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代理銷售協議書

來源:文萃谷 1.02W

在現在社會,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類代理銷售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類代理銷售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範圍內代理銷售甲方的滿天香白酒系列產品,代理銷售限為年,協議期滿後,乙方需繼續代理銷售的,需另行簽訂協議。

2、甲方為確保產品質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許可證、酒類銷售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及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3、甲方為使乙方零風險開創市場,甲方按代理商級別首批供貨可先不支付貨款,其中,一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二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三級代理商首批供貨 萬元(均按出廠價計算)。

4、甲方供給乙方的首批貨物,在6個月至一年內銷不出的.,乙方可退還甲方或更換其它產品,產生的退貨費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貨款50%的信譽保證金,代理商交納的信譽保證金在終止代理時甲方全額退還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貨款,甲方可從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中扣除)。

6、為確保乙方的市場資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銷售網點內進行銷售,不利用乙方的銷售人員銷售甲方的產品。

7、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組織非甲方的產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鎮的其它中級酒)。

8、甲方向乙方供貨後,乙方在半年內未產生效益或銷售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進行甲、乙雙方終止協議財務結算。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貨後,應立即組織和策劃銷售。市場銷售區域及網點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區域內進行。

2、乙方銷售人員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應遵循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不得任意過份抬高價格或低於代理價銷售。

3、乙方與甲方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時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貨物時,乙方按甲方出廠價支付貨款,乙方如遇團購的,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求與乙方簽訂供貨協議,嚴格按協議條款履行職責。

5、乙方在市場銷售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名譽的言論好行為。

6、乙方年銷售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甲方給乙方超出部份進行獎勵,獎勵比例為:超出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按5%獎勵;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給於8%獎勵,30萬元以上的給於10%獎勵。

甲方:

乙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