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註冊會計師考試《會計》強化測試題(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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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化測試題一:

2017註冊會計師考試《會計》強化測試題(附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購入一台價值500萬元的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無殘值,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税法規定採用雙倍餘額 遞減法按5年計提折舊。各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均為10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有關甲公司所得税的會計處理中,不正確的是 ( )。

A.2014年末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25萬元

B.2015年末累計產生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為120萬元

C.2015年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費用為5萬元

D.2015年利潤表確認的所得税費用為5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2014年末,固定資產賬面價值=500-500/5=400(萬元);計税基礎=500-500×2/5=300(萬元);應確 認的遞延所得税負債=(400-300)=100×25%=25(萬元)。2015年末,賬面價值=500-500/5×2=300(萬元);計税基 礎=300-300×2/5=180(萬元);

資產賬面價值大於計税基礎,累計產生應納税暫時性差異120萬元;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120×25%=30(萬元);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 額=30-25=5(萬元),即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費用5萬元。因不存在非暫時性差異等特殊因素,2015年應確認的所得税費 用=1000×25%=250(萬元)。

2.甲公司2015年有關業務資料如下:(1)2015年當期發生研發支出1000萬元,其中應予資本化形成無形資產的金額為600萬元。 2015年7月1日研發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與税法規定相同),採用直線法攤銷(與税法規定相同)。税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 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 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2)甲公司2015年因債務擔保於當期確認了100萬元的預計負債。税法規定,因債務擔保發生的支出不得税前列支。(3)甲公司2015年實現税前利潤1000萬元。下列有關所得税的會計處理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

A.2015年末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85萬元

B.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71.25萬元

C.應交所得税為221.25萬元

D.所得税費用為221.25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無形資產賬面價值=600-600/10×6/12=570(萬元),計税基礎=600×150%-600×150% /10×6/12=855(萬元),資產的賬面價值570萬元小於資產的計税基礎855萬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85萬元;預計負債的賬面價 值=100(萬元),預計負債的計税基礎=賬面價值100-未來期間可税前扣除的金額0(因為税法不允許抵扣債務擔保損失)=100(萬元),

故無暫時性差異,所以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為285萬元;選項B,研發支出形成的無形資產雖然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不確認遞延所得税;因債務擔 保形成的預計負債不產生暫時性差異,也不確認遞延所得税;選項C,應交所得税=(1000-400×50%- 600/10÷2×50%+100)×25%=221.25(萬元);選項D,因為不存在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的暫時性差異,所以所得税費用等於應交所得 税,為221.25萬元。

公司屬於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15%,2015年12月31日預計2015年以後不再屬於高新技術企業,且所得税税率將變 更為25%。(1)2015年1月1日期初餘額資料:遞延所得税負債期初餘額為30萬元(即因上年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應納税暫時性差異200萬元而確認 的);遞延所得税資產期初餘額為13.5萬元(即因上年預計負債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90萬元而確認的)。 (2)2015年12月31日期末餘額資料: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為1500萬元,計税基礎為1000萬元;預計負債賬面價值為100萬元,計税基礎為 0。

(3)除上述項目外,AS公司其他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税基礎不存在差異。AS公司預計在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用來抵扣可 抵扣暫時性差異。(4)2015年税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2015年12月31日AS公司的會計處理中,不正確是( )。

A.當期所得税費用為106.5萬元

B.遞延所得税費用為83.5萬元

C.所得税費用為150萬元

D.應交所得税為106.5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D,當期所得税費用,即應交所得税=[1000-(500-200)+(100-90)]×15%=106.5(萬元);選 項B,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500×25%-30=95(萬元),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額=100×25%-13.5=11.5(萬元),遞延所得税費 用=95-11.5=83.5(萬元);選項C,所得税費用=106.5+83.5=190(萬元)。

