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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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蓬勃發展,影響深遠的首選北京郵電大學國際合作項目,其專業特色、就業優勢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如今,北京五高校(北京化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和北京交通大學)都有了各自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下面跟小編具體瞭解一下吧!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優勢

  中外合作辦學有合作設立機構和合作舉辦項目兩種形式,具有以下特點:

(一)中外合作辦學的主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教育機構和外國教育機構;

(二)中外合作辦學的方式必須是合作辦學,既不是合資辦學,也不允許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單獨辦學;

(三)中外合作辦學的招生對象是中國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學生;

(四)教育教學的地點主要在中國境內;

(五)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都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考慮到我國中外合作辦學的實際,國家規定,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也包含中國教育機構採取與相應層次和類別的外國教育機構共同制定教育教學計劃,頒發中國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外國學歷、學位證書,在中國境外實施部分教育教學活動的方式依法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但中國教育機構沒有實質性引進外國教育資源,僅以互認學分的方式與外國教育機構開展的學生交流活動,不納入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加以管理

近年來,隨着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不斷擴大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外合作辦學發展十分迅速,辦學規模逐步擴大,辦學層次逐漸提高,辦學模式也趨於多樣化,已經成為中國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這對於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借鑑國外有益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加快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步伐,培養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各類人才,促進中國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增加中國教育供給的多樣化和選擇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5制定的《中外合作辦學暫行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是“外國法人組織、個人及有關國際組織同中國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以招收中國公民為主要對象的教育機構實施教育、教學的活動。” 正是從那時起,中外合作辦學發展起來,但早期的中外合作辦學基本是面向大學聯考落榜生,以預科班的形式向國外輸送學生,也有相當一部分學生因此走出國門,拿到國外大學的文憑,圓了自己的大學夢,其中很多畢業生的事業發展相當好。

  中外合作辦學的意義:

1、中外合作辦學填補了國內高校許多專業上甚至學科上的空缺。比如一些合作辦學項目引進的“物聯網專業”、“領導力專業”、“體育經紀專業”、“電子商務法律”等專業,不僅培養了相應行業國內急需的高級專業人才,提高了行業的整體素質,也成為我國在這些專業、學科上趕超世界先進水平的起點。

2、中外合作辦學能夠充分利用國際教育資源,提高國內教師的國際競爭力。通過合作辦學,國內教師可以獲得出國考察、學習、培訓的機會。使中方的教師與外方的教師結成緊密型的合作關係,共同完成教學、科研任務,而且在外方教授上課期間,主動為中青年教授開放聽課席位,這為國內教師深造自己的專業,開拓視野、掌握雙語教學技能、現場瞭解國外的教學模式等,提供了優越而便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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