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務師考試税法二單選題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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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科目的難度在五科中屬於較為容易的科目,只有九章,而且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佔正本教材的70%,將這兩個税種掌握好了,基本這個科目也就可以了。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税務師考試税法二單選題衝刺,供大家備考。

2016税務師考試税法二單選題衝刺

 2016税務師考試試題:税法二單項選擇題

1.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個人中,屬於居民納税人的是( )。

A.M國甲,在華工作6個月

B.N國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離境

C.X國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28天

D.Y國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離境,其間臨時離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在1個納税年度內,在中國居住時間不滿365日;(2)選項C:在1個納税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日,且臨時離境僅28天,可以不扣減其在華居住天數。

2.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是(  )。

A.年終加薪

B.托兒補助費

C.獨生子女補貼

D.差旅費津貼

【答案】A

【解析】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税,具體包括:(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3.中國公民張某2010年12月在中國境內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當月工資為4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税()元。

A4035

B4375

C4565

D4895

【答案】B

【解析】(1)當月工資4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税=(4000-2000)×10%-25=175(元);(2)將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2500元)確定適用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數(125元);全年一次性獎金30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

4.王某2010年12月取得半年獎3000元,當月工資為4000元,王某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税()元。

A500

B595

C625

D650

【答案】C

【解析】(1)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税;(2)王某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税=(3000+4000-2000)×15%-125=625(元)。

5. 中國公民李某2010年12月在中國境內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4400元,當月工資為12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税()元。

A0

B50

C60

D180

【答案】D

【解析】(1)如果在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低於費用扣除額2000元的,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2000元的差額”後的餘額3600元[4400-(2000-1200)],除以12個月等於300元,按照300元確定適用的税率為5%;(2)李某應納個人所得税=3600×5%=180(元)。

6. 某個人獨資企業2009年度銷售收入為272000元,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50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該企業當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最高為( )元。

A.30000 B.38080 C.40800 D.50000

【答案】C

【解析】(1)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税年度結轉扣除;(2)該企業當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272000×15%=40800(元)。

7. 某作家2010年1月5日從甲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4月20日從乙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作家4的稿酬應納税額( )元。

A.100 B.120 C.168 D.240

【答案】C

【解析】4月20日的稿酬應納税額=(2000-800)×20%×(1-30%)=168(元)。

8. 李某2011年3月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3000元,李某應納個人所得税( )元。

A.300 B.320 C.368 D.440

【答案】D

【解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9. 李某2011年3月取得非上市公司紅利300元,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30 B.60 C.120 D.140

【答案】C

【解析】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300×20%=60(元)。

10. 李某按市場價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當月發生的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合計為200元,修繕費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據。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130 B.160 C.170 D.180

【答案】C

【解析】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3000-200-300-800)×10%=170(元)。

11.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個人轉讓房屋所得應適用的税目是( )。

A.財產轉讓所得 B.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C.偶然所得 D.勞務報酬所得

【答案】A

【解析】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個人轉讓房屋所得應適用的税目是財產轉讓所得。

12. 李某2011年3月取得勞務報酬5000元,通過民政部門向貧困地區捐贈2000元。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530 B.560 C.570 D.580

【答案】B

【解析】(1)應納税所得額=5000×(1-20%)=4000(元);(2)允許在税前扣除的捐贈限額=4000×30%=1200(元);(3)應納所得税額=(4000-1200)×20%=560(元)。

13. 某外籍專家甲在中國境內無住所,於2009年2月至11月受聘在華工作。該期間甲每月取得中國境內企業支付的工資人民幣28000元;另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住房補貼人民幣5000元,已知外籍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為4800元/月,全月工資、薪金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適用的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5%,速算扣除數為1375元。甲在中國期間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總額為( )元。

A.31750 B.43750 C.44250 D.56750

【答案】C

【解析】(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2)甲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總額=[(28000-4800)×25%-1375]×10=44250(元)。

14.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個人所得中,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是( )。

A.財產租賃所得 B.退休工資 C.保險賠款 D.國債利息

【答案】A

【解析】選項BCD屬於個人所得税的免税項目。

15.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個人所得中,免徵個人所得税的是( )。

A.勞動分紅 B.出版科普讀物的稿酬所得

C.年終獎金 D.轉讓自用6年唯一家庭生活用房所得

【答案】D

【解析】(1)選項AC:按“工資、薪金所得”税目計徵個人所得税;(2)選項B:按“稿酬所得”税目計徵個人所得税;(3)選項D: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税。