4.甲公司2015年1月1日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為25萬元;甲公司預計該暫時性差異將在2016年1月1日以後轉回。甲公司2015年適用的 所得税税率為25%,自2016年1月1日起,該公司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適用的所得税税率變更為15%。(1)2015年1月1日,自證券市場購入 當日發行的一項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國債,甲公司將該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2015年12月31日確認的國債應收利息為100萬元,採用實際利率法 確認的利息收入為120萬元。税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5年初購入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成本為100萬元,2015年末公允價值為120萬元。(3)該公司2015年度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下列有關甲公司2015年的會計處理中,不正確的是( )。

A.應交所得税為470萬元

B.“遞延所得税資產”貸方發生額為10萬元

C.利潤表確認的所得税費用為470萬元

D.資產負債表確認其他綜合收益17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應交所得税=(2000-120)×25%=470(萬元);

選項B,遞延所得税資產的發生額=25/25%×(15%-25%)=-10(萬元)(貸方發生額);選項C,利潤表確認的所得税費用為 480(470+10)萬元;選項D,遞延所得税負債的發生額=20×15%=3(萬元),資產負債表確認的其他綜合收 益=20×(1-15%)=17(萬元)。

5.A公司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有關房屋對外出租資料如下:A公司於2014年1月1日將其某自用房屋用於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 75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為投資性房地產之前,已使用4年,企業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淨殘值為零。轉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等於賬面價 值,均為600萬元。

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後,能夠持續可靠取得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A公司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該項投資性房地產 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2014年税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850 萬元。2015年税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假定該房屋自用時税法規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淨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企業2014年期初遞延所得税負債 餘額為零。

同時,税法規定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待處置時一併計算確定應計入應納税所得額的金額。假定不存在其他差異。下列有關A公司2014年12月31日所得税的會計處理中,不正確的是( )。

A.2014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為84.375萬元

B.2014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費用為84.375萬元

C.2014年應交所得税為250萬元

D.2014年所得税費用為250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2014年末投資性房地產賬面價值=900(萬元);計税基礎=750-750÷20×5=562.5(萬元);應納税暫時性差 異=900-562.5=337.5(萬元); 2014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337.5×25%=84.375(萬元);

2014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84.375-0=84.375(萬元);2014年應交所得税=(1000-300-750÷20)×25%=165.625(萬元);2014年所得税費用=165.625+84.375=250(萬元),所以選項C錯誤。

6.資料同上。下列有關2015年12月31日所得税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的是( )。

A.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為-3.125萬元

B.2015年遞延所得税費用為3.125萬元

C.2015年應交所得税為253.125萬元

D.2015年所得税費用為250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2015年末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850(萬元);計税基礎=750-750÷20×6=525(萬元);應納税暫時性差異餘 額=850-525=325(萬元);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餘額=325×25%=81.25(萬元); 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81.25-84.375=-3.125(萬元),

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81.25-84.375=-3.125(萬元),為遞延所得税收益,所以選項B錯誤;2015年應交 所得税=(1000+50-750÷20)×25%=253.125(萬元);2015年所得税費用=253.125-3.125=250(萬元)。

7.A公司為我國境內上市公司,企業所得税税率為25%。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50名高管人員每人授予1萬份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每 股4元,可行權日為2017年12月31日。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為3元。A公司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如下:如果公司的年銷售收入增長率不低於4% 且高管人員至可行權日仍在A公司工作,該股票期權才可以行權。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管人員均未離開A公司,甲公司預計未來也不會有人離職。A 公司的股票在2016年12月31日的價格為12元/股。

A公司2016年銷售收入增長率為4.1%,2017年銷售收入增長率為4.5%。假定税法規定,針對該項股份支付以後期間可税前扣除的金額為股票的公允價值與行權價之間的差額。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於甲公司2016年會計處理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2016年1月1日不作會計處理

B.2016年12月31日應確認管理費用75萬元

C.2016年12月31日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50萬元

D.2016年12月31日應確認所得税費用50萬元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2016年12月31日應確認的成本費用

=50×1×3×1/2=75(萬元)

