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發放方案(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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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發放方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績效發放方案(通用27篇)

績效發放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後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於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於測算、便於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幹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後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後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台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並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牆、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繫、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台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採用平時考核、期末彙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後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發放方案 篇2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係。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幷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係。對於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區、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進行有償家教的;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或學校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等),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並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長葛市教育體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佈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含月考勤獎),月誤餐補貼等。

(2)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

(3)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4)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5)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乾到校,用於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後在總額剩餘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項目。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項目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相關規定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200元,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9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後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並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10元/次,超課時費為1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後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併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後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瞭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對象間的信息,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雨花台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委會。

績效發放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於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佔比,村小原則上不高於20%,中心國小原則上不高於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後,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佔比不少於20%,英語教師人數佔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國小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後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説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覆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國小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於中心國小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後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後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於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週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週歲及以上的按低於最後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於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後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税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後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後,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發放方案 篇4

一、目的

為規範年終獎發放,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本分配方案適用於部長級(含)以下員工;不包括總經理等由董事會委派人員。

三、年終獎基數來源

根據公司20xx年經營成果和運行狀況,結合年度預算利潤目標,確定公司20xx年年終獎分配總額。

四、年終獎分配方法

1、員工的.年終獎數額分配是根據員工的職務級別核定標準基數;

2、員工的年終獎標準基數影響係數有如下分類:當年服務公司月數係數、全年月滿勤係數、安全質量事故係數、績效評價係數等。

3、具體標準基數如下:

五、年終獎計算方法

1、分類:

a.中層管理=標準基數*(當年服務公司月數係數*40%+全年月滿勤係數*30%+績效評價係數*30%);

b.普通員工=標準基數*(當年服務公司月數係數*50%+全年月滿勤係數*20%+績效評價係數*30%);

c.一線員工=標準基數*(當年服務公司月數係數*20%+全年月滿勤係數*40%+質量安全事故係數*10%)

績效發放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鈎,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並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週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並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並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後,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並被上級人事部門批准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後,從第五週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大學聯考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餘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佈,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准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發放方案 篇6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幹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範、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範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幹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幹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幹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幹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於1小時)摺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摺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週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幹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於在任期內並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並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後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彙總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後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幹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彙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公示後,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説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週歲,女教師滿50週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績效發放方案 篇7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切實做好我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和《大同市市屬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辦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部署會議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是財政撥款(財政補助、自收自支)單位,主要職能是......。人員編制數為xx名,在崗正式職工xx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xx名,管理人員xx名,工勤技能人員xx名 。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要適應事業單位變動的總體要求,以增強活力和提高服務水平為導向,以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為目的,通過績效考核規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業單位分配製度,促進我單位創新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2、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3、實行總量調控,內部搞活。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 :我單位在編、在職、在崗正式職工。

實施時間 :20xx年4月1日。

四、績效工資的核定

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考核掛鈎的`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 業務骨幹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績效工資總量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比例為7:3(6:4、5:5),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所對應的職務、級別,按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統一核定標準,按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在崗、在編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年底根據考核結果 ,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核

定的績效工資額度內核定。

五、績效考核

(一)考核內容採取個人總結自評、單位考核的方式,年終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內容,實行百分制辦法,具體如下:

1、德(xx分)

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服從領導,聽從安排;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忠於職守,顧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職業務及相關政策法規、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強,業務素質高;善於協調各種關係,具有創新精神和處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和參與單位管理。

4、績(xx分)按照崗位説明書,從以下幾方面考核:

工作作風:責任心強、紮實主動、團結協作、盡職盡責;

工作任務:圓滿高效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情況;

工作質量:完成工作質量高、協調能力強;

工作效率:快捷、穩妥、效益明顯。 5、廉(分xx)

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

(二)考核程序

1、個人總結、自評;

2、考核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聽取職工個人意見,評出個人績效考核分數,取得考核結果;

3、將職工個人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後,參照考核分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依據

考核結果,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劃分若干檔次進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組織實施

