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的13個基本規則

來源:文萃谷 2.65W

籃球(basketball),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那麼籃球的基本規則有哪些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籃球的13個基本規則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后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裏,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裏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不過,裁判如果包庇那隊,就會撤銷執照。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佈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20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鐘。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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