16.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當徵收個人所得税的是( )。

A.個人舉報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B.個人購買賑災彩票中獎1萬元

C.國有企業職工因企業依法宣告破產,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

D.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900元

【答案】D

【解析】(1)選項ABC:屬於暫免徵税項目;(2)選項D: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税。

17.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李某於2011年4月份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是( )。

A.股票轉讓所得10萬元

B.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5萬元

C.轉讓自用5年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100萬元

D.購買體育彩票取得中獎收入2萬元

【答案】D

【解析】(1)選項A: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2)選項BC:屬於暫免徵税項目;(3)選項D: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賑災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超過1萬元的,全額徵收個人所得税。

18.某高校退休職工李某2011年4月份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工資2750元 B.國債利息收入1100元

C.稿費收入1600元 D.省政府頒發的環保獎金20000元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屬於免税項目;(3)選項C:應按照“稿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

19. 假設某企業職工李某2010年每月工資3000元;年金賬户中每月個人繳費100元、企業繳費400元。該職工每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元。

A.20 B.75 C.95 D.105

【答案】C

【解析】每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3000-2000)×10%-25+400×5%=75+20=95(元)。

企業年金的企業繳費不與正常工資、薪金合併;該職工100元的個人繳費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屬於個人税後工薪的繳費;企業繳入其個人賬户的400元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直接以400元對應個人所得税工資、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適用税率計算應扣繳的税款,即400×5%=20(元)。

20.某教授5月份給一個單位講學三次,分別取得報酬1000元、500元、1500元,除第二次暫不納税外,第一次和第三次支付報酬的單位分別扣繳了税款40元和140元,納税人於6月份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該教授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税()。

A.0 B.180 C.260 D.440

【答案】C

【解析】應補繳個人所得税=(1000+500+1500-800)×20%-(40+140)=440-180=260(元)。

21. 李某轉讓限售股收入40000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則税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税額為( )。

A.8000元 B.6800元 C.6000元 D.5800元

【答案】B

【解析】40000×(1-15%)×20%=6800(元)。

22. 李某購買“打包”債權實際支出為40萬元,2008年3月處置該債權的40%,處置收入25萬元,在債權處置過程中發生評估費用2萬元。李某處置“打包”債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萬元。

A.1.20 B.1.40 C.1.56 D.1.80

【答案】B

【解析】李某處置“打包”債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税=(25-40×40%-2)×20%=1.40(萬元)。

23. 2009年中國公民李某在境外某國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0000元,按該國税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税6500元;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該國税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税3000元。回國後,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50 B.100 C.1000 D.1100

【答案】B

【解析】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額為同一國家內不同應税項目,依照我國税法計算的應納税額之和。

勞務報酬在我國應納税額=40000×(1-20%)×30%-2000=7600(元)

偶然所得在我國應納税額=10000×20%=2000(元)

李某的抵減限額=7600+2000=9600(元)>6500+3000=9500(元)。

24. 2010年3月,某單位增效減員與在單位工作了16年的李某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10萬元,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20000元,則李某該項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税1300元,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1050 B.1300 C.1600 D.1700

【答案】B

【解析】

①計算免徵額=2萬元×3=6(萬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攤其應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將應税收入看作多少個月的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最後再推回全部應納税額:視同月應納税所得額=(100000-60000)/12年-2000=1333.33(元)

③應納税額=(1333.33×10%-25)×12=108.33×12=1300(元)。

25. 中國公民李某2010年3月份取得當月工薪收入2800元和2009年的年終税後獎金8000元。李某3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税916.11元。李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 )元。

A.850 B.860 C.870 D.916.11

【答案】D

【解析】

當月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税=(2800-2000)×10%-25=55(元)

税後年終獎應納個人所得税:

第一步:8000/12=666.67(元),第一次查找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

第二步:換算成含税一次性獎金(8000-25)/(1-10%)=8861.11(元)

第三步:8861.11/12=738.43元,第二次查找税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

第四步:8861.11×10%-25=861.11(元)

當月共納個人所得税55+861.11=916.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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