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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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35名,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上海外國語大學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

  一、報名條件

報考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1.考生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區域的農村,且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4.考生中學所學外語英語,在高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和一模考試中,總成績與英語單科成績均在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排名前5%以內。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上海外國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35名,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招生專業包括外語類和複合型兩大類,外語類專業實行雙外語教學模式,複合型專業實行“專業+英語”的教學模式,具體如下:

外語類波斯語印地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希臘語
英語(教育)俄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
複合型漢語國際教育國際政治政治學與行政學教育技術學廣告學
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公共關係學法學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7年4月30日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實名註冊,如實填報信息,下載並打印報名表,簽字並由中學核實蓋章,再按要求上傳至系統。

⑴ 填報個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學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與各次大學聯考模擬考試的成績與年級排名、英語單科各次考試年級排名(名次/總人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高中階段獲獎情況以及參加社會實踐情況等;

⑵ 填報專業志願:可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8個專業填報,其中外語類專業最多填4個、複合型專業最多填4個;

考生填報專業時,應嚴格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條款(鏈接),不填相關限報專業;

浙江考生應嚴格對照我校在該省公佈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鏈接),填報與自己選考科目相匹配的專業。

⑶ 撰寫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學科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2.提供推薦材料:報名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考生在報名系統的推薦人一欄中點擊“添加推薦中學”,填寫推薦人及聯繫郵箱,推薦人必須是校長、或教導主任、或年級組長。推薦人收到電子郵件後在線填寫推薦表並下載打印,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後上傳至系統,原件交考生裝訂進報名材料。推薦人須從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綜合素質等方面説明推薦理由,並如實寫明高三全年級總人數、同科類學生人數、以及考生英語成績排名位置。

3.提供證明材料:考生必須提供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信息表複印件,並隨申請表一併上傳。考生如在高中階段獲得學科競賽獎項,應提供獲獎證書複印件並由中學核實後蓋章。

4.報名材料要求:考生報名材料(含申請、推薦、證明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國中及國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報名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抄襲現象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發現,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5.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以兩者信息一致的書面材料為準,所有書面材料均使用A4紙,無需另加封面,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1—6頁)、中學推薦表(系統生成格式)、大學聯考報名表複印件、獲獎證書複印件的順序裝訂成冊,於2017年5月1日前寄出(建議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户籍、學籍資格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審核,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對學籍、户籍、大學聯考報名等資格等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高校專項計劃實施要求的考生,取消進入後續選拔程序的資格。

2.材料評審:我校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核並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好中選優,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名單,於5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3.考試報到:通過材料評審並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於6月1日—9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於6月10日下午14:00—16:00攜身份證、准考證到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行政樓408室辦理報到手續。

4.選拔測試:測試科目為英語筆試(含聽力,滿分200分)、英語口試(面試,滿分100分),測試日期為2017年6月11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參加測試。

5.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排名(不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擬錄取專業,於6月22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6.錄取辦法: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江蘇考生大學聯考選測科目等級還須達到BB及以上),且大學聯考外語口試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份除外),並在高校專項計劃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准,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錄取名單於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7.資格複查:新生報到後,我校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考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相關信息。凡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户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註冊。凡在報名、考核、錄取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一律報告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並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加強招生信息公開,材料評審通過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均按要求進行公示。

3.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4月30日。

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5月1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準)。

3.材料評審結果查詢、評審通過名單公示時間:5月30日—6月9日。

4.打印准考證時間:6月1日—9日。

5.考試報到時間:6月10日下午。

6.選拔測試時間:6月11日。

7.測試結果查詢、入選資格名單公示時間:6月22日—30日。

  七、聯繫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諮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

上外招生網:

  八、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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