我單位將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款專用。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主管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實施績效工資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穩定,促進和諧 ,推動單位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績效發放方案 篇8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着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幹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幹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幹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發放方案 篇9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着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採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牴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於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後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採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緻,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願承擔公開課、示範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願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後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並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於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後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併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發放方案 篇10

一、考核對象

城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社區衞生服務站;鄉鎮衞生院、村衞生室;

二、考核內容

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績效考核內容與年度工作目標緊密結合?互相銜接。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績效考核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考核內容。

1、綜合管理情況?基礎設施建設、鄉村衞生服務及社區衞生服務機構一體化管理、人員配備情況、服務能力建設情況、財務管理、分配製度建立執行情況、信息管理和服務模式、重點人羣簽約服務復籤情況等。

2、公共衞生服務?城鄉居民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和肺心病患者管理、風濕類風濕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衞生監督協管、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篩查、地方病防控、中醫治未病、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

3、基本醫療服務?服務數量、服務質量、醫療費用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綠色轉診通道建設情況。

4、中藏藥服務包括中藏醫治未病、中藏醫醫療服務。

5、羣眾評價與監督?醫患溝通及羣眾滿意度。

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城中區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

(二)村衞生室、社區衞生服務站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機構綜合管理、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基本醫療和羣眾滿意度等內容。具體考核指標詳見《城中區社區衞生服務站、村衞生室績效考核基本指標及分值表》

上述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績效考核內容中屬於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部分依照青海省衞計委《青海省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方案》有關規定單獨進行考核並核撥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補助。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主體。區衞計局組織考核組依據《城中區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城中區村衞生室、社區衞生服務站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對項目承接主體進行全面考核,對60%的項目承接聯合體進行抽查考核。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依據《城中區村衞生室、社區衞生服務站績效考核主要指標及分值表》對村衞生室、社區衞生服務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區級考核誤差在10%以上推翻重新考核。

(二)考核方法與週期。通過查閲文件資料、現場檢查、問卷調查、機構負責人述職、內部員工和羣眾訪談等多種方法進行考核。 區衞計局依據本辦法不定期進行檢查,每年7月、12月進行上、下半年集中全覆蓋考核。

(三)公示與複核。考核結果在城中區政府網以及區衞計局微信羣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由區衞計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復核。複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四)結果上報與反饋。區衞計局每年初將上年度考核結果按照機構類別和考核等次分門別類進行彙總並及時反饋基層醫療衞生機構。

四、考核結果

(一)考核結果。考核實行千分制,日常工作完成情況(醫德醫風、投訴舉報、工作配合情況等)佔300分;績效考核成績佔700分;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綜合考核得分為四個等次分值850分以上為優秀;700-840分為良好;600-690分為合格;60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結果的優秀比例不超過25%。

(二)考核結果運用。

1、作為政府補助的依據。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補助經費;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減補助經費。

2、獎勵先進、懲戒後進。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將扣減節餘的政府補助和上級下達的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獎補資金,同時用於獎勵考核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機構,並對機構及其負責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得分靠後、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社區衞生服務中心、鄉鎮衞生院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負責人職務;社區衞生服務站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執業資格,其承擔的`相應工作由所屬中心接替;村衞生室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鄉村醫生資格,由區衞計局組織面向社會公開聘用。

五、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嚴肅查處弄虛作假行為,確保考核客觀公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追繳經費,並依法追究責任。

2、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要在區衞計局的指導下抓緊完善內部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及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建立按崗付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定期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鈎,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醫務人員收入差距?並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同時,要對村衞生室及社區衞生服務站進行嚴格管理考評,制定管理辦法並嚴格執行。

績效發放方案 篇11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佔“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佔“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髮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於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髮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髮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績效發放方案 篇12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鈎,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閲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發放方案 篇13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於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幹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後,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准,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並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後,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幹部與全體幹部職工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幹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幹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幹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幹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採取簡便宜行,易於操作,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並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彙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彙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並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彙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彙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准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並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於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發放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16〕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發放方案 篇15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發放方案 篇16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佔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幹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餘額後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彙總、年度兑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並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准後,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後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後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衞、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週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佔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佔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中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會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後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説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採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於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後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後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於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績效發放方案 篇17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於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於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師德失範,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並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國小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週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週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後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係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幹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幹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後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佔40%,2月至—6月佔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准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遊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佈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餘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後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週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幹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係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係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徵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後,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衞、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會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會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發放方案 篇18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採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衞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座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並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髮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後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國小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並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國小班主任的配置不同於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徵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績效發放方案 篇19

