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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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是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科目之一!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真題,歡迎大家閲讀參考!

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試真題

一、單選題

1.【題幹】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民事糾紛中,當事人不得約定糾紛管轄法院的是( )。

【選項】

A.收養協議糾紛

B.贈與合同糾紛

C.物權變動糾紛

D.商標權糾紛

【答案】A

【解析】收養糾紛為專屬管轄。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等,仲裁法明確此類糾紛不能交由仲裁機構仲裁。新民訴法明確協議管轄適用範圍為合同和其他財產糾紛,故目前不宜突破。

【考點】經濟仲裁與訴訟——訴訟管轄

2.【題幹】根據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訴訟時效制度適用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選項】

A.當事人不可以約定延長或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B.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C.當事人未按照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卻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申請再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進行審判

【答案】D

【解析】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規定進行裁判。

【考點】經濟仲裁與訴訟——訴訟時效

3.【題幹】根據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內發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夠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是( )。

【選項】

A.權利人提起訴訟

B.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

C.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D.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

【答案】B

【解析】ACD均為訴訟中斷的事由。

【考點】經濟仲裁與訴訟——訴訟時效

4.【題幹】下列關於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選項】

A.國有獨資公司應當設股東會

B.國有獨資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C.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同意,國有獨資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經理

D.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主席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答案】C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

5.【題幹】根據《公司法》規定,下列情形可以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是( )。

【選項】

A.張某,曾為甲大學教授,現已退休

B.王某,曾為乙企業董事長,因其決策失誤導致乙企業破產清算,自乙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為丙公司董事,因貸款炒股,個人負有到期債務1 000萬元尚未償還

D.趙某,曾擔任丁國有企業總會計師,因貪 污罪被判處 有期徒刑,執行期滿未逾5年

【答案】A

【解析】BCD均為《公司法》規定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考點】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6.【題幹】根據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規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從事的下列行為中,可以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是( )。

【選項】

A.商店向一般納税人出售辦公用品

B.書店向個人銷售圖書

C.律師事務所免費為社會公眾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D.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有償運輸服務

【答案】A

【解析】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適用免税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的。

【考點】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7.【題幹】某民企業適用25%的企業所得税税率。2015年該企業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應納税收入總額140萬元,成本費用總額150萬元。經税務機關檢查,收入總額核算正確,但成本費用總額不能確定。税務機關對該企業採用以應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税,應税所得率為25%。2015年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税額為( )萬元。

【選項】

A.2.5

B.12.5

C.8.75

D.11.6

【答案】C

【解析】採用應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税的,應納所得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所得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

應納税所得額=應税收入額×應税所得率

應納税所得額=應税收入額×應税所得率=140×25%=35(萬元),該企業當年應納所得税額=35×25%=8.75(萬元)。

【考點】企業所得税的徵收管理

8.【題幹】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是( )。

【選項】

A.企業支付的合同違約金

B.企業支付的企業所得税税款

C.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

D.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

【答案】A

【解析】企業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不包括納税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5.國家規定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考點】企業所得税的應納税所得額

9.【題幹】某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2015年該企業的利潤總額為50萬元,固定資產折舊多計提了3萬元,營業外支出中列支了交通違章罰款1萬元。不考慮其他納税調整與税收優惠事項。2015年該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税額為( )萬元。

【選項】

A.8.1

B.6.9

C.10.8

D.7.05

【答案】A

【解析】多計提折舊應調減成本,調增利潤;交通違章罰款屬於行政性質的罰款,不得在計算企業所得税前扣除,屬於調增項。

為了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税法規定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 15%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企業所得税税額=(50+3+1)×15%=8.1(萬元)。

【考點】企業所得税的納税人、徵税範圍及税率及企業所得税的應納税所得額

10.【題幹】李某向陳某借款10萬元,將一輛卡車抵押給陳某。抵押期間,卡車

因車禍嚴重受損。李某將卡車送到某修理廠大修,後李某無力支付2萬元修理費,修理廠遂將卡車留置。經催告,李某在約定的合同期間內仍未支付修理費。此時,李某亦無法償還欠陳某的到期借款,陳某要求修理廠將卡車交給自己依法進行拍賣,修理廠拒絕。下列關於該爭議如何處理的表述中,符合物權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選項】

A.修理廠應將卡車交給陳某依法拍賣,修改費只能向李某主張

B.陳某應當向修理廠支付修理費,其後修理廠應向陳某支付卡車

C.修理廠應將卡車交給陳某依法拍賣,拍賣所得自己優先償付借款,剩餘部分修理廠有優先受償權

D.修理廠可將卡車依法拍賣,所得資金優先償付修理費,剩餘部分陳某有優先受償權

【答案】D

【解析】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考點】合同的擔保

11.【題幹】甲餐飲企業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6年8月,甲餐飲企業提供餐飲服務取得不含税銷售額80萬元。該企業當月的銷項税額為( )萬元。

【選項】

A.4.8

B.8.8

C.10.4

D.13.6

【答案】A

【解析】營改增後,餐飲業適用税率為6%。銷項税額=100×11%+80×6%=15.8(萬元)。

【考點】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主要內容

12.【題幹】甲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16年5月,甲公司將一套機器設備出租給乙公司,收取了不含税租金10萬元。甲公司該筆收入的銷項税額為( )萬元。

【選項】

A.1.7

B.1.3

C.1.1

D.0.6

【答案】A

【解析】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税率為17%

【考點】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主要內容

13.【題幹】甲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主要提供電信服務。2016年7月,甲公司提供基礎電信服務取得不含税銷售額100萬元,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取得不含税銷售額80萬元。甲公司對不同種類服務的銷售額分別核算。甲公司當月的銷項税額為( )萬元。