股票的公允價值=50×1×12×1/2=300(萬元)

股票期權行權價格=50×1×4×1/2=100(萬元)

預計未來期間可税前扣除的金額=300-100=200(萬元)

遞延所得税資產=200×25%=50(萬元)

A公司根據會計準則規定在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為75萬元,但預計未來期間可税前扣除的金額為200萬元,超過了該公司當期確認的成本費用,超過部分的所得税影響應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因此正確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税資產              50

貸:所得税費用          (75 ×25%)18.75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25×25%)31.25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事項中,按税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應進行納税調整的項目有( )。

A.已確認公允價值變動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轉讓的淨收益

B.國債的利息收入

C.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司債券利息收入

D.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轉讓的淨收益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C,公司債券的利息收入按税法規定交納所得税,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不需要調整。

2.下列有關企業應在會計利潤基礎之上進行納税調整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支付違反税收的罰款支出應進行納税調增

B.國債利息收入應進行納税調減

C.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應進行納税調增

D.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不需要納税調整

『正確答案』ABCD

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税》計量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資產負債表日,對於當期和以前期間形成的當期所得税負債(或資產),應當按照税法規定計算的預期應繳納(或返還)的所得税金額計量

B.資產負債表日,對於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應當根據税法規定,按照當期適用的所得税税率計量

C.適用税率發生變化的,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進行重新計量,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者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以外,應當將其影響數計入變化當期的所得税費用

D.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的計量,應當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預期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方式的所得税影響,即在計量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時,應當採用與收回資產或清償債務的預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計税基礎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資產負債表日,對於遞延所得税資產和遞延所得税負債,應當根據税法規定,按照預期收回該資產或清償該負債期間適用的税率計量。

4.下列有關所得税列報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遞延所得税資產應當作為非流動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B.遞延所得税資產應當作為流動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C.遞延所得税負債應當作為非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D.遞延所得税負債應當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遞延所得税應當作為非流動項目進行列報。

5.下列關於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所得税費用單獨列示在利潤表中

B.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者事項相關的當期所得税和遞延所得税,應當計入所得税費用

C.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者事項相關的當期所得税和遞延所得税,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

D.因企業合併產生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或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影響,在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或遞延所得税資產的同時,相關的遞延所得税一般應調整在合併中應予確認的商譽

『正確答案』ACD

6.甲公司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適用的增值税税率為17%,所得税税率為25%。2015年初“預計負債—預計產品保修費用”餘額為500萬 元,“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為125萬元。2015年税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2015年發生下列業務:(1)甲公司因銷售產品承諾提供保修服務,按 照税法規定,與產品售後服務相關的費用在實際發生時允許税前扣除。甲公司2015年實際發生保修費用400萬元,在2015年度利潤表中因產品保修承諾確 認了600萬元的銷售費用。

(2)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涉及一項合同違約訴訟案件,甲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60%,如敗訴,賠償金額很可能為100萬元。假定税法規定合同違約損失實際發生時可以税前扣除。下列關於甲公司2015年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與產品售後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餘額為700萬元

B.與產品售後服務相關費用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50萬元

C.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餘額為100萬元

D.合同違約訴訟案件應確認遞延所得税收益25萬元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AB,與產品售後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500-400+600=700(萬元);預計負債的計税基 礎=700-70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累計額=700(萬元);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700×25%=175(萬元);2015年 “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額=175-125=50(萬元);

選項CD,與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計税基礎=100-100=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萬元);“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額=25(萬元)。

7.A公司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企業期初遞延所得税負債和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均為零。各年税前會計利潤均為1000萬元。(1)2014 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餘額為6000萬元,該公司期末對應收賬款計提了600萬元的壞賬準備。税法規定,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 減值準備不允許税前扣除。假定該公司應收賬款及壞賬準備的期初餘額均為零。

(2)A公司於2014年1月1日將其某自用房屋用於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10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為投資性房地產之前,已 使用6年,企業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淨殘值為零。轉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為1300萬元,賬面價值為700萬元。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後,A公司 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

