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來源:文萃谷 1.06W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吉林省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准考證、考後資格審核,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並在網上籤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後方可報考。執業藥師報考級別為免試二科的預合格考生實行考後現場資格審核,執業藥師報考級別為考全科和其他考試的預合格考生實行考後網上資格審核。請考生認真閲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學歷或學位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一)網上報名時間:全國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7年7月12日—7月21日,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 2017年8月4日—8月14日。

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註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註冊,註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

(2)選擇考區。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持單位屬地外居民身份證報名的考生,考後資格審核時需提供屬地城市公共治安機關辦理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暫)住證、與現單位簽訂的1年以上勞動用工備案合同及養老保險繳納證明。中央直屬單位及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屬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長春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長春市考區”。

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考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登記管理機關為吉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事業單位考生,報名考區請選擇“省中直考區”。

凡錯報考區的考生,考後資格審核一律不予通過。請考生慎重報考。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核對報考信息之用。

(6)信息修改。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相同

報名信息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查看“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准考證

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在“打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打印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設工程計價

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注意:

1、答題前仔細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教材相關説明見附件5。

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木建築工程、安裝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三、考後資格審核

(一)網上資格審核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或合格標準公佈後,省人事考試網將發佈考後資格審核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複審,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無法提供的'考生憑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也可進行資格審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供。地址:長春市金川街151號。特別提示:出具該報告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有需要的考生請務必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報考出版或經濟初級資格的預合格考生需準備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掃描件,以上證明樣式詳見相應考試的考後網上資格審核公告。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居民身份證和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審核有關規定

1、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作為暫定合格標準,在資格審核公告中將公佈預合格人員名單。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時間,在國家有關部委網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公佈。

2、預合格考生請隨時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或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台相關考試考後審核的消息,官方微信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網上提交完相關材料後,請隨時密切關注考後審核系統考試機構給出的審核意見,並按相關要求及時辦理。

3、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在准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審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或成績證明;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籤發機構宣佈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

4、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專業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有關材料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並證明該考生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5、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共治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三)關於現場資格審核

執業藥師報考級別為免試二科的預合格考生實行考後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統一在考後資格審核公告發布,相關規定與考後網上資格審核的規定相同。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2011年3月15日發佈的人社部令第12號廢止。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對考生考試過程當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做了明確處理規定,其會考生在考試過程當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註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視情況向社會公佈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根據《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閲卷時將採用技術手段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凡為考生虛假報名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一經核實,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在信用吉林網、吉林紅盾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上予以曝光。

  五、證書領取

(一)國家下發證書後,省人事考試網發佈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消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籤發機構宣佈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要高度重視經濟初級機考工作。各地要多渠道、多角度地開展宣傳,引導考生提前在部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各地要提前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機考考務實施細則,安排充足的時間組織人員培訓和模擬測試。要通過反覆演練,確保主考、監考人員熟悉機考的業務流程和管理要求,確保系統管理員熟練掌握機考系統的使用和突發情況處理。考點考場設置須符合相應的技術規範和管理要求,務必確保考試期間電力運行正常。

(三)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後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四)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核用户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五)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造價工程師考試條件

工程造價

本科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大專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本科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大專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上述專業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博士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工程造價、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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