【選項】

A.14.8

B.15.8

C.19.8

D.30.6

【答案】B

【解析】基礎電信服務税率為11%,增值電信服務税率6%。

【考點】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主要內容

14.【題幹】2014年,甲公司決定由本公司科研人員張某負責組建團隊進行一項發明創造。2016年4月,張某帶領其團隊完成了該項任務。根據專利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有權為該項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是( )。

【選項】

A.甲公司

B.張某

C.張某組建的團隊

D.張某及張某組建的團隊

【答案】A

【解析】專利申請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有權對發明創造或者設計提出專利申請的人。一般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包括髮明人或者設計人、共同完成發明創造或者設計的人、職務發明中的單位、完成發明創造的外國人、繼受取得申請權的人等。該項專利發明為職務發明,因此申請人為甲公司。

【考點】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專利法律制度

15.【題幹】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間內審查完畢,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根據商標法律制度的規定,該期間是( )。

【選項】

A.15日

B.30日

C.3個月

D.9個月

【答案】D

【解析】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 9 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考點】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商標法律制度

16.【題幹】甲公司因生產需要,準備購入一套大型生產設備。4月1日,甲公司向乙設備廠發出了一份詳細的書面要約,並在要約中註明:請貴公司於4月20日前答覆,否則該要約將失效,該要約到達乙設備廠後,甲公司擬撤銷該要約。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該要約能否撤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選項】

A.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尚未發出承諾

B.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的承諾尚未到達甲公司

C.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尚未為履行合同做準備工作

D.該要約不得撤銷,因為要約人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

【答案】D

【解析】法律規定了兩種不得撤銷要約的情形:(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考點】合同的訂立

17.【題幹】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實行源泉扣繳的是( )。

【選項】

A.某美國企業向中國境內企業投資而取得的股息

B.某美國企業向某英國企業出租機器設備,供其在英國使用而收取的租金

C.某美國企業出售其在深圳的房產而取得的所得

D.某美國企業向中國企業轉讓專利權而取得的所得

【答案】B

【解析】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非居民企業,就其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實行源泉扣繳。B選項所得並不是來源於我國,不實行源泉扣繳。

【考點】企業所得税的源泉扣繳

18.【題幹】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在票據上更改特定記載事項的,將導致票據無效。下列各項中,屬於該記載事項的是( )。

【選項】

A.付款人名稱

B.收款人名稱

C.付款地

D.出票地

【答案】B

【解析】《票據法》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有關人員在進行票據行為時,必須嚴格審查這三項內容是否有過更改。如果確屬記載錯誤或需要重新記載的,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簽發票據。在前述情形下,付款人或者代理人對此類票據付款的,應當承擔責任。

【考點】票據法律制度-票據法基礎理論

19.【題幹】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符合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是( )。

【選項】

A.張某,曾為甲大學教授,現已退休

B.王某,曾為乙企業董事長,因其決策失誤導致乙企業破產清算,自乙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為丙公司董事,因貸款炒股,個人負有到期債務1000萬元尚未償還

D.趙某,曾擔任丁國有企業總會計師,因貪 污罪被判處 有期徒刑,執行期滿未逾5年

【答案】A

【解析】(1)選項B: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選項C: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選項D:因貪 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不得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考點】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P68)

20.【題幹】某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限制未作特別規定,該公司有關人員的下列股份轉讓行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選項】

A.發起人王某於2014年4月轉讓了其所持本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25%

B.董事鄭某於2014年9月將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轉讓

C.董事張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過協議轉讓了其中的2600股

D.總經理李某於2015年1月離職,2015年3月轉讓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答案】B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25%;C不符合規定。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AD不符合規定。

二、判斷題

1.轉讓動產所得的應税所得來源地標準,按照所轉讓動產的所在地確定。( )

【答案】×

【解析】動產轉讓所得,按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

2.軟件生產企業發生的了職工培訓費用在計算當年的企業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時,可以據實全額扣除。( )

【答案】√

3.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答案】×

【解析】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4.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法人人格否認原則: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發生的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可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答案】×

【解析】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6.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的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

【解析】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7.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於衝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

【答案】√

【解析】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於衝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8.某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周某向劉某推介一款保險產品,劉某認為不錯,於是雙方約定了簽訂合同的時間。訂立保險合同時,劉某無法親自到場簽字,就由周某代為簽字。後劉某繳納了保險費。此時,應視為劉某對周某代簽字行為的追認。()

【答案】√

9.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主張變更對其不發生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答案】√

10.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答案】√

三、簡答題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於2014年3月上市,董事會成員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開的3次董事會分別討論事項如下:

(1)討論通過了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資擔保4000萬元的決議,其時甲公司總資產為1億元;

(2)擬提請股東大會聘任乙公司的總經理劉某擔任甲公司獨立董事,乙公司為甲公司最大的股東;

(3)討論向丙公司投資的方案。參加會議的6名董事會成員中,有4人同時為丙公司董事,經參會董事一致同意,通過了向丙公司投資的方案。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董事會是否有權作出融資擔保決議?簡要説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劉某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簡要説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會通過向丙公司投資的方案是否合法?簡要説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董事會無權作出融資擔保決議。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本題中,甲公司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4000萬元的擔保,超過了其資產總額的30%,因此需要由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無權作出決議。

(2)甲公司不能聘任劉某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根據規定: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本題中,劉某為甲公司最大股東乙公司的總經理,不符合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3)甲公司董事會通過向丙公司投資的方案不合法。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係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題中,甲公司董事會在對丙公司進行投資的表決中,參加會議的6名董事會成員有4人同時為丙公司董事,有2名董事為無關聯關係董事,不足3人,因此,應當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所以董事會通過向丙公司的投資方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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