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範大學體育科學學院2018年“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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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體育學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機制,充分發揮導師在人才選拔及培養中的主體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選拔質量,根據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 號)、《福建師範大學“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辦法》(試行)(閩師研〔2015〕21號)的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福建師範大學體育科學學院2018年“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實施方案

  一、選拔對象

第一條: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畢業研究生(以下稱“應屆生”)。

第二條:已獲得學位的往屆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且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專職從事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教學或科研人員(以下稱“往屆生”),年齡不超過35 週歲(截至教育部錄取當年9月1日)。

  二、申請條件

第一條: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條: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第三條:有至少2 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正高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第四條:英語水平達到以下之一:國家大學英語四級425分以上(含,下同),或託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 (WSK)55分以上,或與以上相當的英語水平;德、法、意、西語水平考試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水平達到二級(N2);韓語成績達到TOPIK4級)。

第五條:應屆生須於就讀期間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參加選拔:在《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所列A類刊物發表體育專業學術論文1篇(含)以上;或《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所列B類刊物發表體育專業學術論文2篇(含)以上。注:論文署名僅限獨著或第一作者。AB類學術期刊,指《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類期刊包括SCI(不計影響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類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會議論文),為各學科二級權威期刊。

第六條:往屆生須於近三年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參加選拔:在《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所列A類刊物發表體育專業學術論文1篇(含)以上;或在《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所列B類刊物至少發表體育專業學術論文3篇(含)以上。注:論文署名僅限獨著或第一作者。AB類學術期刊,指《福建師範大學AB類學術期刊目錄》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類期刊包括SCI(不計影響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類期刊包括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會議論文),為各學科二級權威期刊。

第七條:報考類別須為非定向培養,全日制脱產在校學習,入學前須將全部人事檔案、組織關係等轉入我校。

  三、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由黨政領導、學科帶頭人、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代表、分黨委紀檢委員組成的“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選拔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監督工作。以一級學科為單位進行選拔,按一級學科成立由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組成選拔小組,選拔小組不少於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少於3 人)。當年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參加本學科“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師必須全程迴避。

  四、申請程序

9月19日前,申請人向我院遞交或寄達以下材料進行申請,所有材料用A4紙並按以下次序排列,郵寄須用EMS。(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大學城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體育科學學院409辦公室,收件人:陳老師,聯繫電話:0591-22868267)

1. 《福建師範大學“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1份;

2. 《專家推薦書》2份(兩位專家各1份);

3. 《碩士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供碩士學位論文簡介及研究進展)、《碩士學位課程學習成績單》、《學士學位證書》複印件各1 份(原件備查);

4. 學歷證書複印件(碩士學歷教育者提供碩士、本科畢業證書);

5. 二代身份證複印件(本人需簽名)1份,應屆生還需提供學生證複印件和《應屆碩士畢業生證明》(原件備查);

6. 《現實表現情況表》;

7. 《發表或出版論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錄》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發表的論文複印件(原件備查);

8. 考生個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9. 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申請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10. 其它可以證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課題、發明專利、獲獎及學習工作中的獲獎證書等(原件備查)。

11. 近半年以來(截止到申請當年9月22日)我校醫院或三甲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

  五、考核流程

1. 9月26日前,學院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報研究生院複審。

2. 複審通過後,由相關博士生導師結合體育學學科專業的培養要求和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向學院選拔小組推薦考核名單,考核名單將在學院網頁上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

3. 10月11日前,學院“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選拔小組對獲得推薦資格的申請人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按一級學科進行,考核主要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通過對申請人的外語水平、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選拔出專業素質高、創新能力強和具有良好科研潛質的申請人進入博士階段學習。主要考核內容為:

①外語水平:通過口語交流、專業外語翻譯、摘要寫作等方式進行;

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通過對申請人本科、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和知識結構的考核,瞭解申請人的專業基礎是否紮實、知識面是否開闊、邏輯思維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結合碩士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請人的學科背景是否符合專業方向的要求;考察對專業方向的學術前沿的瞭解情況;考察具有在專業方向上的發展潛力等。

④綜合素質:對申請人的總體情況(創新、表達、合作精神、身體心理狀況、特長、專家推薦意見等)進行了解和判斷;

選拔小組還將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健康狀況進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評價,其中重點考核是否存在學術不端等行為,不合格者不能錄取。考核成績按外語水平(佔20%)、專業基礎理論知識(佔10%)、科研能力(佔50%)和綜合素質(佔20%)四個部分評定,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60分為合格。

  六、錄取規則

選拔小組根據考核成績和招生計劃,充分徵求相關導師的意見,按相關導師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標和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核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擬錄取初選名單。初選名單和相關材料經學院“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並在學院網頁公示5個工作日,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並予以公示10個工作日。校、院兩級公示均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學校正式確定“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並與統一考試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一起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錄取名單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為準。往屆生的錄取比例不超過學院當年以“申請—考核”制錄取博士研究生總數的50%。

  七、其他

選拔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違反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弄虛作假,或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情況,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以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取得選拔資格的申請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招生諮詢監督電話:0591-22868267(學院)、0591-22867434(研究生院)、0591-22867115(校監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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