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會考時間

來源:文萃谷 1.42W

 2014年河北會考時間

2014年河北會考時間

河北省教育廳公佈《河北省2014年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往年一樣,今年國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仍為6月21日至22日。

 升學文化課共考五科

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由畢業考試、升學考試兩部分組成,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分開舉行。其中升學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總分630分。

我省2014年國中畢業生升學文化課考試安排在6月21日至22日,考五科。其中6月21日上午9時至11時考語文;下午2時至4時考理科綜合;4時45分至6時45分考文科綜合。6月22日上午9時至11時考數學;下午2時至4時考外語,包括聽力測試25分鐘。所有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各科滿分均為120分。其中外語聽力佔測試30分,筆試部分佔9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佔55分,化學佔35分,綜合題佔30分。文科綜合中思想品德佔45 分(民族團結教育佔7分),歷史佔45分,綜合題佔30分。

各學科考試形式多樣化

我省2014年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呈多樣化,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試外,還安排外語聽力考試。具體安排意見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餘四科試卷均採用分卷形式印製,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塗在答題卡上,採用機器閲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閲卷。

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查閲准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不得相互討論、相互抄襲和互相借閲教科書。根據考試安排,師專分校、幼師以及師範特色高中班、中專、中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試卷。全省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於2014年4月底前舉行。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和本地生一視同仁

今年我省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於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國中學校的招生改革。

根據河北省規定,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會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設區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各地要確保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這些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定。

我省規定,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2014年廊坊會考體育考試時間

《2014年廊坊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日前發佈,2014年廊坊會考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10日至25日,原則上安排在體育考試最後一個單元進行補考。

體育考試項目及分值:

2014年考試項目為:立定跳遠(12分)、擲實心球(13分)、800米(女)或1000米(男)(15分)。

滿分40分,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2014年張家口市會考體育時間

張家口市教育局公佈《2014年張家口市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會考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至5月15日,滿分30分,成績計入會考總分。

《方案》確定,今年會考體育考試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其中橋東區、橋西區、高新區、下花園區及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4月下旬;其它各縣區分別自行組織實施,但要採用統一集中測試方式,不得由各學校自行測試,嚴禁弄虛作假,考試時間為4月至5月15日。

《方案》確定,體育考試共分三類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遠;擲實心球。三類項目滿分各為10分,滿分評價標準分別為:1000米跑(男)4分0秒、800米跑(女)3分50秒;立定跳遠(男)2.30米、立定跳遠(女)1.80米;擲實心球(男)8.50米、擲實心球(女)5.50米。每位考生的全部考試項目必須在當天內連續完成。

《方案》規定,三類因殘、因病考生可申請免考或緩考。一是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由考生及其家長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張家口市國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並提供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鑑定機構或本市三級醫療機構證明,經班主任、任課體育教師和校長審核簽署意見,報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免考學生申請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學生檔案,免考學生名單要在學校公示。同時,免考學生須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復查,確診的考生由醫院出具證明,可准予免考。二是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另行參加補考,補考僅限一次,考試內容、考試方式不變,補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三是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如考生出現意外中斷考試,經考場負責人批准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可予以緩考處理,但已考項目成績無效,以緩考成績為準。

《方案》規定,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是:因殘疾並有傷殘等級鑑定資質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人(有殘疾證),其升學體育考試總成績按滿分的70%計入升學總分;因傷病獲准免考的考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的50%計入升學總分;因臨時傷病申請免考的學生,按滿分的 50%計入升學考試總分(不能免試單項)。

《方案》還規定,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讀且國中畢業回我市報考的考生、參加今年會考的我市往屆國中畢業生,也須參加2014年我市組織的體育統一考試。因特殊情況無法回本市參加體育統一考試的,由學生或其家長提交書面申請,其體育統一考試分值以滿分的50%計入升學總分。

據市教育局思政體衞藝科科長張虎介紹,今年《方案》對評分標準作了調整,降低了難度,學生只要能夠完成體育考試,每個項目最低按5分計,三項成績最低按15分計,其目的是減少學生和家長的投機心理,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