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書法等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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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畫等級考試是教育部考試中心主辦、面向全國書畫學習者的技能培訓與測評系統。舉辦中國書畫等級考試的目的在於學習和繼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普及書畫藝術,通過科學、規範的培訓與測評,推廣先進的學習理念,逐步達到對書畫藝術的初知、認知,提高學習者的書畫藝術技能和審美水平。

教育部書法等級考試

書法考試分為:

 初級(一二三級)

主要考核學習者的臨摹能力

熟悉毛筆的使用方法,保持正確的寫字姿勢和執筆方法。通過對法帖的臨摹,學習漢字的基本結構,初步掌握漢字書寫的基本筆法,達到點畫準確,結構比例得當的要求。

考核方式:對臨

字體選擇:楷書、隸書

中級(四五六級)

主要考核學習者從臨摹到創作的轉換能力

通過臨摹及初步的創作訓練,逐步達到用筆熟練,點畫精到,結構及章法完整合理的要求。

考核方式:對臨、創作

字體選擇(兩種以上):楷書、隸書、行書、燕書、草書

 高級(七八九級)

主要考核學習者的創作能力

通過創作和臨摹訓練的相互結合,達到用筆熟練自然,點畫靈動,結構及章法完整合理有變化,並能在傳統的基礎上具有個性表現。

考核方式:對臨、創作、理論知識

字體選擇(兩種以上):楷、隸、行、篆、草、燕

 特點

重視基礎,以弘揚傳統文化為宗旨;

培養興趣,以實施素質教育為根本;

系統訓練,以發掘藝術潛質為重點;

科學評價,以書畫藝術規律為基準。

專家

中國書畫等級考試委員會由歐陽中石(中央文史館館員、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馮遠(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美協副主席)、邱振中(中央美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龐中華(原中國硬筆書法協會主席)等著名書畫藝術家、教育家組成,國內知名藝術院校及藝術教育機構為項目發展提供技術支持。

考試

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專家擬定,中國書畫等級考試委員會審定。考試大綱是培訓、命題與測評的基本依據。

考試大綱的.制定既堅持嚴格的技術標準,又鼓勵藝術表現和創造,力爭做到書畫藝術的傳承性和創造性相互兼顧。

在尊重書畫藝術規律和特點的基礎上,運用教育測量理論對書畫的技術環節進行細化和量化,使測評更科學。

 評價

充分發揮考試的評價作用。通過考試,將針對每一個考生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評估。即每一個考生無論通過與否,將獲得到一個針對本人作品的評估報告,使考生明確自己的優缺點,同時也有利於考生的進一步學習。

證書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簽發的寫實性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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