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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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東考試院最新消息,廣東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頒佈。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內容!

2016廣東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頒佈

經教育部備案同意,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頒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指出廣東省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從2016年陸續展開,2018年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大學聯考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大學聯考改革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統一實行“3+3”考試模式,外語可考兩次

其中,廣東將改革完善統一大學聯考制度。統一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設置考試科目,實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和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方式。

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積極推動素質教育和創新人才的培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改變“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高職與本科招生相對分開

根據《實施意見》,高職院校考試招生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本科院校實行統一考試,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是指從統一大學聯考中分離出來的實行單獨招生的考試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證書”考試、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試招生形式。

2017年廣東將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為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2018年啟動新的大學聯考方案後,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改革。高職院分類考試方案由省教育廳制定,考生報考辦法將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專項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確。

  中國小招生推進指標到校

對中國小招生制度進行系統設計、統籌規劃,通過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積極推進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為依據錄取高中階段學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國小招生制度,引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破解中國小擇校難題。

全省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逐步擴大優質高中指標到校比例。具體改革辦法由各地市制定。

  14門學科納入學業水平考試範圍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覆蓋高中所有學習科目。

省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學考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均列入學考範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等14門。學考分散安排在各學期進行,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個科目兩次參加考試的機會,同時計最好成績為最終結果教。

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省教育廳將於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方案,對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出具體的規定。

  高校錄取探索借鑑“631”模式

改革完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即可概括為“兩依據、一參考”,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同時積極探索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按照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佔一定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校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和高校科學選拔各類人才。

廣東省考試院相關負責人指出,2012年,廣東在南方科技大學試點進行基於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學校錄取的標準中,大學聯考成績佔60%,學校測試佔30%,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佔10%,簡稱“631”錄取模式。“631”錄取模式在人才選拔、促進學生成長方面取得了較好成效。《實施意見》明確,廣東將繼續深化基於大學聯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發揮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的積極作用,逐步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和多元化的人才選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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