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蘇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結束了

來源:文萃谷 2.62W

2015年度的蘇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已經在昨天正式結束,但是想要參加明年的繼續教育,可以參考一下2015年度的。

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201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年度蘇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結束了

  一、培訓對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統一樣式、統一編號規則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

  二、培訓內容及課時

(一)201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分為考試類(必修課)內容和考查類(選修課)內容。學員所選的考試類內容將作為學習結束後在線機考的內容。學員所選的考查類內容不作為在線機考的內容。

1、考試類學習培訓內容:企業會計準則解讀、財務會計熱點問題、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預算管理等(詳見平台教學計劃)。

2、考查類學習培訓內容:涵蓋財務管理、財務報表、會計基礎、人際溝通、團隊溝通、時間管理、素質提升等多門類課程,由會計人員根據自身需要及學習興趣自主選擇學習。

(二)本年度繼續教育總課時為24小時,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其中:培訓課時為20課時,在線機考課時為4課時。學員在選擇培訓課件內容時,總培訓課時必須達到20課時,其會考試類內容課時必須在14課時以上(也可以20課時都選擇考試類課程)。學員按要求完成作業和考試,總成績合格者可打印繼續教育學習記錄(二維碼形式)。考試不合格的學員,在學習考試時間內有一次補考機會(包括修改作業),兩次考試未通過者,視同未完成該年度繼續教育,繳費不予退還。

參加蘇州市財政局2014年組織的“蘇州市財經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且成績合格(60分以上)的會計人員可免2015年度繼續教育8課時。

  三、培訓報名與學習考試時間

培訓報名從2015年3月30日開始至2015年11月20日結束,學習考試從2015年3月30日開始至2015年11月30日結束,學員可在該時間段自行安排好學習和考試。

  四、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方式與流程

2015年度蘇州市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採用網絡教育的方式(學習、考試統一採用網上在線方式)。會計人員可以通過兩種方式激活學習計劃:一是到財政部門公佈的報名點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見附件),同時獲取上網學習卡(今年只有東財提供學習卡);二是通過網上支付方式激活學習計劃(東財、東奧均可)。

通過網上支付方式激活學習計劃的學員如需開具收據,在學習平台上點擊發票按鈕提出申請,並持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節假日休息)到財政部門公佈的報名點開具收據,逾期不予辦理(具體地點見附件)。

  五、培訓收費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核定的201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費收取標準為80元/人。

  六、視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視同完成201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習或抵免部分學分:

(一)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以及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税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位學歷教育,通過當年度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24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24學分;

(八)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

(九)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培訓。

會計人員參加以上形式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對於可視同完成當年度會計繼續教育的蘇州市區(不含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會計人員請於2016年1月至3月帶好本人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可視同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的相關有效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如畢業證書、各類成績證明、獲獎證明、發表的論文等),前往蘇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局窗口(三香路389號),辦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視同確認事宜。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一科以上合格的會計人員不需要到窗口辦理視同手續,成績公佈後會統一做好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數據導入。

  七、其他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每個會計人員應盡職責。凡在培訓範圍之內的會計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繼續教育培訓。以前年度(2009年--2014年)因故未完成培訓的人員,應報名補學該年度的繼續教育,學習和考試方式與2015年繼續教育培訓相同。按照《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持證人員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後,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財政部門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繼續教育的,可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並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作為評選先進會計工作者、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二)各市(縣)和吳中區、相城區、吳江區201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開展的形式和時間由當地財政部門決定。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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