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彙算清繳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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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始了,你清楚的知道彙算清繳的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嗎?那麼2017年彙算清繳的操作流程又是怎樣呢?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彙算清繳操作流程

  彙算清繳是什麼

彙算清繳是指納税人在納税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税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税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税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税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提供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税税款的行為。

  2017年彙算清繳截止時間

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表截止日期是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企業所得税按納税年度計算,自公曆1月1日期至12月31日止。(其中企業在一個納税年度總監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即該年度的`實際經營週期不滿12個月,應當以實際經營週期為一個納税年度)。

  彙算清繳操作流程

  詳細流程

1.將企業填寫的年度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及附表,與企業的利潤表、總賬、明細賬進行核對,審核帳帳、帳表;

2.針對企業納税申報表主表中“納税調整事項明細表”進行重點審核,審核是以其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逐項進行;

3. 將審核結果與委託方交換意見,根據交換意見的結果決定出具何種報告,是年度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鑑證報告還是諮詢報告,若是鑑證報告,其報告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鑒證報告、保留意見鑒證報告、否定意見鑒證報告、無法表明意見鑒證報告。

  彙算清繳徵税範圍

凡在納税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税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 納税人,無論是否在減税、免税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

  範圍包括:

1、實行查賬徵收的居民納税人

2、實行企業所得税核定應税所得率徵收方式納税人

3、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

4、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注:實行核定定額徵收企業所得税的納税人,不進行彙算清繳。

  彙算清繳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税)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複印件(蓋章);

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税彙算清繳鑑證報告;

4、地税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税納税申報表(1-12月)複印件(蓋章) ;

5、元月份各税電子回單(蓋章);

6、企業所得税季度預繳納税申報表(4個季度)複印件(蓋章);

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8、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蓋章);

9、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0、享受優惠政策的税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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