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期廣東開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2016年第一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知
一、報名對象
本市只接受工作單位、户口、居住地任一情況在開平市區域內的有關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否則所做的一切操作無效。
二、考試政策
(一)考試大綱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考試將採用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的無紙化考試題庫。
(二)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三科。考生應當在報考時一次性填報全部考試科目。
(三)考試模式及時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模式。每科考試時長均為60分鐘,三科連考合計180分鐘,中途不設置休息時間。
(四)考試科目題型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2.《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3.《會計電算化》:由理論題和實務題兩部分組成,先做理論題再做實務題,兩部分得分合計為最後成績。理論題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題是財務軟件實務操作。
(五)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規定,考試費每科65元,三科合計195元。
(六)成績合格標準
每科合格標準為60分。同一考生考試成績一次性三科合格才視為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在下次報考自動清零。
三、報考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4.報考按屬地管理原則(即:工作單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簽發地的財政局報名);
5.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腐、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報名流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開平會計網在首頁——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台點擊進入—— “會計服務”——“會計從業考試”——“個人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
時間: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1月6日
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並上傳證件相片(證件相片背景底色不限。支持jpg;jpeg等格式圖片,不超過30K,圖片像素為114*156),考生真實姓名、身份證件號、本區就職工作單位(或本區在讀學校)等重要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正確無誤,並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審核確認
時間: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8日
地點:開平市財政局會計信息服務廳——開平市長沙東興大道人民東路5號第2幢(開平市會計函授站對面)
電話:0750-2277311
報名繳費地點:開平市會計函授站
諮詢電話: 0750-2273233、0750-2209290
現場繳費審核時需攜如下資料:
1、網上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非開平市户籍的暫住人員,需攜帶開平市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或攜帶開平市屬地工作單位證明(必須蓋公章)或開平市屬地學校在讀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銀行卡刷卡繳費(每科65元,三科合計195元)
(三)網上打印准考證
時間: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7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打印准考證。
(四)考試時間
時間: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9日
各考生具體的考試時間隨機編排,不能更改。因考生個人問題造成缺考,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月29日 (共2天、4批次) | 8:30-11:3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會計基礎 會計電算化 |
14:45-17:45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會計基礎 會計電算化 |
(五)參加考試
考場:開平市會計函授站——開平市東興大道人民東路7棟4號
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室,並需攜帶以下證件參加考試: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如遇身份證件失效或遺失的情況,請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件,其他類型的身份證件或證明一律無效,不能參加考試;
2.准考證。
(六)交卷確認成績
考試結束交卷時電腦當即顯示考試成績,三科合格的'考生必須與監考人員雙方簽名確認成績後方可離場,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七)公佈考試結果
考試全部結束後三十天內將在“開平會計網”
公佈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請參閲“開平市會計從業資格申請流程”申辦會計從業資格證。
四、注意事項
考生應當確保網上填寫的姓名、身份證件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及上傳相片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且真實有效,所提供證件證明材料屬實,否則按以下情況處理:
(一)考生准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工作單位(或在讀學校)、相片這幾項內容與所攜帶證件內容不相符的,不予進場參加考試,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二)公佈考試通過的考生到現場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時,所提供證件或證明(身份證件、工作證明或學生證)與報名填寫資料不符的,當次考試成績作廢,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五、聯繫方式
(一)辦公地址:開平市財政局會計信息服務廳——開平市長沙東興大道人民東路5號第2幢(開平市會計函授站對面)
(二)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1:45;14:30-17:00(節假日除外)
(三)諮詢電話:0750-227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