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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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集合15篇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檔案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洩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群,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洩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2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預案》,結合本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的確定

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對本學校目前使用的化學品、實驗耗材、儀器和防護裝置進行了辨識並綜合分析其危害程度,確定了下列危險目標和危險種類。

1、危險目標:學校綜合樓一樓右側實驗儀器室。

2、危險種類:化學藥品洩漏,化學藥品火災,危險化學品中毒。

二、災情報告、報警程式

1、醫療急救電話:120。

2、本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科學教師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首先進行個人防護,然後按照事故不同類別分別採取相應的現場處置措施,並立即報告本學校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長及副組長,判斷事故等級和趨勢後採取相應的內部外部聯絡。

三、實驗室化學品洩漏處置程式

1、易燃、有毒氣體洩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然後迅速開門窗通風,並按照危險程度通知臨近實驗室或整座建築人員撤離至上風區,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後對洩漏源進行控制處理: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並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後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2、易燃、腐蝕、有毒液體洩漏:現場人員首先從室外總閘切斷電源(避免斷電時電弧引起火災),避免中毒和受到灼傷,然後使用相應物資擦拭和吸收。大量洩漏時在實驗室門口設定堵截圍堰後撤離,等待應急救援人員處置。

3、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學校化學廢液種類主要為各種有機溶劑。教師應嚴格控制化學試劑簽發數量,督促實驗人員進行有機溶劑回收利用。確實無法回收利用的,按類別收集於專用容器中。廢液及廢舊試劑由學校責任部門定期統一處置。當化學廢液及廢舊試劑外洩時,知情者應立即通知本單位安全應急小組組長,立即採取措施追回外洩廢液。外洩廢液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及環境破壞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置。知情不報者按失職論處。

4、化學品包裝物:劇毒化學品包裝物,必須交學校責任部門統一處置。普通化學試劑瓶子,集中裝於紙箱中,定期交給學校責任部門處理。

5、本單位所有實驗操作人員,要有高度的節能環保意識,實驗設計及實難過程中要充分體現綠色化學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己任。實驗工作中,要樹立高度的節能節水意識,全體教師都有杜絕一切浪費的責任。

四、實驗室化學品火災處置程式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應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方法如下:

1、可燃液體著火: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設施,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溼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覆蓋時動作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裝可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擴大著火面。

2、酒精及其它可溶於水的液體著火:可用水滅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用砂土覆蓋滅火。

5、導線和電器外殼著火: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滅火器或覆蓋法滅火。

易燃、液化氣體類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開門窗通風,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氣體洩漏,然後使用滅火毯遮蓋撲滅,如無法控制氣體洩漏,當容器內容物儲存量低於爆炸極限時,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救,火焰消失後使用滅火器對周邊環境降溫至室溫以免氣體重新燃燒或爆炸,否則必須保持穩定燃燒,避免大量可燃氣體洩漏出來與空氣混合後發生爆炸。

五、實驗室化學品爆炸處置程式

混合性爆炸發生後,現場和周邊實驗室人員應開門窗通風,切斷電源,熄滅所有點火源,避免發生二次爆炸,儘快通知學校消防及單位安全應急小組進行撲救,必要時電話119報警。

六、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按“火災控制與人員疏散應急預案”中的疏散、撤離程式執行。

七、受傷人員現場救護、醫院救治

對受到化學傷害的人員進行急救時,按下列方法緊急處理:

1、置神志不清的傷員於側位,防止氣道梗阻,呼吸困難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心臟停止者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擠壓。

2、面板汙染時,脫去汙染的衣服,用流動清水沖洗;頭面部灼傷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3、眼睛汙染時,立即提起眼臉,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

4、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汙染;不要任意把水皰弄破。患者口渴時,可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5、誤服化學試劑者,可根據物料性質,對症處理;必要時進行洗胃。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3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汙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__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__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__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__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__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彙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資訊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呼叫。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為。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絡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絡方式,資訊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__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裝置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釋出事故資訊。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鑑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範圍,並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並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群眾釋出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汙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援;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溼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裝置,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的事故現場,並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後工作。

(19)中石油__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21)中石化xx__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資料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裝置,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資訊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__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後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型別(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洩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裝置、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後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資訊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後,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後,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範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後,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後,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絡。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排程,並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洩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洩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面板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汙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後,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並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後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後,經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鑑別,徵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儘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並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並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後應當採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通過移動和聯通網路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型別、數量、效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後,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佈局、排程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啟動後,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__煤化工業園聯絡電話:

10、__縣工業園聯絡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於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骨幹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縣應急救援後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4

