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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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4號)、《安徽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究生〔2016〕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安徽理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負責“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全面工作,研究生院招生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相關招生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院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任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本單位博士生的申請、審核等各項工作,招生領導小組下設考核組,由5名及以上本學科博導或教授組成。

學院制定的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組織領導、綜合考核辦法、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學院實施細則於3月3日前報研究生院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學院對外公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條件

參加“申請審核制”招生方式的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學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且其所獲學位專業與申請專業相同或相近。

3.英語水平、學術水平需符合《安徽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究生〔2016〕3號)要求的申請條件。

“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類別為非定向,考生被學校錄取後必須全脱產學習,檔案和工資關係全部轉入學校。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23日至2月28日,按照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2.材料提交: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人應於2017年3月6日前(過期不予審核),將能夠反映其科研能力、綜合素質、英語水平的相關材料寄送至報考學院。提交材料詳見《安徽理工大學“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報名材料明細表》(附件2)。

(三)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對照《安徽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試行)》(校研究生〔2016〕3號)要求,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並提出進入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同時將入圍者相關業績材料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招生學院於3月10日前,將符合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和《安徽理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請人員彙總表》報研究生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電子文檔發至。

  三、綜合考核

通過招生學院初審的申請者,由招生學院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集中到學校參加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1.業務素質。包括申請者對本學科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及運用能力和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博士學位論文選題的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研究計劃和預期目標,外語水平、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創造能力和培養潛能等。

2.綜合素質。包括申請者的政治素質、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心理健康等。

考核方式可以採取面試方式,也可以採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考核結束後,考核組提出擬錄取人選,並分別給出每個申請者的外語水平和學術水平成績(均採用百分制)。面試綜合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

招生學院於3月17日前完成綜合考核工作,提出等額的.擬錄取人員名單,並將《安徽理工大學2017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擬錄取人員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電子文檔發至。考核和考察材料等也一併交研究生招生辦。

  四、錄取

1.擬錄取名單審核。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交的考核記錄、考核成績和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查,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研究生院對各招生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彙總、複核,並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審定。

2.擬錄取名單公示。研究生院將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審定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説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學生不得錄取。

3.簽約。經學校批准錄取的學生須與招生學院、招生導師就博士培養要求、目標任務等簽訂合約。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獎助學金和相關待遇按照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學院將擬錄取名單連同考核組相關表格及材料報研究生院,經學校審定後,研究生院將上述所有材料整理結束後,經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同意,向錄取新生髮放錄取通知書。

  五、其它事項

1.各招生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規章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建立有效運行機制,嚴格執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項規定,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好“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選拔工作。

2.加強監督與問責。學校及“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均應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督電話:研招辦公室:0554-6668749,校監察處:0554-6668952)。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將強化問責機制,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3.做好審核過程記錄及申請者材料保管工作。“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須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現場錄音或錄像,並做好文字記錄。錄製的音頻、視頻文件及其他審核過程中形成的材料由招生單位存檔備查,直至學生畢業(未錄取的保留1年)。

4.報名參加“申請審核制”的考生,如果最終未被錄取,在允許的報名時間內可繼續報名參加本年度我校公開招考的博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但必須與校研招辦聯繫,確認後報名。

5.有關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網頁-資料下載-招生下載處下載。

安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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