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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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學名為“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二手房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買賣雙方最終達成什麼樣的合同條款是彼此之間互相博弈的結果,不管是買方本人還是委託了律師,如果一味只強調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是不現實的,只能導致談判不歡而散。所以,高明的律師既應當保證本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要考慮如何讓對方和中介能夠接受,這就需要很高的臨場應變能力和實務技巧。

在實踐中,買賣合同往往是由中介方提供的,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制定《鄭州市存量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該文本因過於繁瑣適用面很不廣。有的買方律師主張由他單方來起草合同,往往會遭到賣方和中介方的極力反對。因此,律師想把原合同文本推倒重來不具有可實現性。遇到這種情況,本人的處理辦法是:律師事先起草一份既有利於保護買方利益又能體現公平原則的詳細合同草案,這個草案不必出示給他人而應該做到爛熟於心。然後,迅速瀏覽中介方或賣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最短時間內找出對方合同文本不完善或對我方不利的地方。最後,拿出書面補充協議方案以修改和完善買賣合同,要求在達成買賣合約的同時一併簽署補充協議。這種做法一般能被中介和賣方接受,與買方律師提供合同文本的實際效果差不多。只不過該方法對律師的要求比較高。

其實不管採用哪種合同文本,一份買賣合同至少應該把以下幾個內容説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狀況,具體包括房屋位置、面積、產權證號、產權人、共有權人等。

2、房屋產權狀況説明,要求賣方書面承諾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共有權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户、税務登記、貸款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並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如有違反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房屋成交價格,應當明確該成交價格是否包括裝飾裝修、傢俱家電,公共維修基金款項。如果包括前兩項,應該用附件方式另行説明其具體狀況。

4、付款方式,要説明是通過資金監管賬户還是自行劃轉,是全款還是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貸款沒獲銀行批准或者貸款申請額度不夠的處理辦法是否明確,分批付款的次數和時間是否説清楚。作為賣方律師來説,這個條款最首要的問題是要考慮該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費負擔約定,要明確約定買賣各方應當承擔的税費種類,如約定不明或國家政策變化產生新的税費,由誰來負擔。

6、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户手續,主要是哪天過户一定要説清楚,買方交錢和過户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越短越好以免夜長夢多,如果能在交款當天過户是最好不過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問題,該條款包括交房時間,可以先交房再過户也可以反過來,交房前賣方應當結清水電煤、暖氣、物業、電話、有線電視等一切費用,交房前(後)多少天賣方應當辦理户口遷出手續。同時,還要考慮交錢、過户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户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户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合同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剩餘尾款,這筆款項哪怕只有一兩萬,也能起到約束賣方的作用。

8、違約責任,包括賣方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户手續或者權屬產生爭議的違約處理,賣方一房多賣的特別處理辦法,買方逾期付款違約處理等等。違約金的違約數額也有一定技巧,我認為不宜過低,低了對賣方就沒有約束力。此外律師還需關注違約金與定金條款的競合問題。

買賣合同內容如果具備上述各項條款,就可以説基本上完整了。內容完整不代表完善與縝密,為了保護買方權益,律師在起草補充協議時,還可以加上以下幾個條款:

1、公共維修基金過户: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做不到隨房轉移,即使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已經辦完,公共維修基金也不會自動轉到買方名下,必須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户手續,地點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區縣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

2、一房二賣的特別處理:一處房產籤多家買賣合同是賣方最惡劣的違約行為,它可能導致買方錢房兩空。為了防止一房二賣,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的示範合同文本訂立了一個極具威懾力的條款:“出賣人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約定利率付給利息,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此高額的違約金——已付房價款的一倍,而不是定金的一倍,足以讓因房價上漲而反悔的賣方望而卻步。該條款參考了銷售新房的相關法律規制措施——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法釋[20xx]7號)。律師起草補充協議時可以加上此條款。

需要指出的是:加大違約責任是一房多賣行為的事後防範措施,遇上惡意行騙的產權人,他可以視高額的違約責任而不顧,拿着購房人的房款揮霍一空然後賣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證買方沒有風險。有了預告登記制度,這種情況就可以被杜絕。