假定税法規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淨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同時,税法規定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待處置時一併計算確定應計入應納税所得額的金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

(3)A公司2015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餘額為10000萬元,期末對應收賬款計提了400萬元的壞賬準備,累計計提壞賬準備1000萬 元。(4)A公司2015年12月31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2600萬元。下列有關A公司2014年所得税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有( )。

A.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額為150萬元

B.遞延所得税負債的期末餘額為337.5萬元

C.遞延所得税費用為46.875萬元

D.應交所得税為212.5萬元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A,應收賬款可抵扣暫時性差異=600(萬元),年末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及發生額=600×25%=150(萬元);選項B, 投資性房地產應納税暫時性差異=2000-(1000-1000/20×7)=1350(萬元);年末遞延所得税負債餘 額=1350×25%=337.5(萬元);選項C,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遞延所得税負債=600×25%=150(萬元),遞延所得税費用=-150+ (337.5-150)=37.5(萬元);選項D,應交所得税=(1000+600-1350+600)×25%=212.5(萬元)。

8.資料同上。下列有關A公司2015年所得税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有( )。

A.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額為100萬元

B.遞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為162.5萬元

C.遞延所得税費用為62.5萬元

D.應交所得税為187.5萬元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選項A,應收賬款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累計額=600+400=1000(萬元),2015年遞延所得税資產發生 額=400×25%=100(萬元);選項B,投資性房地產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累計額=2600-(1000-1000/20×8)=2000(萬元);遞 延所得税負債發生額=2000×25%-337.5=162.5(萬元);選項C,遞延所得税費用=-100+162.5=62.5(萬元);選項D,應 交所得税=(1000+400-650)×25%=187.5(萬元)。

9.甲公司2015年度涉及所得税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股權,與丙公司共同控制乙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甲公司 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系甲公司2013年2月8日購入,其初始投資成本為3000萬元,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乙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差額為400萬元。甲公司擬長期持有乙公司股權。根據税法規定,甲公司對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税基礎等於初始投資成本。

(2)2015年1月1日,甲公司開始對A設備計提折舊。A設備的成本為8000萬元,預計使用10年,預計淨殘值為零,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根據税法規定,A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6年。假定甲公司A設備的折舊方法和淨殘值均符合税法規定。

(3)2015年7月5日,甲公司自行研究開發的B專利技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並作為無形資產入賬。B專利技術的成本為4000萬元,預計使 用10年,預計淨殘值為零,採用直線法攤銷。根據税法規定,B專利技術的計税基礎為其成本的150%。假定甲公司B專利技術的攤銷方法、攤銷年限和淨殘值 均符合税法規定。

(4)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商譽計提減值準備1000萬元。該商譽系2013年12月8日甲公司從丙公司處購買丁公司100%股權 並吸收合併丁公司時形成的,初始計量金額為3500萬元,丙公司根據税法規定已經交納與轉讓丁公司100%股權相關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費。根據税法規定,甲 公司購買丁公司產生的商譽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相關資產、負債時,允許税前扣除。

(5)甲公司的C建築物於2013年12月30日投入使用並直接出租,成本為6800萬元。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 量。2015年12月31日,已出租C建築物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為1200萬元,其中本年度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為500萬元。根據税法規定,已出租C建 築物以歷史成本按税法規定扣除折舊後作為其計税基礎,折舊年限為20年,淨殘值為零,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甲公司2015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150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假定甲公司未來年度有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用於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下列各項關於甲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確認所得税費用3725萬元

B.確認應交所得税3840萬元

C.確認遞延所得税收益115萬元

D.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800萬元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應交所得税=[15000+(2)300-(3)100+(4)減值1000+(5)(-840)]×25%=3840(萬元);

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2)(會計折舊8000/10-税法折舊8000/16)+(4)1000]×25%=325(萬元)(遞延所得税收益);

