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不定項精選習題

來源:文萃谷 2W

(50)根據下述資料,分別回答問題。

2017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不定項精選習題

2014年3月20 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出票後1個月付款、金額為10萬元的商業匯票,該匯票載明C公司為付款人,D公司在匯票上籤章作了保證,但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B公司取得該匯票後將其背書轉讓給E公司,E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F公司於2014年4月12 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時,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8 萬元為由拒絕承兑。 F公司擬行使追索權實現自己的票據權利。該匯票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被保證人是( )。

A: A公司

B: B公司

C: C公司

D: F公司

答案:A

解析: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兑的匯票,承兑人為被保證人 ;未承兑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在本題中,該匯票未經承兑,因此,出票人A公司為被保證人。

(51) 當持票人F公司被拒絕承兑時,下列各項中,F公司可以對其行使追索權的是( )。

A: A公司

B: B公司

C: D公司

D: E公司

答案:A,B,C,D

解析: (1)出票人(A公司)、背書人(B公司和E公司)和保證人(D公司)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2) 由於C公司拒絕承兑,不能向C公司追索。

(52) 如果D公司對F公司承擔了保證責任,下列各項中,D公司可以對其行使追索權的是(  )。

A: A公司

B: B公司

C: C公司

D: E公司

答案:A

解析:保證人清償匯票債務後,可以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權。在本題中,被保證人為A公司,保證人D公司只能向A公司行使追索權( 由於A公司為出票人,不存在A 公司的前手)。

(53) 下列關於票據權利消滅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持票人F公司對E公司的追索權,應當自被拒絕承兑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

B: 持票人F公司對E公司的追索權,應當自被拒絕承兑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

C: 持票人F公司對A公司的權利,應當自該匯票出票之日起2年內行使

D: 持票人F公司對A公司的權利,應當自該匯票到期之日起2年內行使

答案:B,D

解析: (1)選項AB :持票人對前手的(首次)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兑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2)選項CD :持票人對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權利,自商業匯票到期之日起2年 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之日起2年。

(54)根據下述資料,分別回答問題。

王某系中國公民,就職於中國境內甲公司,2014年12月從境內取得如下收入 :

(1)基礎工資4800元,崗位津貼300元,交通補貼900元,獨生子女補貼50元,差旅費津貼200元 ;

(2)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 ;

(3)為乙公司員工授課,本月共授課三次,每次收入1000元 ;

(4)取得當地省政府頒發的環境保護獎5000元,獲得保險賠款2000元。

已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本書略)。

王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應計人“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是( )。

A: 崗位津貼300元

B: 交通補貼900元

C: 獨生子女補貼50元

D: 差旅費津貼200元

答案:A,B

解析: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具體包括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55) 王某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是( )。

A: 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

B: 授課收入3000元

C: 環境保護獎5000元

D: 保險賠款2000元

答案:C,D

解析: (1)選項AB :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2)選項CD :屬於個人所得税的免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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