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總體環境的基本組成與設計原則

來源:文萃谷 1.16W

總體環境設計是幼兒園能否滿足各方面要求的首要的問題,需要根據幼兒園的規模大小、功能要求、自然條件、周圍環境、地段現狀、經濟條件等因素,合理地組織各組成部分,使之構成一個完整而有機的室內外統一體,為幼兒創造安全、合理、優美、舒適的物質和精神環境。

幼兒園總體環境的基本組成與設計原則

 一、幼兒園總體環境的基本組成

幼兒園總體環境包括兩大基本組成部分。

1、物質環境

包括為幼兒提供學習、活動、遊戲、交往的空間及場所,如活動室、活動遊戲場地及設施等,是促進幼兒身心全面發育的最基本保障。

2、精神環境

主要是幼兒交往、活動所需的軟質環境,主要的要素是陽光、空氣、隔聲、綠化、美化設施及符合幼兒審美情趣、令其身心輕鬆愉快的空間氣氛等。

 二、幼兒園總體環境的`設計原則

1、滿足使用要求、功能分區合理

● 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築物、室外遊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各種功能區域進行總體佈置。

● 應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有利於交通疏散、朝向適宜、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2、各種流線組織應明確清晰、互不干擾

● 在總平面設計時,應合理佈置基地出入口位置、數量,組織好幼兒活動流線,使其與外來辦公、輔助供應、垃圾處理等流線嚴格分開,並且相互間應有隔離措施。

合理安排園內道路,道路設置與總平面中各組成部分緊密關聯,設計中應能將幼兒園基地合理地劃分成幾個互有聯繫的部分,並注意節約用地的要求,道路儘量少佔用地面積。

3、儘量擴大綠化用地範圍

● 為創造一個優美的環境和改善小氣候,幼兒園所有空地都應加以綠化。

● 為便於幼兒在活動中直觀地認識自然界,幼兒園宜有集中綠化用地面積。

● 嚴禁種植有毒、帶刺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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