應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840×25%=210(萬元)(遞延所得税費用);應確認遞延所得税收益=325-210=115(萬元);應確認所得税費用=3840-115=3725(萬元)。

『思路點撥』先確定資產和負債的計税基礎,然後確定屬於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還是應納税暫時性差異,進而計算遞延所得税費用。資料(1),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應當進行納税調整,但是因為取得該股權在2013年,因此在2015年不需要考慮。

三、綜合題

1.(2015年考題)20×4年1月1日,甲公司遞延所得税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00萬元,遞延所得税負債的賬面價值為零。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有關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税基礎如下:

項目名稱賬面價值(萬元)計税基礎(萬元)

固定資產1200015000

無形資產900135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50003000

預計負債6000

上表中,固定資產在初始計量時,入賬價值與計税基礎相同,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當季末新增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開發支出形成的,按照税法規定對於 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150%作為計税基礎。假定在確定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及計税基礎時均不考慮當季度攤銷因素。

20×4年度,甲公司實現淨利潤8000萬元,發生廣告費用1500萬元,按照税法規定準予從當年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的金額為1000萬元,其餘可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預計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用於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所得税影響,除所得税外,不考慮其他税費及其他因素影響。

【要求及答案(1)】對上述事項或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影響,分別説明是否應計入遞延所得税負債或遞延所得税資產,分別説明理由。

①固定資產項目產生暫時性差異,應計入遞延所得税資產;理由:因為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12000萬元小於計税基礎15000萬元,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3000萬元,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

②無形資產雖然產生暫時性差異,但不應計入遞延所得税資產或遞延所得税負債;理由:因為該無形資產是由於開發支出形成的,其不屬於企業合併,且初始確認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税所得額,不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產生暫時性差異,應計入遞延所得税負債;理由:因為該資產的賬面價值5000萬元大於計税基礎3000萬元,形成應納税暫時性差異2000萬元,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負債。

④預計負債產生暫時性差異,應計入遞延所得税資產;理由:因為該負債的賬面價值600萬元大於計税基礎0,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600萬元,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

⑤發生的廣告費產生暫時性差異,應計入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理由:因為該廣告費的金額為1500萬元,其可税前扣除的金額為1000萬元,允許未來税前扣除的金額為500萬元,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0萬元,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税資產。

【要求及答案(2)】説明哪些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税影響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納税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税影響應該計入所有者權益。

【要求及答案(3)】計算甲公司20×4年度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費用。

甲公司20×4年度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費用=100-(15000-12000)×25%-(600-0)×25%-(1500-1000)×25%=-925(萬元)。

2.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5年有關資料如下:

(1)甲公司2015年初的遞延所得税資產借方餘額為190萬元,遞延所得税負債貸方餘額為10萬元,具體構成項目如下:(單位:萬元)

項目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税資產應納税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税負債

應收賬款6015

交易性金融資產  401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050

預計負債8020

可税前抵扣的經營虧損420105

合計7601904010

(2)甲公司2015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1610萬元。2015年度相關交易或事項資料如下:

①年末應收賬款的餘額為400萬元,2015年轉回應收賬款壞賬準備20萬元。根據税法規定,轉回的壞賬損失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②年末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420萬元,其中成本360萬元、累計公允價值變動60萬元(包含本年公允價值變動20萬元)。根據税法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③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400萬元,其中成本為560萬元,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減少其他綜合收益160萬元(包含本年增加其他綜合收益40萬元)。根據税法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④當年實際支付產品保修費用50萬元,衝減前期確認的相關預計負債;當年又確認產品保修費用10萬元,增加相關預計負債。根據税法規定,實際支付的產品保修費用允許税前扣除。但預計的產品保修費用不允許税前扣除。

⑤當年發生研究開發支出100萬元,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根據税法規定,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化研究開發支出可以按50%加計扣除。

(3)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25%,預計未來期間適用的所得税税率不會發生變化,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用以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及答案(1)】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15年應納税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税的金額。