1、總則

為落實裝置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裝置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我公司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1、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在安全部,負責日常的管理工作。當發生突發事故時,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和處置。

2.2、組織機構和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於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事故應急隊伍,有計劃的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練。

(3)審批用於應急救援的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貯置計劃。

(4)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展開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6)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求救請求。

(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和教訓。

2.3、組織機構成員的分工

(1)總指揮:總指揮是事故現場的最高管理者,根據現場情況預測可能發生的各種危害後果,事故延遲的時間,及時的下達對外聯絡,批准救援安排,下達救援命令,在危機職工及群眾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可以下達撤退、戒備、緊急疏散的命令。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總指揮因故不再崗位時,由其全面負責救援工作,履行總指揮的職責。

(3)生產部部長:是事故現場的最高指揮員,全面負責事故發生後的緊急停車處置方案,以及開、停車的排程工作,及時反映事故狀況並指揮聯絡。(4)車間工段長:協助生產部部長的工作,具體指揮和協調安排人員處置事故和生產系統的開、停

車排程工作。

(5)安全辦經理:當發生事故時根據指揮部命令指揮消防隊員到達現場,視撲救方案參與滅火、搶救以及事故後的清洗工作。

(6)技術質量部部長:負責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及汙染源的消除,防止擴散,必要時根據嚴重程度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援助。

(7)辦公室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對外聯絡各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治安保衛,人員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調整人員回覆生產,做好思想工作,穩定人心。

(8)財務、供應部部長:協助總指揮做好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的運輸工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3、應急救援隊伍的任務和組成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都有對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主要任務是擔負本公司各種事故的救援和處置。

各救援隊伍的任務急成員如下:

(1)、通訊聯絡員:主要是擔負各小組吉安的聯絡和對外聯絡

負責人:

(2)、義務消防隊:擔負滅火、洗消和搶救傷員任務

組長:

成員:

(3)、搶修隊:

擔負檢搶修的指揮,及時恢復裝置的正常運轉。

組長:

成員:

(4)、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4、危險源

根據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我公司生產過程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R134a、CO2、柴油。

5、事故發生後應採取的處理措施

5.1、公司生產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洩漏,其洩漏量視其漏點裝置的閥門管道、工作壓力和溫度等條件而不同。洩漏時又可因季節風向等因素,涉及範圍也不一樣,事故起因也是多樣。如:操作失誤、裝置失修等原因。

5.2、發生洩漏事故時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1)當現場巡檢人員發現裝置、裝置有洩漏的'事故現象,首先應報告當班班長或工段長,由當班班長或工段長根據洩漏地點和洩漏的擴散情況決定急救救援,即單位自救還是採取其他救援。若是公司的力量不能控制或不能及時消除事故後果,應根據情況撥打110、119、120 等報警電話,儘早爭取爭取社會支援或直接藉助政府的力量來獲取支援,以便控制事故的發展。

(2)出動應急救援隊伍,各指揮部成員在接到報警後,應迅速組織應即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根據洩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範圍,按各自的分工,快速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故發展。

(3)消防人員進入現場後,應帶好防護用品,查明現場是否有中毒人員並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撤離現場,消防人員和消防司機密切配合,聽從現場指揮進行洗消。

(4)安全部到達事故現場後,會同事故發生的單位,在查明洩漏部位和範圍後能否控制。作出區域性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車,按緊急停車程式,有通知車間值班長,迅速執行。

(5)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後與消防隊配合,應對窒息、燒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重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6)搶險搶修作業,洩漏時的控制。收到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搶險命令後,同時在現場人員帶領下,檢視洩漏的原因,洩漏點的位置、壓力和溫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進行修補或堵塞漏點,制止進一步洩漏,若是大面積的洩漏或釜體洩漏時,崗位操作人員應協助搶險人員及時將剩餘的液體轉入備用的釜體中。

5.3、發生洩漏引起火災時處理方法:

(1)操作人員應保持頭腦清醒,立即向相關領導彙報,同時作緊急停車處理,佩戴崗位防護用品或採取簡易的防護措施進行自我防護,盡最大努力進行撲救,儘量減小災情。

(2)指揮部接到彙報後,立即啟動公司級救援預案,生產技術部主任根據實際情況向上級彙報,同時直接撥打119、120 等報警電話或藉助政府力量,儘早獲取社會救援以控制事故的發展。現場滅火人員若發現現場有再次爆炸的可能性,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現場指揮應迅速做出準確判斷,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制止再次爆炸的發生。如以現場急救人員的力量無法制止再次爆炸時,應立即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來不及撤離時,利用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自救。既利用崗位的防護用品或溼毛巾堵住口鼻,觀察周圍環境,迅速撤向安全出口處,煙霧較大要彎腰前進,進行緊急疏散,等待救援人員支援。