一、考核目的

客觀公正的評價公司員工的工作業績、能力和態度,為員工的職位晉升、績效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參考依據。

二、考核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類型

績效工資及獎金考核

四、工資結構

員工收入結構:月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交通補助+餐補+獎金

五、考核標準

門店考核指標:銷售額、經營毛利率、核心銷售額、戰略銷售額、配送中心

(一)公司總部獎金(不含總經辦)

公司總部獎金依據公司當月銷售收入指標完成情況按銷售額(或毛利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完成總銷售任務的95%開始計提)。

依據工作計劃完成率、日常考核、各部門內部考核結果三項指標考核成績結合公司總部人員獎勵分配係數進行獎金的分配(如直管部長機構制定了考核,按機構制定考核辦法執行)。

總部員工獎金=總部獎金總額/總部係數總和x員工本人分配係數。

各部門經理獎金

各部門獎金獎金按分配係數計算所得獎金結合績效考核成績來計算。

部門經理獎金=應發獎金x績效考核得分

部門主管經理獎金=應發獎金x績效考核得分

(二)配送中心

1、配送中心獎金依據:根據配送差異率、配送效率兩項指標的達成情況,依據銷售額按照一定的比例計提獎勵。

由配送中心經理依據當月績效考核成績發放=商品盤點差異條目數/(商品銷售條目數-返倉條目數)x100%;

配送效率=(購進條目數+銷售條目數-返倉條目)/平均人數;配送差異率、配送效率指標由營運部經理在月末下達次月指標配送中心經理獎金按配送獎金總額的10%計提,依據績效考核成績按比例發放。

2、由配送中心的原因,如未按照採購部計劃發貨、入庫不及時等導致的缺貨考核同採購部,在總獎勵額中扣除。

3、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門總獎勵的30%與月度工作完成率掛鈎,未完成的工作項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權重由營運經理核定後,在總獎勵額的30%以內扣除;

4、巡庫成績:每月由採購部、營運部、質管部、綜合管理部對配送中心巡店評分,具體評分細則另見巡庫表,低於90分每少一分扣除總獎勵的1%;

5、門店滿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門接受門店評分一次,評分結果與部門員工年終獎勵掛鈎,85分以上者為優秀,按全額獎金計算年終獎勵,85分以下者則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門員工年終獎勵1%;

6、部門負責人擬訂內部考核,目標分解到人,獎勵由配送中心負責人按照內部考核成績進行二次分配。

(三)營運部

1、銷售指標考核

1.1、按公司總部核定的`當月銷售總額、綜合毛利率指標完成率均達成90%的前提下計提該項獎勵。獎勵總額為600元,此項獎勵=600.00x兩項指標的綜合實際完成率;

1.2、在公司總部核定的當月核心銷售額、戰略銷售額指標完成率均達成90%的前提下計提該項獎勵,獎勵總額為1000元,此項獎勵=1000.00x兩項指標的綜合實際完成率;

2、非商品收入考核:

為最大限度的挖掘廠家資源,部門獎勵範圍為各門店和營運部當月收取的費用。此項考核目標由營運總監每月下達,未達成指標的80%則取消該項獎勵。部門獎勵按照管理費用的0.2%,陳列、返利1%,其他費用、贊助費用2%計提;

3、各項經營管理指標達成考核

3.1、會員發展考核:門店會員卡辦理數量、會員資料填寫完整、有效會員積分完成率綜合佔比考核指標同門店,門店總體未完成總任務的80%,扣除該部門總獎勵的5%,門店總體未完成總任務的70%,扣除該部門總獎勵的10%,完成總指標的85%,獎勵部門總獎金的3%,完成總指標的90%,獎勵部門總獎金的5%;

