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團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簡章
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時間安排的通知》(會評﹝2014﹞19號)、《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和《關於徵訂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用書的通知》(會評﹝2014﹞20號)文件的精神,為做好兵團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考條件
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進入“報考條件”查詢。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省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中央單位批准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二、資格審查
兵團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資格審查工作在考後進行。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資格審查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認真負責的做好發證前的資格審查工作。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發證。在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
三、報名時間、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初級會計:2015年1月5日至31日,考生可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完成網上報名。
中級會計:2015年4月1日至30日,考生可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名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可按照以下報名程序報名:
1、網上報名
第一步:報考人員須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點擊“全國會計資格考試”欄目和“高級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欄目,閲讀報名條件、報名流程、考生須知等相關信息;
第二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報名流程進行網上註冊,同意網上報名協議後,如實填寫個人真實信息,並按照要求上傳照片。
註冊成功後,在網上繳費前報考人員可憑網絡報名註冊號及密碼,登陸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第三步:網上繳費。網上註冊成功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系統提供的網上繳費功能繳納相關考試費用。(繳費成功後,個人信息再無法修改,考生自行打印報名回執表留存。)註冊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同自動放棄報名。
2、現場報名
1990年9月1日之後出生的考生,如符合會計中級報考資格,必須攜帶相關資料到屬地現場報名點進行考前資格審查和報名。(每日10:30-13:30,16:00-18:30,節假日休息)
四、考試方式、時間和科目
兵團在所轄區域內初級資格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定於5月16日—20日舉行;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考試採用紙筆方式,定於9月12—13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 ||
14:30-18:00 | |||
9月12日 | 9:00-11:30 | ||
14:00-16:30 | |||
9月13日 | 9:00-12:00 | 9:00-12:30 |
五、考試用書
2015年度會計考試將使用新的考試大綱,需要訂書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或者現場報名過程中自行訂購。
考試輔導教材調整、修訂的內容將登載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2015年度考試用書出版有關情況如下:
序號 | 書名 | 編著者 | 出版者 | 定價(元) |
1 |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全國會計考辦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15 |
2 | 初級會計實務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33 |
3 | 經濟法基礎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40 |
4 |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45 |
考生在報名時通過考試報名系統自願選擇訂購。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應認真組織好考試大綱、用書及輔導用書的現場訂書和發放工作。
六、准考證打印時間
暫定於:2015年4月8日—4月15日,報考初級無紙化考試的考生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准考證。
暫定於:2015年8月14日—8月20日,報考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准考證。
七、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八、收費標準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關於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2015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40元,即初級資格(兩科)總計收費95元;中級資格(三科)總計收費135元,高級總計收費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