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音樂考試內容-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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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聯考的內容有哪些呢?評分標準是什麼?這是大部分考生比較疑惑的問題。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瞭解音樂考試內容和評分標準,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音樂考試的相關事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廣東省音樂考試內容-評分標準

  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具體要求見各科目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樂理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考試目的

通過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鑑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2.考試內容

(1)音律與記譜法(約佔30%)

① 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②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③ 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④ 節奏節拍:各種節奏、節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⑤ 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⑥ 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2)音程與和絃(約佔25%)

① 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複音程;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等音程。

② 和絃: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絃、七和絃;等和絃。

(3)調式與調性(約佔45%)

① 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② 調的關係:關係大小調、同宮系統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③ 調式中的音程及和絃:自然大、小調式;和聲大、小調式。

④ 調式變音與半音階:調式變音;調式半音階。

3.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採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100分,其中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各約佔50%。考試時間9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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