3.2、門店、配送損耗率達標:按照營運總監月度指標,10%以上的門店、配送未達成公司標準,扣除部門總獎勵的3%,30%以上未達成扣除部門總獎勵的5%;

3.3、類型門店經營毛利率達標:按照營運總監下達給門店的月度指標,50%以上的門店未達成公司標準,扣除部門總獎勵的5%,70%以上的門店未達成扣除部門總獎勵的10%,70%以上的門店達成獎勵部門總獎勵的5%,85%的門店達成獎勵部門總獎勵的10%;

4、內部工作完成考核

4.1、贈品管理:營運部負責管理廠家贈品,每月由督察審計組對贈品進行抽查,出現差異(或者發現過效期)處罰同門店,及時發現無庫存贈品與廠家聯繫,如因營運部工作不及時,導致門店贈品無法到位,按照5元/個x短缺天數在部門獎金中扣除;

4.2、合理定價以及市調工作準確性:因定價錯誤給予公司造成損失,根據事態嚴重程度給予處罰,市調工作由營運部負責監督各門店是否按照流程嚴格執行,發現明顯市調錯誤,營運部沒有及時處理就上報到營運總監處,扣除部門總獎勵的2%;

4.3、各部門考核數據及時性以及準確性:考核數據沒有按照時間(無特殊情況要求在12日之前審核完畢交人資部)或者考核辦法嚴格執行,扣除部門總獎勵的5%;

4.4、社區工作完成率:社區工作月度計劃在28日之前到營運總監處審核,下發到門店,門店總體未完成總任務的80%,扣除該部門總獎勵的3%,門店總體未完成總任務的70%,扣除該部門總獎勵的5%;

5、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門總獎勵的30%與月度工作完成率掛鈎,未完成的工作項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權重由營運總監核定後,在總獎勵額的30%以內扣除;

6、門店滿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門接受門店評分一次,評分結果與部門員工年終獎勵掛鈎,85分以上者為優秀,按全額獎金計算年終獎勵,85分以下者則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門員工年終獎勵1%;

7、部門負責人擬訂內部考核,目標分解到人,獎勵由配送中心負責人按照內部考核成績進行二次分配;

8、以上考核為保證嚴肅性,月度任務指標在督察審計處備案,由營運部出具數據,營運總監、督察審計組負責核實。

(四)信息部

1、部長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4,助理級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2.5,部門員工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1.5;

2、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門總獎勵的30%與月度工作完成率掛鈎,未完成的工作項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權重由營運總監核定後,在總獎勵額的30%以內扣除;

3、門店滿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門接受門店評分一次,評分結果與部門員工年終獎勵掛鈎,85分以上者為優秀,按全額獎金計算年終獎勵,85分以下者則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門員工年終獎勵1%;

(五)企劃部

1、部長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4,助理級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2.5,部門員工獎勵基數為總部非營運線部門係數平均值x1.5;

2、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門總獎勵的30%與月度工作完成率掛鈎,未完成的工作項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權重由營運總監核定後,在總獎勵額的30%以內扣除;

3、門店滿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門接受門店評分一次,評分結果與部門員工年終獎勵掛鈎,85分以上者為優秀,按全額獎金計算年終獎勵,85分以下者則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門員工年終獎勵1%;

4、商品管理組考核

4.1、戰略品種庫存分配考核:戰略品種每個門店必須保證有庫存(公司月銷售量低於50的品種除外),按條目數總和x缺貨門店數x6元/條進行處罰,每週統計一次,每月營運部彙總考核。

4.2、暢銷品種庫存分配考核(團購除外):首義、民意、竹葉山、水果湖、新華、丁字橋銷售金額前800位與銷售數量前800位的交集商品,寶丰、麒麟、湖邊坊、三弓、大橋局、紅旗渠、古田銷售金額前500位與銷售數量前500位的交集商品,配送中心有庫存而門店無庫存(剔除配送週期與採購未滿足的因素)按條目數總和x缺貨門店數x3元/條進行處罰,營運部每週統計一次,每月彙總考核。

4.3、配送入庫商品未能及時配出考核(C類品種及中藥、醫療器械除外):配送中心入庫一個月品種在本月中未能及時配出導致門店無庫存品種,按條目數總和x缺貨門店數x3元/條進行處罰,營運部每月月底統計一次彙總考核。

