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大學聯考加分照顧政策改革2018年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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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出台,省招辦召開大學聯考照顧政策解讀媒體通氣會,詳解方案。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具體情況,歡迎大家閲讀查看!

甘肅省大學聯考加分照顧政策改革2018年正式實施

省招辦主任王愛平介紹説,我省決定取消9個加分項目,包括5項全國性加分項和4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主要涉及體育特長、奧賽、科技創新大賽、省級優秀學生、藝術特長等;保留了個7加分項目,包括5項全國性加分項和2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涉及烈士子女、華僑子女、退役士兵、少數民族和農村獨生子女等。此次調整有三年過渡期,2018年大學聯考正式實施。

  新政2018年正式實施

省招辦主任王愛平介紹,近年來全國部分地區出現了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弄虛作假的現象,尤其集中在競賽、體育和藝術特長生,甚至形成了團伙作案的現象,引起社會強烈關注。教育部、公安部、科協等5部委也出台相關意見,要求減少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我省經過多次調研、論證,制定出台了《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方案》。此次加分政策調整主要減少和取消了“鼓勵性的加分項目”,包括奧賽、特長生等,保留了“扶持性的加分項目”,包括少數民族、貧苦地區、弱勢人羣等,也更加公平、公正。

對於取消的加分項目,我省以2015年1月1日為節點,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進行過渡。過渡期內的加分分值降為5分。這也意味着,本次調整對於目前的高中生來説不適用,主要針對的是今年下半年之後上高中的學生。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照顧加分項目僅適用於我省地方省屬院校,不再包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

此外,儘管取消了獲得奧賽、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等項目的考生大學聯考加分資格,但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這也為這類考生“開了一扇窗”,避免一刀切,鼓勵有興趣、有能力的考生髮揮特長、全面發展。

  我省將強化加分資格審核

我省將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明確各有關部門主體責任、工作流程、審核規則和違規處理辦法,便於考生和社會監督。進一步細化信息公示的內容、辦法、程序、時間安排等相關要求。公示信息須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加分項目、相關佐證材料,以及審核單位、審核人員名單(包括評委、裁判)等。

同時,還將進一步完善網絡、電話、信函等多位一體的舉報申訴工作平台,及時受理加分造假舉報和考生信訪申訴案件。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大學聯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完善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行倒查追責。一經查實,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消9個加分項目

  取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按體育特長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5.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經市(州)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取消的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以上項目只適用於應屆高中畢業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上9條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於2015年至2017年普通大學聯考,從2018年起全部取消。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保留7個加分項目

  保留的全國性加分項目: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保留的我省地方性加分項目:

1.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農村户口獨生子女户和二女結紮户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對邊疆、民族、特困地區的考生,採取專項計劃、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顧。各類考生享受照顧加分不累計,投檔錄取時只加一項最高分。預科生、定向生、中職生、高水平運動員投檔錄取時不享受照顧加分。藝術、體育類考生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錄取時文化課不享受照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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