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

來源:文萃谷 1.23W

香港是全球高度繁榮的大都市,現在內地去香港旅遊的人越來越多,那麼港澳通行證是怎麼辦理的呢,下面小編就來為你解開疑惑!

如何辦理港澳通行證
  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1. 首次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用A4紙複印,可複印在同一張紙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註。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註,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註,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註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一次往來簽註,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40元

2. 已有通行證再次申請簽註(即加簽)

本人憑身份證及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也可代辦,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不同城市對加簽可能有特殊規定,具體諮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內辦結。

【費用】一次往來簽註,每個20元;二次往來簽註,每個40元

【特別注意】《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部分城市是3個月)的`或無足夠空白簽註頁的不能辦理,須按首次申請手續辦理新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簽註。

  港澳通行證簽註種類:

(一)探親簽註(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註,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准,可以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對隨同申請人可簽發與主申請人有效期、有效次數相同的探親簽註。

(二)商務簽註(S)。

1、已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定,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多次簽註、1年多次簽註(赴澳門簽註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2、未備案的企業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户經營者,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駕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專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3個月多次簽註或者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三)團隊旅遊簽註(L)。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屬於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的特別情形的,可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四)個人旅遊簽註(G)。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准實施多次“個人遊”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規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1年一次簽註,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五)逗留簽註(D)。

1、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多次簽註;簽註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定入出香港。

2、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以及就業人員的親屬,簽發多次簽註。赴澳門隨任,簽註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上的擬申請簽註有效期簽發;赴澳門就學,簽註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准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簽註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社會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簽發。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簽註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准的期限簽發。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澳門逗留許可有效期。

(六)其他簽註(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簽發3個月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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