3、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預告登記是由物權法規定的一個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為防止合同生效後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前,不動產權利人另行處分該不動產,雙方按合同約定將不動產轉移事項向登記機構進行預先登記,確保受讓方在條件成熟時進行正式產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可見,賣方如果“一房多賣”,進行預告登記的買方不受任何利益損失。由於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願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4、各種法律文件之間的衝突解決辦法:買賣二手房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很多,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間合同、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各份合同的內容有時會出現互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情況,這就需要明確定金合同、居間合同如與買賣合同發生衝突,以買賣合同為準。而補充協議正是因為買賣合同有缺陷才訂立的,因此補充協議要説明其他合同文本如與補充協議相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隨着國家房屋政策的調整,二手房買賣變得越來越熱。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將一方房屋的所有權轉到另外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價格。在二手房買賣中,應該對房屋買賣的合同特別注意,還要確認房產的相關證明材料。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為您解答。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繫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條款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税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主要説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該條款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説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購買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第一,注意查看出賣方的證件。

第二,注意房屋的產權狀態。

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狀態。

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狀態。

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質。

不管是什麼時候建的房子,一定要查看購買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的憑證,沒有房產證的交易對購買者來説存在極大的風險,房主可能用房產證將房屋抵押或再次轉賣,因此選擇房屋最好要有房產證,避免以後產生糾紛。

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有些房屋的所有者不是本人,或者是幾個家庭成員共有的,如果是共有的,則要看賣方是否簽有出售房屋的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本文介紹了二手房購買合同應該具備的一些條款。購房者在買房籤合同時一定要認真仔細閲讀合同條款,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二手房購買陷井。購買的時候對有些隱蔽的問題需要了解清楚,比如牆體結構,水電結構物業管理等等。具體可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可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歡迎諮詢。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和費用,所以,應該更多地採用這種方法。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麼可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後,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後償還。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儘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這樣做不僅可以使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還可以使債務人積極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改變無力償還債務的被動局面。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採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採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當事人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注意以下問題

1)、仲裁期限。當事人一定要抓住時機,在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有效期限內,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因錯過時機而喪失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

2)、仲裁機關及管轄。根據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合同仲裁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的合同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原則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關管轄。因此,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3)、仲裁效力。通過仲裁機關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後,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如果調解不成,仲裁機關最後作出的仲裁裁決便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否則,法院則要強制執行。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着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説,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於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於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係不確定狀態,解決合同糾紛,穩定社會經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2)、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這一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4)、調解及判決。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後,首先要進行調解,如果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了協議,調解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認真執行,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法院調解不成,則要作出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對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或接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超過了上訴期當事人沒有上訴的,那麼一審判決或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執行。當然,如果當事人認為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不停止判決、裁定執行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但未辦理分户土地證。如該房屋確需辦理土地轉讓使用手續,甲方需提供協助並按國家政策執行。

第三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或不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按下述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於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同時適用定金條款處罰。

甲方未按時或不交付房屋及產權證書按上述條款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丙方應對甲、乙雙方交易起配合和協助義務並督促雙方履行合同否則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税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契税和房產證登記費由乙方向國家交納;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税費均按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1.房屋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室號:____套(間)數,建築結構:_______總層數: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税、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税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出售人(賣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買受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一、房產基本情況

賣方房產(下稱該房產)座落於廈門市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結構圖》。

二、賣方對該房產現狀的聲明

賣方根據國家的規定己依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對該房產現狀負全責,並保證該房產符合國家及所在地房產上市的有關政策及規定。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賣方承擔(該房產的產權證將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開具出來)。

三、買方對購買情況的聲明

1、買方已親自實地看房,並對該房產的現狀及疑慮詢問過賣方,在明確賣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後自願簽訂本合同。買方已親自審查過該房產產權相關權屬信息資料,瞭解產權相關信息,願意購買該房產。

2、買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四、房產成交價

買賣雙方商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但交易備案價為_____________元)【包括該房產的附屬設施、設備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的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款交付

