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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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 2017 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 2017 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4 號)要求,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 12 部門《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 號)規定,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浙江省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於 10 月 21 日至 22 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0 月 21 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計價

10 月 22 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2 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台灣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5 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6 年。

2、取得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4 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5 年。

3、取得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3 年。

4、取得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造價業務工作滿 2 年。

(二)1996 年 8 月 26 日之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 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1、1970 年(含 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15 年。

2、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20 年。

3、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25 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五)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 2 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考生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報考條件,於 8 月 1 日至 1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信息、上傳證件照片(電子照片專用工具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填報的信息和上傳的照片,以及選擇的專業、科目、考區和報名點等是否正確,務必在確認無誤後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後資格審查”時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後即可進行網上交費。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後則不能再修改(報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須以交費前最後一次報名或修改的'信息為準)。

已在網上報名並交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10 月 16 日至 2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准考證(不得離線打印或下載後修改打印),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分別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

考生應按户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進行報名。因整個報名和交費過程均由報名人員自行完成,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填錯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專業或科目,選錯考區或報名點,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導致參加考試、信息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 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每人 70 元,其它 3 個科目為每人每科 60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試題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它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其它 3 個科目的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後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以及考試信息帶出(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閲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或注意事項,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塗寫規定的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摺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影響考試成績的,應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

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13 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使用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考試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2017 版)、《建設工程計價》(2017 版)、《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017 版)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017 版)。

  七、成績公佈和考後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或劃定分數線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並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 )查詢個人證書信息。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採取考後審查的方式進行,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對於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所在考區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別到省直、各市及義烏市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考後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建設主管部門確定後,與考試成績一併公佈(同時也在相關部門的網站發佈),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報考條件諮詢電話為:0571-88087612。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要加強與公共治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採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服務保障與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是實考後資格審查改革的第一年,要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加強考後資格審查的宣傳,並嚴密組織實施,堅持原則、把握標準、上下 配合、力避漏審。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的,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2017 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間

工作安排

7 月13 日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8 月1 日至10 日

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同步進行網上交費

8 月25 日前

各市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試卷預訂單

9 月22 日前

各市按規定格式與方式上報考場數據

10月 12日前

各市上報造價考試指揮班子人員名單

10月 19日前

試卷送到各市。試卷送到後嚴格按規定交接、保管和運送

10月 16日至 20日

考生從網上下載打印“准考證”

10月 21日至 22日

考試

10月 23日

各市將試卷送回省考辦

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或下達合格線後

公佈考試成績,同時公佈考後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

成績公佈後 15個工作日內

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單位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考後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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