4.4、商品管理組每二週至少一次戰略品種庫存調配。此項工作未開展,扣除總獎勵的5%。

5、月度工作完成率:部門總獎勵的30%與月度工作完成率掛鈎,未完成的工作項目按照其比率以及權重由營運總監核定後,在總獎勵額的30%以內扣除;

6、門店滿意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本部門接受門店評分一次,評分結果與部門員工年終獎勵掛鈎,85分以上者為優秀,按全額獎金計算年終獎勵,85分以下者則按每少一分扣除部門員工年終獎勵1%;

7、部門負責人擬訂內部考核,目標分解到人,獎勵由配送中心負責人按照內部考核成績進行二次分配;

績效發放方案 篇20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羣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説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績效發放方案 篇21

為進一步規範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範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12﹞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後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後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後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後,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後,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發放方案 篇22

為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全鎮村(社區)幹部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幹部幹事創業熱情,增強村(社區)幹部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推進能者上庸者下,強化監督管理,密切幹羣關係,轉變幹部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素質優良、精幹高效的村(社區)幹部隊伍,通過實施村(社區)幹部績效工資考核,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本辦法所針對考核對象為現任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幹部。

二、考核內容

對村(社區)幹部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幹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村(社區)主職幹部工資、社區副職幹部工資,發放60%基本工資,拿出40%的工資作為績效工資;村副職幹部工資,宜城市財政撥發的工資作為基本工資〔農經站長每年8880元(每月740元),其他村副職幹部每年7680元(每月640元)〕,全年增資部分(9120元)全部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由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羣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鈎的原則,着重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幹部,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學、全面、準確。

(一)民主測評考核。民主測評考核共分九大指標,分別是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學習情況、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宣講政策、工作紀律、社會穩定,滿分100分。

1、民主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表模、幹部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2、村(社區)幹部民主測評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優秀,60—95分為良好(不含95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民主測評情況,考核優秀的村(社區)幹部發放全額績效工資;對考核良好的村(社區)幹部,按得分×績效工資÷100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績效考核工資。

3、對民主測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區)幹部,並由鎮黨委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社區)幹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羣眾反響強烈的,由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後拒不辭職的,可由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對村(社區)幹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1、政治素質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動搖的;

2、對承擔的工作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失誤;

3、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無理取鬧,造成嚴重後果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擾亂村(社區)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的;

6、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7、因其它原因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綜治信訪考核。對於村(社區)主職幹部,本年度內轄區村(居)民發生集體上訪的(3人及以上),赴京一批次扣除1000元,赴省一批次扣除500元,赴襄一批次扣除300元;發生個人上訪的,赴京一人次扣除500元,赴省一人次扣除300元,赴襄一人次扣除200元,扣完為止。因村(社區)幹部分管工作造成赴襄陽市級及以上信訪,扣除相關負責幹部一次100元,扣完為止。

(三)黨紀政紀處分考核。本年度內村(社區)主職幹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10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本年度內村(社區)副職幹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1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

三、考核程序

全鎮共組織15個考核組對村(社區)幹部進行績效考核,其中,綜治信訪結果由綜治辦、信訪辦提供,黨紀政紀處分結果由紀委提供,考核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1月31日,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於20xx年2月1日上報鎮組織辦。

1、考核準備。鎮黨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組,培訓考核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預告。

2、召開考核會議。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召集,鎮考核組組長主持並作動員講話。參會人員包括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社區網格員、部分羣眾代表(不少於10人)及在本村(社區)的兩代表一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兩委班子成員述職。主要總結本年度村(社區)班子及本人的履職情況、廉潔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4、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村(社區)幹部民主測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調查核實。如遇考核中羣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複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定性。

6、彙總上報測評結果。考核組現場彙總測評結果,填好彙總表,封存原始測評票,考核組成員簽字確認,連同兩委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一併上交組織辦。

四、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村(社區)幹部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及黨紀政紀處分彙總結果,鎮黨委召開會議,確定村(社區)幹部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五、考核要求

