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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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湖南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不少於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報名時間為4月20日至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湖南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促進教育公平,使更多來自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優秀學子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我校2017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我校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不少於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招生專業如下表所示:

專業名稱報考科類
語言文學(師範類)文史或理工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範類)理工
英語(師範類)文史或理工
歷史學(師範類)文史
思想政治教育(師範類)文史
地理科學(師範類)文史
生物科學(師範類)理工
物理學(師範類)理工
化學(師範類)理工

浙江考生大學聯考選考科目要求:漢語言文學、英語、地理科學(不限);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生物);歷史學(歷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生物科學(物理、化學、生物);物理學(物理、化學、技術);化學(物理、化學、生物)。

  二、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申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2017年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採取個人自薦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於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登錄陽光大學聯考平台(),按系統要求註冊、填寫報名信息。

2.材料提交

申請人在系統中進行報名,並上傳報名材料:

(1)《湖南師範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申請表》(由系統打印,請填寫中學成績),須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手寫,1000字以內);

(3)學科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

(4)户籍證明,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口本原件掃描件,應體現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且考生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後按照系統要求規格上傳,我校不再接受紙質報名材料。考生本人因提交資料不全造成的影響後果自負。

3.初審及確定考核名單

報名截止後,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對於不按要求上報材料的考生不予審核,作為不合格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將結合考生高中階段平時成績、獲獎情況及其他證明自身特長、優勢的材料等確定考生能否獲得我校考核資格。獲得我校考核資格的考生名單將於5月30日前在湖南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公示,考生也可通過登錄陽光大學聯考平台查看審核結果(網址:)。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打印准考證。

4.考核

學校在2017年6月中旬組織考核,考核形式為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將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確定,並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報名系統和我校招生信息網公佈。面試重點考察學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及對所填報專業的認知情況等。

5.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擇優確定入選資格名單,入選資格人數不超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數的2倍。入選名單將會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公示和報送。

  四、錄取優惠政策

1.院校志願填報要求

考生在生源省份單獨設置的高校專項計劃志願表或志願欄中填報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單獨設置該志願表或志願欄,則須將我校填報為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第一志願(或平行志願的第一順序院校志願)。

2.專業志願填報要求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按照公示專業填報大學聯考志願,否則不予享有錄取優惠政策。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3.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大學聯考成績(含大學聯考政策性加分)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重點本科批次)文史類、理工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我校予以錄取公示專業。

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五、監督機制

1.湖南師範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統籌組織,有關院系和專家參與實施。

2.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將師德師風、業務素質作為選聘專家主要標準,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

3.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教育部的`要求進行公示。

4.學校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

5.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整個過程接受社會及考生家長監督。

信訪電話:0731-88872406(紀委監察處)

  六、聯繫方式

招生諮詢電話: 0731-88872222(兼傳真)

招生信息網網址:

  七、其它

1.學生及其所在中學等有關部門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若有虛報、偽造或變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假公濟私行為,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學校將把考生的違規事實報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對於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學者,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資格及參加當年大學聯考考試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記入其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

2.我校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審核費。

3. 如上級部門政策有變化,以新政策為準。本簡章以湖南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發佈為準,並由湖南師範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湖南師範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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