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賽規則簡單介紹

來源:文萃谷 1.12W

乒乓球作為國球是深受廣大人民喜愛的一項運動,那麼yjbys小編今天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關於乒乓球的規則:

乒乓球比賽規則簡單介紹

 乒乓球比賽包括男女單打、男女雙打和混合雙打。雙打比賽以兩名運動員為一方,單打比賽以一名運動員為一方。有發球權的一方叫發球方,對方叫接發球方。

1.1一分 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3)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4)對方擊球后,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5)對方阻擋; (6)對方連擊; (7)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枱移動; (8)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9)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枱面; (10)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1)執行輪換髮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1.2一局比賽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21分的一方為勝方,2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1.3一場比賽 (1)奧運會乒乓球比賽採用五局三勝制,但雙打預選賽採用三局兩勝制; (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鐘的休息時間; 2. 發球 2.1發球、接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籤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3)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分或實行輪換髮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5)在雙打中,每次換髮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2.2合法發球 (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枱面的水平面之上; (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7)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8)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9)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10)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説明; 3. 其它規則 (1)球觸網後落在對方台上,判好球; (2)球擦在對方台邊上,判好球;

 二 1. 設備 球桌

1.1球枱 (1)球枱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枱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釐米; (2)比賽枱面不包括球枱枱面的側面; (3)比賽枱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枱面30釐米高處落至枱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釐米; (4)比賽枱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枱面邊緣各有一條2釐米寬的白色端線; (5)比賽枱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1.2球網裝置 (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枱上的夾鉗部分; (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釐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釐米; (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枱面15.25釐米; (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儘量貼近比賽枱面,其兩端應儘量貼近網柱; 2. 球 (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38毫米; (2)球重2.5克; (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3. 球拍 (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釐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佈整個表面; (5)“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6)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7)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8)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9)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10)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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