1、傳達好考核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及時召集班子成員,傳達幹部績效考核目的、內容、程序等,並做好相關思想工作。

2、準備好考核事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做好謀劃,提前與考核組進行溝通聯繫,確定考核時間;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提前起草好述職述廉報告,安排專人負責,親自把關,親自審核。

3、組織好參會對象。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通知好參會對象,確保參會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

4、準備好開會場所。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安排好會議室,打掃好室內衞生,座位乾淨整齊。

本實施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績效發放方案 篇23

為規範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鈎、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範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幹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准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後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係數、考核係數、係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係數×考核係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係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係數。

2、考核係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係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係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兑現後其餘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發放方案 篇24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規範”的收入分配製度,根據婺府辦字[20xx]55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堅持按勞分配、優績優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促進單位幹部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推進科研生產和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三、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根據婺府辦發[20xx]55號文件規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由清理核查、規範後確定的津貼補貼加上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即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構成。

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崗位原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與分配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體現崗位職責因素,按其相對應的主要崗位基礎性績效工資係數分配,個人計算方法為單位年人均績效工資×60%÷單位平均崗位係數×個人崗位係數。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實際從事工作崗位的工作量、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及出勤率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配發放。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見表(附件),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及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鎮政府年初制定的百分制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40%,年終一次性發放。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按照工作制度和目標管理方案規定執行,由考核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按照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出現以下情況者,部分發放或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1、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扣除1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2、違法綜治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扣除10%基礎性績效工資。

3、在職人員未經單位同意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其他有償服務,經教育無效的,第一個月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發放,從第二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單位的績效分配辦法執行。

4、病事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以下規定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1)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工傷治療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2)在職人員連續病假兩個月以內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90%發放,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發放。長期請病假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3)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下(含20天)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日基礎性績效工資=月基礎性績效工資÷21、75天);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礎性績效工資。

5、受行政刑事處分人員待遇問題:

受勞動教養、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處罰的,處罰期間在職人員停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停發離退休生活補貼。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享受標準繼續發放,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後,再按有關規定辦理。

6、長期請假人員不發放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必須在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1、考核內容:參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幹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2、考核辦法及獎懲措施

(1)考核辦法: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照《思口鎮政府機關幹部工作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設一、二、三檔,其中一檔6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的前6名,第6名並列的相應增加,一般人數不高於事業正式職工總數的15%),三檔3名,取百分制考核排名最後的.3名,倒數第3名並列的相應增加。其餘的都歸入第二檔。

(2)獎懲措施

①設立獎勵性績效工資係數,第一檔係數為1、1,第二檔係數為1,第三檔係數為0、9。

②上級表彰人員的獎勵不計入單位績效獎勵總數。

③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未完成崗位年度工作任務、對單位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的,違反綜合條例和計生條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均扣除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④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第三檔計算,並按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六、組織實施

1、思口鎮政府成立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指導績效考核工作,監督實施過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分管領導組成。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餘鳴森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王中傑、莊莉、周琳等組成。

2、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經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修改後,形成初步實施方案,向全體事業幹部職工公示。在充分聽取意見後,將合理性意見提交領導小組,對方案再次進行修改後形成單位正式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核通過後報縣績效辦審批,批准後即可執行。

注:由於每年達到稱職評審條件的職工均要申報專業技術職稱,造成每年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平均係數也會改變,因而每年每位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額也有所不同。

績效發放方案 篇25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組長:成員:

2、監督小組:組長: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

(1)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2)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3)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4)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

(5)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

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

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説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發放方案 篇26

根據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25號令)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社廳〔2011〕60號)、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以及市縣人社部門有關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作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單位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兑現力度的分配製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佈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兑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鈎,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餘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幹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武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發〔20xx〕654號)的精神執行,或黨支部委員會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績效發放方案 篇27

為充分調動中國小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傾斜,解決“幹多幹少、幹優幹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後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範後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託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國小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國小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範、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範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範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後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範引領主要指骨幹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範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並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國小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12〕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於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於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於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温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藴、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於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於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覆後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後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範圍公佈並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國小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國小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後,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並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並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19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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