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會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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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是會計業務處理的對象也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的考點之一。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會計憑證方面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保管

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後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

會計部門在依據會計憑證記賬以後,應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對各種會計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將各種記賬憑證按照編號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裝訂成冊,並在裝訂線上加貼封籤,由裝訂人員在裝訂線封籤處簽名或蓋章。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註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起止號數、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籤章。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註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註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閲。

對各種重要的原始憑證,如押金收據、提貨單等,以及各種需要隨時查閲和退回的單據,應另編目錄,單獨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分別註明日期和編號。

  5.每年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在年度終了時可暫由單位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後應當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6.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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