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大學聯考志願批次設置及填報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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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16年河南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河南大學聯考志願批次設置及填報時間安排如下:

2016年河南大學聯考志願批次設置及填報時間安排

  填報方式:網上填報

  志願批次設置:

考生志願分為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類別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專科)和高職高專批等八個批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願,考生可以填報1-6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科提前批一志願可以填報1個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第二志願為平行志願,可以填報1-4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志願可以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在提前批志願中,考生只能從體育、藝術、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專科提前批不同類別也不得兼報。

填報農村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必須符合我省規定的相應條件並通過資格審核認定。

民族預科班志願在相關批次單獨填報,經省招辦審核、公示合格的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相應批次的1個民族預科班學校志願。

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實行平行志願的 批次中,須填報在相應批次所規定的定向志願欄中;在設有第一志願的順序 志願批次中,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填在相應批次的第一院校志願欄中。學生錄取為定向生後,入學報到前應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填報定向西 藏志願考生在志願簽字確認時同時遞交定向西藏就業保證書。

自主招生考生志願設置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含參照自主招生錄取的“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合格考生)、可 以填報1個相應自主招生高校志願,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個別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錄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計劃),考生選報該類高校自主招生 志願應填報在提前批第一志願。

已取得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的考生,所選報的.與其資格對應的高校均須填報在自主招生志願欄內。

藝術類考生志願分本科、專科兩個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兩段,每段可按順序填報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2個高校志願,每個高校填報1個專業和是否同意調劑(專業)。

對生源不足的高校進行網上徵集志願。未被錄取且符合徵集條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報志願。

 填報時間:

考生志願在網上填報,分三次進行:

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報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專升本志願。

第二次在 6月30日-7月4日,填報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對口招生志願。

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報本科三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志願。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段內完成志願填報,考生網上志願以保存的為準,填報截止後將無法更改。

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後,須履行書面簽字確認手續,即:由縣(市、區)招辦依據考生網上保存的志願信息打印出志願表,由考生本人在 規定時間內簽字確認,並存入考生檔案。志願經考生簽字確認後,錄取時不得放棄;考生確認後的志願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動,否則,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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