應納税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1610-①20-②20+④(10-50)-⑤100×50%-可税前抵扣的經營虧損420=1060(萬元)

應交所得税=1060×25%=265(萬元)

【要求及答案(2)】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各項目2015年末的暫時性差異金額,計算結果填列在下列表格中(單位:萬元)。

項目賬面價值計税基礎累計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累計應納税暫時性差異

應收賬款36040040

交易性金融資產420360 6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00560160

預計負債40040

【要求及答案(3)】根據上述資料,編制與遞延所得税資產、遞延所得税負債相關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160×25%-50=-10)

所得税費用     120

貸:遞延所得税資產   130(240×25%-190=-130)

借:所得税費用      5

貸:遞延所得税負債    5(60×25%-10=5)

【要求及答案(4)】根據上述資料,計算甲公司2015年應確認的所得税費用金額。

所得税費用=120+5+265=390(萬元)

應交所得税=1060×25%=265(萬元)

3.甲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所得税税率為15%。2015年1月1日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全部為存貨項目計提的跌價準備)為15萬元;遞 延所得税負債餘額(全部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為7.5萬元。根據税法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甲公司不再屬於高新技術企業,同時該公司 適用的所得税税率變更為25%。

該公司2015年利潤總額為5000萬元,涉及所得税會計的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15年1月1日,以1043.27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3年期到期還本每年付息的國債。該國債票面金額為1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6%,年實際利率為5%。甲公司將該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税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5年1月1日,以2000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5年期到期還本每年付息的公司債券。該債券票面金額為2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年實際利率為5%。甲公司將其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税法規定,公司債券利息收入需要交納所得税。

(3)2014年11月23日,甲公司購入一項管理用設備,支付購買價款等共計1500萬元。12月30日,該設備經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甲公司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淨殘值為零,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税法規定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假定甲公司該設備折舊年限、預計淨殘值,符 合税法規定。

(4)2015年6月20日,甲公司因違反税收的規定被税務部門處以10萬元罰款,罰款未支付。

税法規定,企業違反國家法規所支付的罰款不允許在税前扣除。

(5)2015年10月5日,甲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某股票,支付價款200萬元(假定不考慮交易費用)。甲公司將該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50萬元。

假定税法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及減值損失不計入應納税所得額,待出售時一併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6)2015年12月1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未履行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審結。甲公司預計很可能支出的金額為100萬元。税法規定,該訴訟損失在實際發生時允許在税前扣除。

(7)2015年計提產品質量保證160萬元,實際發生保修費用80萬元。

(8)2015年沒有發生存貨跌價準備的變動。

(9)2015年沒有發生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

甲公司預計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税所得額用於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要求及答案(1)】計算甲公司2015年應納税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税。

甲公司2015年應納税所得額=5000-1043.27×5%(事項1)+(1500×5/15-1500/5)(事項3)+10(事項4)+100(事項6)+(160-80)(事項7)=5337.84(萬元)

應交所得税=5337.84×15%=800.68(萬元)

【要求及答案(2)】計算甲公司2015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費用。

甲公司2015年末“遞延所得税資產”餘額=[15/15%+(1500×5/15-1500/5)(事項3)+50(事項5)+100(事項6)+(160-80)(事項7)]×25%=132.5(萬元)

“遞延所得税資產”的本期發生額=132.5-15=117.5(萬元)

其中,事項(5)形成的遞延所得税資產本期發生額50×25%=12.5(萬元),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遞延所得税負債”的期末餘額=7.5÷15%×25%=12.5(萬元)

“遞延所得税負債”的本期發生額=12.5-7.5=5(萬元)

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税費用=-(117.5-12.5)+5=-100(萬元)

所得税費用=800.68-100=700.68(萬元)

【要求及答案(3)】編制甲公司2015年確認所得税費用的相關會計分錄

借:所得税費用        700.68

遞延所得税資產      117.5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800.68

遞延所得税負債       5

其他綜合收益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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