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7執業醫師繼續教育系統首次註冊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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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關於內蒙古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系統首次註冊必須知道要提交材料目錄和材料格式要求,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的內容吧。

內蒙古2017執業醫師繼續教育系統首次註冊須知

  一、提交材料目錄:

1.本項目申請表《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執業藥師註冊服務平台在線填寫申請表並打印),申請表一式兩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身份證明複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5.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本人6個月以內的.健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經營或生產單位提交藥品經營或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單位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7.取得資格一年以上人員還須攜帶本人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申請表中填寫的執業藥師資格與《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執業類別一致,對考取了兩種資格的執業藥師,註冊時需要同時帶兩個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並且只能同時註冊在同一個執業單位。執業類別選擇"藥學和中藥學".

2.申請表中填寫的單位名稱與企業合法開業證明(經營或生產單位提交藥品經營或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單位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公章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一致。(同音字也不可)

3.申請表中填寫的資格證號與資格證原件應一致。資格證號指的是編號而非管理號。

4.首次註冊的申請表上填寫的身份證號與身份證複印件應一致。申請表上填寫的姓名與資格證原件、身份證複印件應一致。

5.複印件均應使用A4規格紙張複印,內容完整、清晰、不得塗改,政府及其他機構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6.申請人提交的企業合法開業證明(經營或生產單位提交藥品經營或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單位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在有效期內。

7.每年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學分為15分。對於兩種資格的執業藥師只參加一種類別的學習即可。首次註冊如果獲取資格一年以上還應當提交取得資格後每年學分及當年的繼續教育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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