2017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高頻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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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高頻知識點

 IZ206023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內容

一、專業工程承包單位的資質

2001年7月1日起實行的、由建設部頒佈的《建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了專業承包序列企業的資質設二至三個等級,60各資質類別。

二、工程承包人(總承包單位)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閲,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三、專業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2.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

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

(4)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業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P268 2.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

 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新內容)

一、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

施工分包單位的選擇可由業主指定,也可以在業主同意的前提下由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自主選擇,其合同既可以與業主簽訂,也可以與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簽訂。無論是業主指定的分包單位還是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選定的分包單位,其分包合同都是與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簽訂。對分包單位的管理責任,也是由施工總承包或者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承擔。必須明確的是,對施工分包單位進行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是施工總承包單位或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

施工分包單位管理工作的內容: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員管理、合同管理。

進度控制:

應該根據施工總進度計劃提出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向施工分包單位明確分包工程的進度目標。在施工分包合同中應該確定計劃拖延的責任。

分包單位的選擇應該經過嚴格考察,並經業主和工程監理機構的認可,其資質類別和等級應該符合有關規定。

要對分包單位的勞動力組織及計劃安排進行審批和控制,要根據其施工內容、進度計劃等進行人員數量、資格和能力的審批和檢查。

要責成分包單位建立責任制,將項目的質量、安全等保證體系貫徹落實到各個分包單位、各個施工環節,督促分包單位對各項工作的落實。

  P292 IZ206055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誠信自律(新內容)

P293各地建築市場綜合監管信息系統,要逐步與全國建築市場誠信平台實現網絡互聯、信息共享和實時發佈。誠信行為記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台上統一公佈。其中,不良行為記錄信息的公佈時間為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7日內,公佈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3年,良好行為記錄信息公佈期限一般為3年。

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整改結果,對整改確實有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准,可縮短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公佈期限,但公佈期限最短不得少於3個月,

 P298 IZ206061索賠依據

二、索賠的分類

(一)按索賠有關當事人分類:1—4條

(二)按照索賠目的和要求分類

1.工期索賠,一般只承包人向業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長工期

2.非要索賠:即要求補償經濟損失,調整合同價格。

(三)按照索賠時間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期索賠,因為發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條件,或者發包人指令工程暫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工程加速索賠,通常是由於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財力、的額外開支,承包人提出索賠;

3.工程變更索賠,由於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設計、變更施工順序等,造成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承包人對此向發包人提出索賠,分包人也可以對此向承包人索賠;

P299 4.工程終止索賠,由於發包人違約或者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終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經濟損失而提出索賠;

5.不可預見的外部障礙或條件索賠,即施工期間在現場遇到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預見的外界障礙或條件,例如質地條件與預計的(業主提供的資料)不同,出現未預見的巖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導致承包人損失,這類風險通常應該有發包人承擔,即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

6.不可抗力時間引起的索賠,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滿足以下條件或情況:

一方無法控制的、該方在簽訂合同前不能對之進行合理防備的、發生後該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歸因於他方的。

7.其他索賠,如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變化、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三、索賠的依據

總體而言,索賠的依據主要是三個方面:

1.合同文件2.法律、法規3.工程建設條例

P302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賠的最主要的依據:

工程進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趕工時,可索賠工程師的加班費;

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賠誤期損害賠償費;

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師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師的指示在缺陷責任期內修復缺陷,則業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類工作,並向承包商索賠成本及利潤;

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絕接收,在承包商自費修復後,業主可索賠重新檢驗費;

未按合同要求辦理保險,業主可前去辦理並扣除或索賠相應的費用;

由於合同變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質、範圍或進度計劃等方面發生變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時辦理保險,由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可向承包商索賠;

未按合同要求採取合理措施,造成運輸道路、橋樑等的破壞;

未按合同條件要求,無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嚴重違背合同,工程師一再警告而沒有明顯改進時,業主可沒收履約保函。

針對一方的索賠要求,反索賠的一方應以事實為依據,以合同為準繩,反駁和拒絕對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賠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索賠成立的前提條件

與合同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索賠的依據:

合同文件;2、法律、法規;3、工程建設慣例;

索賠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材料、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檢驗筆錄。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真實、及時、全面、關聯、有效性。

項目管理委託的模式

★高頻考點: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方式

(1)業主方自行項目管理;

(2)業主方委託項目管理諮詢公司承擔全部業主方項目管理的任務;

(3)業主方委託項目管理諮詢公司與業主方人員共同進行項目管理,業主方從事項目管理的人員在項目管理諮詢公司委派的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速記點評:項目管理諮詢公司(諮詢事務所,或稱顧問公司)可以接受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供貨方和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委託,提供代表委託方利益的項目管理服務。項目管理諮詢公司所提供的這類服務的工作性質屬於工程諮詢(工程顧問)服務。

1Z201052設計任務委託的模式

★高頻考點:設計任務的委託模式

(1)業主方委託一個設計單位或由多個設計單位組成的設計聯合體或設計合作體作為設計總負責單位,設計總負責單位視需要再委託其他設計單位配合設計;

(2)業主方不委託設計總負責單位,而平行委託多個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速記點評:我國業主方主要通過設計招標的方式選擇設計方案和設計單位。

 1Z201053項目總承包的模式

★高頻考點1:項目總承包的內涵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南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速記點評: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造價等向業主負責。工程總承包企業可依法將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企業;分包企業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企業負責。

★高頻考點2: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式

(1)設計一施工總承包(Design--Build):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2)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速記點評:國際項目總承包的組織模式包括:(1)一個組織(企業)既具有設計力量,又具有施工力量,由它獨立地承擔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任務。(2)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為一個特定的項目組成聯合體或合作體,以承擔項目總承包的任務。(3)由施工單位承接項目總承包的任務,設計單位受施工單位的委託承擔其中的設計任務。(4)由設計單位承接項目總承包的任務,施工單位作為其分包承擔其中的施工任務。

★高頻考點3: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基本出發點

是借鑑工業生產組織的經驗,實現建設生產過程的組織集成化,以克服由於設計與施工的分離致使投資增加,以及克服由於設計和施工的不協調而影響建設進度等弊病。

☆速記點評: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意義並不在於總價包乾和“交鑰匙”,核心是通過設計與施工過程的組織集成,促進設計與施工的緊密結合,以達到為項目建設增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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