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專業順利申請經驗分享

來源:文萃谷 1.74W

法國一直以來也是中國留學生選擇的熱門留學國家,去法國留學也有諸多好處,是不錯的留學選擇。不少童鞋也想留學法國的法律專業。下面yjbys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前輩的經驗分享:到法國讀法律專業要克服3個難關

法國法律專業順利申請經驗分享

筆者來到法國南部名城蒙比利埃就讀於蒙城一大法學院已經將近兩年了,先將在法國學習法律專業的經歷和經驗與大家分享。

首先,到法國讀法律對於外國學生來説主要有三難,必須過三關。一是語言關。二是體系關。 三是思維關。

 第一關是語言關

法語以語法煩雜,變化多端聞名。法律法語與一般之常見口語差異又甚大。一般中國學生主要是再成年後方開始法語學習,大多數來法國之前的學生所掌握的法語知識又只是僅僅限於日常的口語交流。即使對於普通法國人,法律法語也是一個拗口的東西。這點相信只要接觸法律專業的學生一定深有體會。法學是一個嚴謹的體系,法語又是一門嚴謹的語言,強強相加,其難度可想而知道。許多在口語中通用之名詞再法律法語中卻是截然不同之兩個概念。例如FONCTIONNAIRE一詞,其意為公務員。指經過有權機關正式任命,擔任全職工作之公職人員。但一般口語中所指的公務員其意要比行政法之公務員廣泛得多,泛指在行政機構工作之全體人員。又如同為原告或被告,由於法院審級不同又各自存在不同稱謂,行內人僅看稱謂既明瞭案例之等級及過程,外行則如讀天書,撞破腦袋而不得其門而入。今日即使在某些學術著作中,紕漏之處亦常有發生。法律法語之精確可見一斑。

此外,法國的教育多為教授口授,鮮有板書,全靠學生書記。因此,學習法國法律,最先過的一關也是最重要的一關就是語言關。在此筆者向初次接觸法國法的.學子推薦法國達魯茨出版之TERMES JURIDIQUE一書。另外有CAPITAN教授所編寫之法國法律詞彙一書堪乘入門之所必備。在有了基本法律詞彙之後,方可談進一步之研究。

  第二關是體系關

雖然法國法與中國法同屬大陸體系。但在司法體系上卻是獨成一派。最主要的表現就在於行政法院體系與一般法院體系互相獨立。與此相對應,法國法學教育也劃分為公法與私法兩大類,其間再分為眾多次類學科。欲深造之學子不可不知也。雖然公法方向與私法方向在MAITRISE方進行劃分,而在DEUG兩年學生所學的內容基本一致,但在LICENCE時根據個人選擇之深入輔導課的方向已經基本決定了學生個人日後的發展方向。雖然區分並非絕對,公法方向的學生也可在日後轉往私法方向,但要付出的辛勞要更多。此為有心學習法國法之學子所不可不察之道也。

許多學子,尤其是中國大學已經畢業的學生或者在讀生往往不願意從DEUG開始,在申報攻讀學位時盲目求高求快。非DEA不讀,最差也要從MAITRISE開始。筆者私下認為該做法不可取。法國法學教育體系環環相扣(其他國家也一樣,法國尤甚),DEUG進行之法學教育是最基本之知識,從中途突然插入必然成無本之木,在做深入研究之時必然困難重重,在選擇研究方向上也難做抉擇。即使僥倖獲得學位,更有畫虎不成反類犬之憂。

以筆者之經驗,學子如有毅力,從頭開始固然為上上之策略,但法國法學院實行嚴格的淘汰制度。規定DEUG兩年的學業必須最多在三年之內完成。而法學院的淘汰例一般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某些學校甚至更高。而LICENCE與MAITRISE則未有此憂。但是由於在MAITRISE一開始時就必須選擇方向,校方因為擔心學生的能力也往往要求學生從所申請的學位高度下降一個等級,因此筆者建議從LICENCE開始。所缺不多。惡補之下尚來得及(可旁聽DEUG的重要課程如憲法學,法學研究方法論等)。