合同簽訂後,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結果,買方給付除定金之外的剩餘房款。

1、買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有關税費

1、買賣過户所涉及所有税、費,均由_____方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税費:(1)營業税及附加;(2)印花税;(3)個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續費。買方需付税費:(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續費;(9)房屋登記費。其它費用:以實際發生的税費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税費的,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政策中未明確繳納方的,由買方繳納。

2、土地證辦理費用:土地證從賣方名下過户至買方名下的全部費用由_____方承擔;如房產所屬土地為劃撥地,則土地出讓金由_____方承擔;雙方約定其他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手續費用由_____方承擔。

4、買賣雙方商定,對該房產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簽訂過户協議,結餘部分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5.買賣雙方商定,賣方在交付該房產時,對該房產附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度數進行確認,並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公共維修金等費用,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八、房屋的交付

賣方在買方支付全部的購房款之日起7日內,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給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賣方在交房前保證維護上述房產的現有固定裝修(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裝修之固定部分,經拆除將破壞設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燈具、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壁櫥、門、門把、門窗、防盜網、廚衞設施及其它設施等),在買方接收時移交。

2、買方在接收該房產時對該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約定事項進行驗收,交接確認後對該房產及附屬配套設施負全責。

3、如雙方認為在上述房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的描述有不詳盡之處,可另行補充書面約定,在交接時以書面約定為準,雙方僅對書面內容承擔責任。

九、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內,雙方共同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十、違約認定

1、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的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違約。

2、賣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晰,在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概由賣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礙,視為其違約;若該房產己出租,賣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決租賃事項的.,視為其違約。

十一、違約責任

(一)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違約方按成交價款每日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認定及支付不影響合同在違約行為終止之後繼續履行。

(二)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超過十五日,守約方即向違約方發出函件促其履約,發函即日起超過十五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若賣方違約,則賣方除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已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外,還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若買方違約,則賣方應將扣除定金金額的買方己付購房款退還給買方,買方己支付的定金則作為對賣方的賠償。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產生的佣金、服務費、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增加的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

十二、合同變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買賣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的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補充協議,註明變更事項。未徵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變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免責。交易過程中己產生的費用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根據本條款免責,雙方應簽訂具結報告。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買賣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賣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該房產交易的口頭的、書面的內容,若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為準。

(國土局備案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出售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房屋所有權證》

附件二:《房屋結構圖》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7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過户登記不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原因如下:

(1)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債權合同,屬諾成性合同,而產權過户登記只是房屋產權轉移的必備要件。

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一種,同樣具有雙務、有償、諾成的性質。按照民法理論,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是以轉移不動產物權為內容的債權合同,該合同只要具備書面形式、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則有效成立,應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動產物權變動僅是不動產變動債權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動產物權過户登記也是合同的履行行為。既然過户登記是合同的履行行為,則在本質上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2)登記過户行為就是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效力的肯定。

登記行為的發生,是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有效為前提,即買受人基於有效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才獲得請求出賣方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權利,出賣人才相應地負有協助履行登記行為的`義務。登記是這一對權利義務相互運動的結果。若登記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不成立,則登記本身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了。

(3)登記的公示作用不能決定合同的效力。

房屋進行統一登記過户,體現了國家為社會利益而對房屋產權的流轉進行干預。市場經濟必然要求契約自由,倘若把登記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則勢必使登記審查變成對雙方可否簽訂買賣合同及簽訂後的合同是否有效的確認,這已經遠遠超出了房管部門的職權。

(4)將登記作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實踐中將會遇到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

由於二手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後、產權過户前尚未成立和生效,導致出賣人基於自身利益而一房多賣,或者待房價上漲,故意不協助買方辦理產權過户登記,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致使合同形同虛設,這將不利於對無過錯方利益的保護,也難以適用於所有權保留的分期付款二手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

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

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9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區][縣](部位:***)房屋類型***結構:;

(二)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幣)計***元。(大寫):千百拾萬千百拾遠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裝讓的房地產為[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供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年(從***年***月起至***年***月***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年***月***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

第五條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税、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户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户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計算。逾期***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一][二]款內容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計算。逾期***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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