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人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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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經紀人簡介

保險經紀人崗位職責

再保險經紀人,是指接受再保險分出公司委託,為再保險分出公司與再保險分入公司辦理再保險業務提供中介服務,並按約定收取佣金的保險經紀機構。

指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機構,包括保險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再保險市場上則有再保險經紀人,即基於原保險人的.利益,為原保險人安排分出、分入業務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人。保險經紀人必須具備一定的保險專業知識和技能,通曉保險市場規則、構成和行情,為投保人設計保險方案,代表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議達成保險協議。保險經紀人不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對給付賠款和退費也不負法律責任,對保險公司則負有交付保費的責任。因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的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人承擔賠償責任,所以保險經紀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但經紀人的活動客觀上為保險公司招攬了業務,故其佣金由保險公司按保費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險經紀人已經有了很長的歷史,起源於17世紀的英國,現在它已經成為世界性的行業,但是在中國還處於起步階段。保險經紀人應當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因此國際上對它都規定有嚴格的資格要求。在我國設立保險經紀人必須報經中國保監會審批,從事保險經紀業務的人員必須參加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並獲得資格證書。

  崗位職責

1、發現潛在客户的保險需求,爭取成為客户認可的保險經紀人;

2、對客户面臨的風險進行調研、查勘,提供風險評估報告;

3、針對客户面臨的風險制定風險管理方案,其核心為保險方案;

4、協助或代表客户進行保險採購,選擇合適的保險人和保險方案;

5、協助客户辦理投保、繳費等手續;

6、審核保險協議、保險合同、保險單等技術文件;

7、對客户保險相關人員進行保險培訓,告知保險方案內容、被保險人義務、保險報案方式、保險公司及經紀公司聯繫人等重要保險事宜;

8、發生保險事故後,協助客户報案、收集報案材料、查勘現場、代表客户與保險公司談判等;

9、日常聯繫、定期報送保險服務情況等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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