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6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政策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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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西藏自治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下簡為《方案》)的出台,藏區大學聯考模式將迎來變革。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西藏大學聯考改革方案的最新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西藏2016大學聯考改革方案政策詳解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我區將全面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21年起,我區將深化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改革,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大學聯考將不再分文理科。”區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説。

  ◎大學聯考總分由“統一科目+自選科目”構成,志願將在成績和錄取分數線公佈後填報

該負責人介紹,從2021年起,我區考生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科目成績構成,作為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基本依據。

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總分滿分為66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第方式呈現。

考生在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科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參加等級性考試,由等第成績轉換為相應的分值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區外借讀的學生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在就讀省份參加,成績按規範程序予以認定,等級性考試須參加自治區的考試。等級性考試等第成績轉換方式另行規定。內地西藏班學生按就讀省份的規定執行。

普通高等學校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選考科目範圍,但最多不超過3門。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

對於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對於符合報考條件並達到學校投檔分數線的學生,普通高等學校可分學科大類或專業提出優先錄取的條件。

今後,藏區將改進高校統一錄取模式,在考生總成績和錄取分數線公佈後填報志願。積極探索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從2017年起,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學校與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 2021年大學聯考科目採用新方案,藏區大學聯考將有4大變化

《方案》對藏區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提出了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總體安排部署,2016年至2017年,我區將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政策,推行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和九年一貫對口升學制度。改革會考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總結完善現行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2018 年,將全面啟動我區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規律和人才培養規律,符合《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具有西藏特點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該負責人説。

隨着這樣的安排,藏區大學聯考將在2021年實現四大變化。

一是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發生了變化,國家組織實施的統一大學聯考將由現在的“3+X”改為語文、數學、外語,這3個科目每科的.分值將保持150分不變;

二是外語科目考試次數發生了變化,由過去的只考一次變為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兩次成績較高者計入考生總成績;

三是錄取依據發生了變化,由過去只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錄取,變為“兩依據,一參考”即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採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的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 個科目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

四是將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外語有兩次參考機會,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隨教隨考隨清

從2021年起,藏區統一大學聯考科目調整如下:

執行A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為漢語文、藏語文、數學、外語4門,漢語文和藏語文各按50%計入總分,以語文科目成績呈現;執行B類課程計劃的考生,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

統一大學聯考不分文理科。考試時間仍安排在每年6月,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此外,我區還將深化外語考試改革,外語科目包括筆試和聽力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的培養,高中學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分。

“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後,我區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需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課程,考試方式分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方可畢業。

學業水平考試由自治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統一發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將分散在高中三年進行,隨教隨考隨清。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具體實施方案由自治區教育廳另行制定。”該負責人説。

  ◎合理設置加分項目,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

據瞭解,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啟動後,藏區大學聯考加分會按照“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總體要求,合理設置加分項目,逐步將大學聯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和各類競賽的加分項目,只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退役軍人等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建立涉及加分的每個工作環節的制度規範,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現象。

  ◎建立“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錄取制度,實行“學校+專業”平行志願投檔

根據 《西藏自治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內容,藏區將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和招生,建立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招生錄取制度,健全與普通高等學校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特徵的專科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從2016年起,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基礎考試內容為中職文化基礎課程科目,自治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文化基礎考試滿分為300分,職業技能滿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記入考生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職業技能測試,按職業特點分類,自治區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學生可自主選報1-2個類別。考試每年組織1次。同類考試允許學生至多參加2次,成績2年內有效。

高職院校分專業類或專業確定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要求,考生志願由“學校+專業”組成。錄取不分批次,按考生總成績,分類別實行“學校+專業”平行志願投檔。

從2018年起,普通高中學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職業適應性測試由自治區統一組織實施。學生也可通過普通大學聯考進入高職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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