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範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試點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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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山東師範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試點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在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人,報名時間為4月25日至5月1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山東師範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試點招生簡章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面向山東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在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人,分專業計劃如下:

計劃

類型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計劃

科類

普通類計劃

教育學部

教育學

5

文史

外國語學院

英語

5

文史

馬克思主義學院

政治學類(含政治學與行政學、思想政治教育)

5

文史

文學院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

5

文史

歷史與社會發展學院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世界史)

5

文史

地理與環境學院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及其自然和人文方向、地理信息科學)

5

文史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與應用數學

5

理工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5

理工

心理學院

心理學類(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

5

理工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及其信息技術、軟件工程技術、軟件服務外包方向)

5

理工

國際聯合培養計劃

經濟學院

金融學(與英國阿伯丁大學聯合培養)

20

文史

經濟學院

金融學(與英國阿伯丁大學聯合培養)

20

理工

化學化工與材料科學學院

化學(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聯合培養)

30

理工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物理學(與加拿大滑鐵盧大學聯合培養)

30

理工

注: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通過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大學聯考報名,具有創新潛質、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心健康的優秀學生,高中三年參加不少於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社會實踐、並完成15學分的研究性學習任務,同時滿足以下三類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我校綜合評價招生:

一類條件: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均為A,且獲得相應比賽獎項。

二類條件: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至少有6門為A,其餘科目為B以上,且獲得相應比賽獎項。

三類條件:山東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均為A。

相應比賽及獎項要求(參加以下3類比賽中任何一項比賽並獲相應獎項即可報名):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獎;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訪問陽光大學聯考報名平台查閲相關“報名須知”辦理註冊報名手續(),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相應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大學聯考相應資格。

2、報名需上傳的各類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學業水平等級證明;

(2)選修課程學習、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及評價等級證明;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專利證明;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後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在個人陳述的下方書寫“本人承諾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材料,自願承擔相關所有責任”。個人陳述和承諾必須考生本人手書,並簽署姓名和日期。

(5)報名申請表。考生在報名系統完成信息填報後,系統自動生成《山東師範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申請表》。打印申請表,考生本人簽字併到所在中學審核確認、逐頁加蓋中學公章。

3、以上報名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後按系統要求上傳,確保上傳的.文件清晰可讀,無需郵寄書面材料。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2017年5月11日至5月19日,我校組織專家審核報名材料,根據考生報名條件進行綜合評估,按照一類、二類、三類報名條件順序確定參加我校考核的學生資格,5月20日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台公示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

2、學校考核:

學校考核由筆試和麪試兩部分組成,重點考察學生的科學精神、創新潛質、學科基礎及綜合素養。

考核時間6月11日至6月18日之間,具體時間以考生確認後的准考證規定考試時間為準。

3、入圍名單公示: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2017年6月20日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和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示,並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4、志願填報:入圍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填報志願,填報的專業志願須是入圍的招生試點專業,否則入圍資格無效。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合成:學校根據學生大學聯考成績、學校測試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經摺合換算、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折算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各科目成績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10)。

綜合成績=大學聯考成績÷7.5×60%+學校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2、錄取原則:獲得我校入圍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必須達到山東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參考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定投檔,進檔考生由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校測試成績、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六、其他事項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學校招生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3、本簡章如有與上級2017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處 ,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4、本簡章由山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5、聯繫方式

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88號山東師範大學千佛山校區

招生辦公室電話:0531-86182202、86180245

本科招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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