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資料員考試基礎知識輔導知識

來源:文萃谷 2.34W

考前輔導對於考試能否取得好的成績具有重要的影響,應屆畢業生小編整理了部分考前基礎輔導資料,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更多信息請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資料員考試基礎知識輔導知識

 5.3.6 飾面磚粘結強度試驗記錄

外牆飾面磚粘貼前和施工過程中,應在相同基層上做樣板件,並對樣板的飾面磚粘結強度進行檢驗,有《面磚粘結強度檢驗報告》,檢驗方法和結果判定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5.3.7 後置埋件

應按規範進行見證取樣,並有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5.3.8 支護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1.錨杆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現場抽樣試驗,有鎖定力(抗拔力)試驗報告。

2.支護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應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和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有抗滲要求的還應有抗滲試驗報告。

3.支護工程使用的砂漿,應有砂漿配合比通知單和砂漿強度試驗報告。

5.3.9 樁基(地基)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1.地基處理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承載力檢驗,有承載力檢驗報告。

2.樁基應按照設計要求和相關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承載力和樁體質量檢測,應有相應資質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3.樁基(地基)工程使用的混凝土,應有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和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有抗滲要求的還應有抗滲試驗報告。

4.樁基(地基)工程使用的鋼筋,應有產品合格證和相關檢測報告。並應做工程隱檢。

 5.3.10 預應力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1.預應力工程用混凝土應按規範要求留置標養、同條件試塊,有相應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2.後張法有粘結預應力工程灌漿用水泥漿應有性能試驗報告。

 5.3.11 鋼結構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1.高強度螺栓連接應有磨擦面抗滑移係數檢驗報告及複試報告,並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

2.施工首次使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後熱處理等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有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3.設計要求的一、二級焊縫應做缺陷檢驗,由有相應資質檢測單位出具超聲波、射線探傷檢驗報告或磁粉探傷報告。

4.建築安全等級為一級、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築鋼網架結構,且設計有要求的,應對其焊(螺栓)球節點進行節點承載力試驗,並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

5.鋼結構工程所使用的防腐、防火塗料應做塗層厚度檢測,其中防火塗層應由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6.焊(連)接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崗位證書。

 5.3.12 幕牆工程施工試驗記錄

1.幕牆用雙組份硅酮結構膠應有混勻性拉斷試驗報告。

2.後置埋件應有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5.3.13 水(氣)壓試驗記錄

1.管道、設備應按設計要求和規範規定進行強度、嚴密性試驗。

2.試驗包括:給水、熱水、採暖、消防等系統項目的單項和系統兩個方面,以及上述系統中的閥門、散熱器、密閉水箱(罐)、風機盤管設備(容器)等。

3.試驗以水為介質時,可用自來水或未被污染、無雜質、無腐蝕性的清水,環境温度應在5℃以上,若低於此温度應採取升温措施;以氣體為介質時,採用何種氣體應設計確定。

 5.3.14 室內管道灌水和非承壓容器滿水試驗記錄

1.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和安裝在室內的雨水管道安裝完成後,必須進行灌水試驗。

2.非承壓容器(如給水水箱、膨脹水箱等),必須按設計要求和規範規定進行滿水試驗。

3.試驗應按系統或分區段進行且應在安裝完畢並預備隱蔽前進行。

5.3.15 管道通水試驗記錄

1.室內給水管道系統、排水管道、衞生器具、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統、地漏及地面清掃口等完成後,應分系統、區段進行通水試驗。

2.通水試驗時,室內給水系統應同時開放1/3配水點,檢查各配水點是否全部達到額定流量、各排放點是否暢通無阻,各衞生器具、給水配件應齊全,啟閉靈活,各接口處均嚴密無滲漏。

5.3.16 室內排水管道通水試驗記錄

1.為確保室內排水管道正常暢通和達到使用功能要求,防止管道堵塞,排水管道經通水試驗合格後,還需通球試驗。

2.室內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應做通球試驗,通球直徑不小於排水管道管徑的2/3,通球率必須達到100%。

 5.3.17 管道(設備)吹(衝)洗記錄

1.給水管道系統、中水及游泳池水系統、熱水供應管道系統、採暖、空調管道系統及設計有要求的管道在安裝完成後,必須進行沖洗。介質為氣體的應進行吹(衝)洗。設計有要求時還應做脱脂處理。系統的衝(吹)洗應按系統、區段進行。

2.生活給水管道沖洗前應進行消毒,使用含20-30mg/L遊離氯的水灌滿管道系統,留置時間不小於24h,再進行沖洗,並經有關部門取樣檢驗,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方可使用。

 5.3.18 衞生器具滿水試驗記錄

1.衞生器具交工前,通水試驗後,應做滿水試驗並記錄。滿水試驗時間不小於24h,液麪以不下降、不滲漏為合格。

2.滿水試驗的衞生器具盛水量標準應滿足凡帶有溢水口的器具盛水量放至溢水口下緣;沖水箱等器具放至控制水位。

 5.3.19 地漏及地面清掃口排水試驗記錄

1.地漏及地面清掃口在竣工後應做排水試驗並記錄。

2.試驗應以每一個有地漏、清掃口的自然間為單位;地漏排水應及時,周邊無滲漏,地面不應有積水;清掃口開啟靈活,便於清通。

 5.3.20 室內消火栓試射記錄

1.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完成後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內)試驗消火栓和首層取二處消火栓做試射試驗,達到設計要求為合格。

2.試驗應按設計要求同時使用消火栓的數量開放消火栓,檢查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和規範規定的.流量、充實水柱長度及最不利點的受水情況。

5.3.21 採暖系統調試記錄

採暖系統衝(吹)洗完畢應充水、加熱,調試應按系統進行試運行和調試並記錄,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

5.3.22 伸縮器製作安裝記錄

1.各類伸縮器安裝時,應按規範和設計要求做預拉伸或預壓縮。

2.成品伸縮器按説明書或設計要求做預拉伸或預壓縮。

3.方型伸縮器製作時,宜採用整根管彎成,如需要接口,其焊口位置應設在垂直臂的中間。

5.3.23 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試驗記錄

1.管道埋設隱蔽前必須做灌水和通水試驗。

2.灌水試驗可按排水檢查井分段試驗,其檢驗方法應符合規範規定,排水應暢通,無堵塞,管道接口無滲漏。

5.3.24 設備基礎複檢記錄

設備基礎施工完成後,交付設備安裝前,應對設備基礎進行復檢,並做好工序交接記錄和隱蔽驗收記錄。

主要檢查項目:基礎表面處理;墊鐵、預埋件設置情況;地腳螺栓埋設位置及尺寸等。

 5.3.25 安全閥調整試驗記錄

鍋爐安全閥在投入運行前應由有資質的試驗單位按設計要求進行調試,並出具調試記錄。表格由試驗單位提供。

1.安裝過程中,所有安全閥的定壓和調整應符合規範規定。

2.鍋爐上裝有兩個安全閥時,其中的一個按規範規定較高值定壓,另一個按較低值定壓。裝有一個安全閥時,應按較低值定壓。

3.定壓工作完成後,應做一次安全閥自動排氣試驗,啟動合格後應加鎖或鉛封。同時記錄正確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

5.3.26 設備單機試動轉及調試記錄

對安裝的設備在運行前應進行單機試運轉及調試,以檢查設備是否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和是否滿足運行條件。

5.3.27 安全附件安裝檢查記錄

鍋爐的壓力錶、安全閥、水位計、報警裝置等在進行啟動、聯動試驗時,均應做好記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