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

來源:文萃谷 2.75W
下面是關於2016年江西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的最新消息,歡迎閲讀

 關於印發《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的通知

2016年江西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

各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有關高校:

為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特制定《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規定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考試由全省集中統一組織,各高校不單獨進行體育類專業考試。為規範程序,加強管理,保障公平,現就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考生必須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年齡不超過22週歲(1994年9月1日後出生)。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成員)可放寬到28週歲(1988年9月1日後出生),婚否不限。以培養優秀運動員後備力量為主的中等體育學校或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運動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考。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以上稱號。

  二、報考辦法

報考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到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所在縣(區)招考辦或縣(區)招考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領取並填寫《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並在“兼報種類” 欄內“1、體育”對應的方框中打“√”。

“報名登記表”中有一個增報項目“是否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需在對應的方框中打“√”。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報考類別不限,必須參加全國普通大學聯考報名,考生依據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要求,統一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 ()體育單獨招生考試管理系統中進行體育專業考試報名,具體報名時間:

冬季項目2016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項目2016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體育類專業考試

  (一)考試工作的組織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考試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省教育廳體衞藝處、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室等部門參加,江西師範大學承辦。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承辦高校成立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組考工作領導小組。

  (二)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項目

  1.身體素質考試項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遠。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膠跑道上進行,採用電子儀器計時,每位考生考試一次為最終成績;立定跳遠在專業測試墊上進行,採用電子紅外測量墊,每位考生考試三次,取最佳成績為最終成績。

  2.專項技術考試項目:

(1)籃球往返運球投籃;(2)足球20米運球繞杆射門。

籃球考試在室內籃球館進行,每位考生考試兩次,每次成績為該次運球投籃成績與技評成績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績為最終成績;足球考試在室內田徑館進行,每位考生考試兩次,每次成績為該次繞杆成績與技評成績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績為最終成績。

  (四)“三校生”

身體素質項目考試:考生可從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中任選一項;專項技術項目考試:執行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中專項技術考試項目評分標準與辦法。身體素質項目成績和專項技術項目成績總分按百分制換算。

  (五)計分辦法

專業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考試成績佔70%,專項技術考試成績佔30%。

  (六)考試要求

1.考生報到時領取准考證(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製作)。

2.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須指派專人帶隊,負責考生的組織和管理。

3.各考試項目均由考生現場抽籤決定考試順序,測試成績均當場向考生公佈。

  四、專業合格線的劃定

我省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結束後,按照招生來源計劃數的三倍劃定專業合格線。本科(包含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B段層次)專業合格線不低於70分;專科(含“三校生”)專業合格線不低於60分。

  五、文化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統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參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統考),文化考試在各縣(區)文兼藝、體或理兼藝、體考場集中進行。單報本科兼體育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單報高職(專科)兼體育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本科兼報高職(專科)兼體育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校生”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

  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段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本科招生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定;第二批本科B段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類)按本科招生計劃數1:1.5的比例劃定;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按文史、理工類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三校生”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在專業合格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分(文化+專業)按計劃數1:1.2的比例劃定。

  七、投檔及錄取辦法

  (一)體育第一批本科

體育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體育專業的省內外211(含)以上院校、十四所體育類院校及江西師範大學,設六個平行志願, 在專業、文化分數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按考生文化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績排位執行理科成績排位順序)。

  (二)體育第二批本科批次

  1.體育第二批本科A段

體育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所有招生本科院校,不包括獨立學院,設六個平行志願, 在專業、文化分數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按考生文化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績排位執行理科成績排位順序)。

  2.體育第二批本科B段

體育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內外三本院校(獨立學院),設六個平行志願, 在專業、文化分數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按考生文化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績排位執行理科成績排位順序)。

  (三)體育高職 (專科)批次

省內外院校體育高職(專科)專業錄取安排在體育高職(專科)批次進行,設六個平行志願, 在專業、文化分數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學校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按考生文化成績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績排位執行理科成績排位順序)。

  (四)體育“三校生”批次

在專業、文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八、其他

1.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體育類專業考試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體育類專業考試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2.體育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紀、違規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如有觸犯“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文,實施犯罪行為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考生違紀、違規事實記入其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將工作人員違紀、違規事實通報其所在單位。

3.在錄取過程中,所有普通高校招收體育類專業考生的錄取及投檔原則均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錄取及投檔原則為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