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國際工程師學院2017考研調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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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結合國際工程師學院2017年招生指標及碩士研究生報考情況,特制定我院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辦法。

天津大學國際工程師學院2017考研調劑信息

  一、調劑要求

1.只接收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的本科畢業生(含應屆),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2.以下兩類報考考生有資格參加國際工程師學院的相應調劑:

(1)已參加報考專業複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

(2)初試成績達到學校複試分數線而未達到報考專業複試分數線的考生。

這兩類考生享有同等的調劑錄取資格。

3.調劑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天津大學及國際工程師學院規定的最低複試分數線(政治45分,外國語45分、業務課一80分,業務課二80分,總分不低於300分)。

4.調劑考生需要經過天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資格審查和國際工程師學院審核。

5.接收校內調劑生源範圍

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大學計算機學院、軟件學院、理學院、自動化學院、精儀學院、環境學院和建工學院的考生,具體接收調劑的專業如下:

國際工程師學院專業

第一志願專業

計算機技術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技術、應用數學、計算數學、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控制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光學工程、光電子與光子學技術、儀器科學與技術、光學工程、儀器儀表工程

電子與通信工程

電路與系統、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磁場與微波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集成電路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控制工程、光學工程、光電子與光子學技術、儀器科學與技術、光學工程、儀器儀表工程

建築與土木工程

工程熱物理、熱能工程、製冷及低温工程、動力工程、光學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光學工程、儀器儀表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控制工程、電路與系統、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熱能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環境能源工程、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二、調劑流程

1.校內調劑流程

(1) 網上報名。申請調劑的考生務必於3月19日18:00前將《報考天津大學2017年碩士生校內調劑申請表》以郵件形式發送至,郵件命名統一為“申請調劑—考生姓名—調入專業”。

(2) 現場報名。報名校內調劑的考生請於3月20日18:00前提交《報考天津大學2017年碩士生校內調劑申請表》(蓋報考第一志願專業所在學院同意章)、個人簡歷和本科成績單(需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至天津大學國際工程師學院辦公室(衞津路校區第九教學樓421辦公室)。

注:不提交紙質調劑申請表或申請表未蓋調出學院章的不能進入材料審核環節。

2.調劑安排

調劑複試時間:2017年3月21日(暫定)

按照報考方向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複試比例不低於120%,經國際工程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確定複試名單,請調劑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3.調劑複試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説能力測試和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專業能力考核:

(1)外語聽説能力測試採用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10分鐘。聽説能力測試內容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2)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筆試科目參見國際工程師學院複試大綱。

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其實驗和動手操作技能,採用操作或面試方式進行。

(2)綜合面試由參加複試的老師直接提問或由考生當場抽題作答。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瞭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

對於綜合面試,各專業複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綜合面試由各專業複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複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然後取算術平均值得出。

4.複試評分及成績

複試成績總分200,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綜合素質考核120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包括外語聽説能力測試15分、專業課筆試65分;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30分、綜合面試90分。

考生複試成績應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成績之和,其複試成績低於120分視為複試成績不合格。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2.5)×60% +複試總成績×40%

5.錄取原則

1、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參加複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報考第一志願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2、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複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複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3、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4、沒有參加複試或者複試總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5、對調劑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項按照《天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進行。

諮詢電話:022-87370871

2.請全體考生務必保證所留通訊方式暢通,以便將相關信息及時通知到本人,否則後果自負。

國際工程師學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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