5.4、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1)發生重大事故時,為增強預防和處理惡性突發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疏散預案。

(2)當發生嚴重洩漏,煙氣大量擴散,人員無法靠近時,崗位人員應佩戴好防護用品,迅速報告值班長,接到通知後,應保持頭腦冷靜,判斷準確,指揮有力。一邊組織人員取備用防護器材到現場進行搶險,搶救疏散被困人員。一邊打電話報告指揮部組織有關人員趕到現場,成立臨時指揮小組,有組長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同時撥打119、110、120 以求救援。

(3)事故現場人員根據液體漏影響範圍,看清風向,向側面上風處撤離,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有事故現場當班值班長向領導彙報。

(4)非事故現場人員的緊急疏散在接到疏散訊號後,向上風方向兩側撤離。

5.5、危險區域的隔離

5.5.1、危險區域的設定

根據事故現場R134a、CO2 濃度和擴散情況、當時的風向、風速判斷擴散的方向和速度,廠區周圍1000 米內的範圍劃分為危險區。

5.5.2、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分方法、方式

當事故現場煙氣濃度較大和擴散速度較快時,辨別當時風向,將設定的危險區及危險區的下風向,及廠區周圍所涉及的範圍內設定為隔離區。

5.6.3、事故現場的隔離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設定危險區邊界警戒線,警戒線為紅色,危險區為黃色帶,警戒哨佩戴臂章。

5.7.4、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道路或交通疏散方法

由公司安全部設定路障,指揮疏導人員撤離事故現場,由辦公室負責社會周邊範圍協調工作,並請求公安部門負責附近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執勤人員帶紅色臂章。

5.8.5、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5.9、檢測的方法及檢測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5.9.1、檢測的方法:利用現場固定及移動報警器

5.9.2、檢測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進行現場檢測時必須兩人或兩人以上互相配合,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人員必須站在上風側隨時觀測同伴的安全狀況,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5.9.3、搶險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搶險救援方式:利用消防車,乾粉或泡沫滅火系統。

搶險人員防護方式:佩戴防毒面具。

搶險過程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的搶險人員互相配合互為監護人,隨時注意觀察同伴的安全狀況。

5.9.4、現場實施檢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根據現場洩漏的大小及季節風向判斷事故的大小,以公司的力量無法控制洩漏,無法制止煙氣的快速蔓延時,迅速組織現場人員向上風口處撤離。

5.9.5、應急救援隊伍的排程:由指揮部發出救援訊號,其它各單位在接到訊號後,立即組織本單位人員按照指揮部指派的任務積極開展工作。

5.9.6、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根據現場洩漏的情況進行區域性或全廠停車處理。

5.9.7、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處理措施

(1)全廠急救停車處理

(2)急救通知

市消防隊:119

市公安局:110

市急救中心:120

市安監局:

市環保局:

5.10、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5.10.1、事故發生後根據負傷人員的情況對人員進行救治,由醫護人員護送醫院。

5.10.2、現場救護措施

(1)迅速將患者撤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

(2)呼吸困難,窒息時應立即給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及心臟按摩。

(3)頭部灼傷時,要注意眼、鼻、口腔的清洗,經現場處理後立即送醫院治療,當人發生燒傷時,應迅速將患者衣服脫去,用流動清水沖洗降溫;用清潔布覆蓋創傷面,避免傷面汙染。

5.10.3、現場醫療急救中需注意問題在急救方法實行簡易分型後的急救處理

(1)既由經驗豐富的醫生負責對傷員的傷情進行綜合評判,按輕、中、重簡易分型,對分型後的傷員標上識別標誌外,在急救措施上按照先重後輕的原則,實行共性處理和個性處理相結合的救治方法。

(2)注意保護傷員的眼睛

(3)對救治後的傷員實行一人一卡,將處理意見記錄在卡上,並別在傷員胸前,以便做好交接,有利於傷員的進一步轉診治療。

(4)合理選送醫院。傷員轉送過程中,實行就近送醫院的原則。

(5)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汙染衣物,及時清除傷員身體上的汙染衣物,集中妥善處理,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10.4、治療方案:及時供給足夠的氧氣迅速準備搶救藥品,建立靜脈通路。

5.11、現場保護和現場洗消

5.11.1、事故現場保護措施

首先設立警戒線,任何人未經現場指揮部的允許,不得擅自進入事故現場。

5.11.2、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事故現場的洗消工作的負責人由所發生事故的部門主任負責;專業隊伍由消防員組成。

