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省出版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來源:文萃谷 2.95W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8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貴州省出版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對象

在圖書、期刊、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編輯、出版、校對、發行等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有志從事出版工作的.人員均可報名。

2.2001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三)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1.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三、考試時間、科目及考試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採用網絡閲卷,請考生注意以下幾點:1、答題前認真閲讀答題注意事項(專業答題卡首頁);2、客觀題部分使用2B鉛筆填塗,主觀題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各地考務部門發放、收回。

  四、報名時間及方法

1.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一律採用網上報名,考生請開通支持中國銀聯的網上銀行業務,在網上進行繳費。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註冊後,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上傳處理好的照片,並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由貴州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處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通過後的考生請於8月9日17:00時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

2.注意事項:

(1)考生需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註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台識別,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

(2)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3)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4)已審核通過需修改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聯繫資格審核單位(0851-85664489),資格審核單位同意並取消審核狀態,報考人員可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報名信息後,務必重新報名信息確認。

(5)繳費成功後需要進行修改的,到貴州省人社廳考試院辦理。

3.資格審查諮詢電話:0851-85664489,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851-86810676。

4.報考人員在繳費確認後,才能視為報名成功。並請於2017年10月6日至12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

5.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相關文件規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

各項資格考試在統一網報平台發佈成績,請考生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並在此網站上查詢考試成績。

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考生請於成績發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畢業證、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及複印件到貴州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事處進行資格複查,聯繫電話:0851-85664489,複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複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後複核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後複核處理,取消當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併合格的,成績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關於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關於修改報考級別

對於成績有效期大於1年的考試,如報考人員更改了報考級別,一律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需要重新到相應機構進行資格審查。

(三)關於修改報考專業

對於多專業且各專業報名條件相同的,如果成績有效期內專業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許更改報考專業(防止1個有效期內多專業合格);如有不合格的專業科目,考生可以更改專業,按老考生進行處理,保留原檔案號和公共科目成績。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