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實施異地大學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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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地大學聯考”政策背景

2014年福建實施異地大學聯考

我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不分性別、貧富、地域、宗教信仰等,均有平等享受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受教育權利。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2.2億人已離開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據統計,全國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達1277萬人。原有的大學聯考制度已無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異地大學聯考”成為近年來社會和媒體關注的焦點。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底線,“異地大學聯考”不僅關係到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公平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公平問題。要實現教育公平和社會正義,必須儘快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參加大學聯考的問題。

2008年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地大學聯考問題。2010年底,國家將異地大學聯考列入教改試點,選擇山東、湖南、重慶三個地區進行試點。2012年8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年底前出台異地大學聯考具體政策。

2012年3月,山東省教育廳研究決定,從2014年起將允許非户籍考生在山東省參加大學聯考。同年5月,福建省推出了“異地大學聯考”方案,是僅次於山東、全國第二個推出“異地大學聯考”改革的省份。隨後各省市相繼推出了門檻高低不同的“異地大學聯考”方案。

  福建省2014年全面實施異地大學聯考 與本地考生享同等政策

《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20日出台,公佈了多項大學聯考高招新政。22日起,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將陸續推出2014年福建大學聯考高招新政策解讀,首先推出的是全面實施“異地大學聯考”政策解讀。

為更好地解決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大學聯考問題,2012年5月我省招委會研究決定,從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階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今年,我省普通大學聯考第一次全面實施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據統計,有2700多名外省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報名參加我省首次高等教育入學考試,有3600多名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參加今年6月份的普通大學聯考。

為確保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升學考試工作落實到位,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要求各地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招生計劃編制、考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登記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和社保信息。

為防止假借隨遷子女名義空掛學籍、“會考移民”、“大學聯考移民”等舞弊現象,禁止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發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規範、公開透明地執行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確保落實到位。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時提供相關信息,確保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今年省招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強調,今年是我省首次全面實施“異地大學聯考”政策,要切實做好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參加大學聯考的報名、考試和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不僅要讓他們享受與我省考生同等的待遇,還要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視,把實施“異地大學聯考”政策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切實完成好。

 福建省出台異地大學聯考政策的歷程

福建省委、省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一直高度重視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閩教育工作。2011年底,福建省招委會研究決定,2012年在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入讀高等職業學校試點工作和“高職單招”改革中,允許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福建省招委會201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研究決定,進一步放寬報名條件,對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在我省中職學校有一年及以上學習經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考“高職單招”。同時,要求儘快研究制訂外省隨遷子女在閩大學聯考方案。2012年全省共有196名外省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參加“高職單考單招”和“中職推免”改革試點,並錄取148名,為 2013年繼續實施這項政策和2014年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政策奠定基礎。

2012年5月28日,福建省招委會研究決定,從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階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允許參加本科、專科層次錄取,並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福建成為全國率先實現“異地大學聯考”的省份之一。

21世紀教育研究院教授熊丙奇對此給予高度評價:相比之前山東省開放異地大學聯考來説,福建省的開放更令人刮目相看,也更具有示範效應。面對這麼多的外來人員子女,福建不設置監護人條件限制,完全根據學生學籍開放異地大學聯考,對我國其他省市開放異地大學聯考,有示範價值。他期待更多省市能向福建看齊,給隨遷子女平等的求學與升學機會。

 “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意義

1.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教育公平。隨着社會流動人口加快,與户籍制度結合的大學聯考制度已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不能滿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教育需求,户籍限制使得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不得不回到户籍所在地參加大學聯考,教科書及教學方式的差異使得多數學生的成績嚴重下滑。進城務工人員長期以來為國家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為所在城市的發展與繁榮做出了突出的貢獻,他們辛勤勞動、依法納税,按照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其子女有資格享有與當地學生同等的受教育權。由於各地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二元結構問題突出,我國的優質教育資源多分佈在城市地區和東部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地區教育發展嚴重滯後。“異地大學聯考”意味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遷入地享受到優質、連續的教育,實現了教育資源的公平享有,促進了教育資源的重新配置,促進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教育的均衡發展,對實現教育公平有着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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