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納税信用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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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信用等級是指税務機關根據納税人履行納税義務情況,就納税人在一定週期內的納税信用所評定的等級。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納税信用等級的知識,歡迎閲讀

什麼是納税信用等級

  (一)税務登記情況

1.開業登記;

2.扣繳税款登記;

3.税務變更登記;

4.登記證件使用;

5.年檢和換證;

6.銀行賬號報告;

7.納税認定情況(包括一般納税人認定等)。

  (二)納税申報情況

1.按期納税申報率;

2.按期納税申報準確率;

3.代扣代繳按期申報率;

4.代扣代繳按期申報準確率;

5.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納税資料。

  (三)賬簿、憑證管理情況

1.報送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

2.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憑證,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3.發票的保管、開具、使用、取得;

4.税控裝置及防偽税控系統的安裝、保管、使用。

  (四)税款繳納情況

1.應納税款按期入庫率;

2.欠繳税款情況;

3.代扣代繳税款按期入庫率。

  (五)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

1.涉税違法犯罪記錄;

2.税務行政處罰記錄;

3.其他税收違法行為記錄。

  等級分類

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A級信用最高,D級信用最差。[2]

  A級信用

考評分在90分以上的,為A級。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認定為A級:

(一)實際生產經營期不滿3年的;

(二)上一評價年度納税信用評價結果為D級的;

(三)非正常原因一個評價年度內增值税或營業税連續3個月或者累計6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

(四)不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並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向税務機關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1]

  B級信用

B級納税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

  C級信用

C級納税信用為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

  D級信用

考評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為D級。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進行計分考評,一律定為D級:

(一)存在逃避繳納税款、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行為,經判決構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項所列行為,未構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繳納税款)金額10萬元以上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等税收違法行為,已繳納税款、滯納金、罰款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按税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税款、滯納金和罰款的;

(四)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或者拒絕、阻撓税務機關依法實施税務稽查執法行為的;

(五)存在違反增值税發票管理規定或者違反其他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的;

(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享受税收優惠政策的;

(七)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資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九)由D級納税人的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

(十)存在税務機關依法認定的其他嚴重失信情形的。[1]

  納税評定

納税信用等級一個納税年度評定一次,採用申報評定和審核評定相結合的辦法。A級納税信用等級實行申報評定製,B、C、D級納税信用等級實行審核評定製。

納税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影響其納税信用評價:

(一)由於税務機關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納税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税義務的;

(二)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運用錯誤以及明顯的筆誤造成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

(三)國家税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影響納税信用評價的情形。[1]

  等級查詢

納税信用評價結果的確定和發佈遵循誰評價、誰確定、誰發佈的原則。

税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税信用評價結果,併為納税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納税人對納税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税務機關申請複評。作出評價的税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復核。

税務機關對納税人的納税信用級別實行動態調整。

因税務檢查等發現納税人以前評價年度需扣減信用評價指標得分或者直接判級的,税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調整其以前年度納税信用評價結果和記錄。

納税人因第十七條第三、四、五項所列情形解除而向税務機關申請補充納税信用評價的,税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處理。

納税人信用評價狀態變化時,税務機關可採取適當方式通知、提醒納税人。

税務機關對納税信用評價結果,按分級分類原則,依法有序開放:

(一)主動公開A級納税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二)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以及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合作備忘錄、協議等規定,逐步開放B、C、D級納税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公佈重大税收違法案件信息。具體辦法由國家税務總局另行規定。[3-4]

  激勵措施

税務機關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税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

  A級

對納税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税人,税務機關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一)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税人名單;

(二)一般納税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税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税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

(三)普通發票按需領用;

(四)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簡稱3連A)的納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税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税事項;

(五)税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激勵措施,以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取的其他激勵措施。

  B級

對納税信用評價為B級的納税人,税務機關實施正常管理,適時進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規定的輔導,並視信用評價狀態變化趨勢選擇性地提供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激勵措施。

  C級

對納税信用評價為C級的納税人,税務機關應依法從嚴管理,並視信用評價狀態變化趨勢選擇性地採取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的管理措施。

  D級

對納税信用評價為D級的納税人,税務機關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開D級納税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對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税人納税信用直接判為D級;

(二)增值税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税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三)加強出口退税審核;

(四)加強納税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五)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税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六)將納税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税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八)税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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