 第三關是思維關

筆者未來法國之前,先入為主地以為法國屬於成文法國家,法學教育必以理論為主。案例僅僅做為參考材料。下水之後方知大謬,暗罵腐儒害人不淺也。

法國法律教育,雖然仍然以法典為主進行理論展開。在一般法律理論上亦僅把案例作為實質淵源,但案例尤其是最高法院,權限衝突法庭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憲法委員會等終審機構之案例在法學院教育中所佔比重之大,外人無法想象。儘管在法國大革命後,革命者鑑於舊制度下法官對革命之消極阻礙態度,普遍對法官存在不信任感,因此在民法典的編撰中對法官的作用做了嚴格規定,禁止法官在判決中運用衡平原則進行裁量。

法官被傳統法學家認為是“法律的嘴巴”,其作用僅僅在於適用法律,法官造法是嚴格禁止的。(這和法國人對於民法典的驕傲應該是分不開的,他們曾經認為一本民法典已經可以包括所有社會問題。)事實上,由於現代社會的變動節奏加快,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時難免掛一漏萬,因此法官在彌補法律空白方面的作用與日俱增。再加上最高法院為了維護判決的穩定性以利於當事人進行預測,極力避免對前例進行頻繁更改(除非必要,一般至少在10年內保持不變),下級法院所做之判決如與前例不符,往往有被CASSER之危險(法語中CASSER原意為打碎,破裂之意,最高法院法文為LA COUR DE CASSATION),因此在實際上最高法院之判例對於下級法院具有實質約束力。與此相對應,法學教育也對案例給予極大的重視。(敝人剛到之時曾經就這一問題請教教授,招來教授白眼。)

 下面介紹在法國學習法律專業的具體經驗與建議

一般法學課程主要包括兩大部分。

主課與深入指導課。主課一般是在幾百人階梯教室內進行,以教授講授為主,無指定課本,學生有疑問可隨時以便條形式直接送上講台,常見帥哥美女一躍而上的場面。一般來講,主課主要是理論方面的教授,但一般多穿插原則性案例或最新案例。以教師單向輸入為住。

在深入指導課程上則完全是另外一種形式,採用小班制,每班一般在20人左右,指導教師一般由博士在讀生或者校外律師擔任。由於人數少,再加上提問頻繁(課程的參與程度在期末成績中佔百分之30比重),無法瞞混過關,因此學生往往在課前做足準備工夫。深入指導課主要以案例教學為主,夾雜實例分析。如果把主課看成是正餐,講授的主要是部門法律原則的話,則深入輔導可喻為小灶,專講原則之例外。有便與學生可以及時瞭解最高法院之最新創造。

在深入指導課上,教師不僅對學生負解説之義務,而且往往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原則對最高法院的判決進行批評。用他們的話來説。最高法院的法官也是人,難免有犯糊塗的時候。雖然你們是學生,但是你們也有清醒的時候(注:平常上課時可以亂説,考試時本人一般從正面進行評判,除非確實有新意不吐不快,否則不冒險)。

 學習建議:

達魯茨出版有“最高法院原則性案例選編”一書,個案後均付有名家評論,在學完原理後猛啃,獲益不淺。此外最高法院亦刊有案例集,平常多看。關於考試與平常課上之案例分析,有如我國之八股文章,如何開題,破題均極為講究,看完入門方法論後再精讀十幾個案例評論,一般可以摸到門道,但要想寫得漂亮則非靠經驗積累不可。相信這點對於已經有數百年八股經驗的中國學生來講應該不是難事。

 最後講一下法典的操作。

法典就是法學院學生的聖經,一個教授根據學生法典的新舊程度一般可以對學生用功與否做出準確判斷。法國通行之法典主要有LITEC及DALLOZ兩家出版社出版,前者為藍皮,後者為紅皮,前者為後起之秀,價格稍便宜(筆者認為質量差別不大,但教授一般用的是紅皮版,因此買紅皮有利於根據教授提供的頁數快速找到,儘量買新版本,否則註定後悔,學子可量力而行)。

一般在深入指導課程的三小時考試中學生可以攜帶法典入場,法典不僅記有法條,而且其下右最高法院的判例,一個案例可以通過查相關法條找到,如果記不住可以看最後的全書名詞索引,但是浪費時間。建議記住一些最基本的原則性法條,這樣有利於你節省時間,把寶貴的時間放在體例的設計上。

個人的粗淺經驗就介紹到這裏,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夠到法國來一起啃法律這塊硬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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