5.12、外部救援

5.12.1、當發生重大洩漏事故無法得到控制時,由指揮部發布命令請求外部救援。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指揮不在廠時,由生產副段長臨時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

5.12.2、辦公室負責通知社會支援,引導援助力量進入廠區,並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5.12.3、援助單位

市消防中心119

市報警中心110

市急救中心120

5.13、預案分級響應條件:

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的級別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啟動條件:

一般事故:系統內的管線洩漏和釜罐溢流揮發性氣體影響範圍。

影響範圍300 米,啟動車間級預案,通知車間相關單位進行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大面積洩漏揮發性氣體影響預案,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相關人員。

夜間出現事故升級管理啟動預案。

5.14、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式

5. 14.1、洩漏點得到有效的控制後,發生事故原因根本消除,事故危險已解除,受傷人員得到有效治療,現場及周邊公司情況落實清楚後,由指揮部確定救援工作結束。

5.14.2、救援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部通知相關單位及周邊公司事故情況已解除。

5.15 、應急培訓計劃

公司依據從業人員能力和公司周邊人員素質分析結果來制定應急培訓計劃。

5.15.1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由裝置安全部編制培訓計劃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由裝置安全進行培訓,不定期地要聘請消防中隊專業人員來廠指導培訓。

5.15.2 、員工應急救援人員響應的培訓:

由公司安全部制定培訓計劃,每年培訓兩次。培訓由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安全部進行技術指導、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員應重新進行培訓,直至考試合格為止。

5.15.3、由安全部、辦公室對外宣傳酸鹼的性質、危害、及防護措施等知識。

5.16、演練制度

5.16.1、各班每半年組織一次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5.16.2、每年組織兩次全公司範圍內的應急演練。

5.17、應急救援物資檢查維護制度

5.17.1、應急救援過程中所應用的所有裝置、物資、藥品等由倉庫統一保管。

5.17.2、所有的應急救援裝置物資藥品等物管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對於已經用完、損壞、過期的及時

進行更換。

5.18、管理規定

5.18.1、各班凡沒有按規定對預案進行演練的,按生產處罰條例處罰。

5.18.2、各班對預案的演習必須填寫規定的臺帳。

5.18.3、各班對報警系統按規定的時間進行試驗,並填寫試驗記錄,同時對消防裝置、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並填寫記錄。

5.18.4、各班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維護、保養、既每週進行一次清理、檢測。對於已損壞的器材及時進行更換。

5.19、演練計劃:

5.19.1、演練準備:應急預案演練由指揮領導小組組織,各單位準備平時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以備隨時應急。各應急救援對隊員做好應急準備,備好防護器材,相關單位備好器材、通訊工具,由辦公室協調各外協單位。

5.19.2、演練範圍與頻次

6、每年至少組織二次全公司範圍內的預案演練。

6、預案的評審和修訂

6.1、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每年年初根據人員的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組織落實。

6.2、事故發生後,應立即評估本預案的有效性,並作相應的修改。

6.3、評審要點:

合法性。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規範性檔案要求。

完整性。規定的各項要素是否齊備。

針對性。緊密結合本單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

實用性。切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相適應。

科學性。組織體系、資訊報送和處置方案等內容科學合理。

操作性。應急響應程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銜接性。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體系,並與相關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7、更新、修訂

本預案的更新、修訂由專職安全員負責,預案內容若有修改,須經總經理批准。修正後的預案需釋出並告知本預案有關的機構和人員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排程、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排程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資訊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資訊,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於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資訊》,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並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資訊釋出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絡,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釋出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排程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資訊,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資訊,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諮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8)通訊資訊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執行,及時通過網站釋出事故資訊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資料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援。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並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資訊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後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資訊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資訊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資訊,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資訊,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資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後,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資訊,組織專家諮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資訊;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訊、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釋出事故應急救援資訊,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覆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資訊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資訊,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資訊。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絡,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訊,主要包括現場資料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佈資訊、氣象資訊、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庫、重大危險源資料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訊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資訊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後,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佈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洩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採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築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並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型別(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洩漏源的位置;

(2)確定洩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洩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洩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洩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洩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洩漏量;

(9)氣象資訊;

(10)洩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洩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洩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洩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洩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裝置、設施和場所等)。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汙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以確定汙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資訊釋出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資訊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資訊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訊與資訊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絡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絡,有關單位的排程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行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絡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絡資料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訊網路、資訊傳遞網路及維護管理網路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訊聯絡、資訊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訊聯絡與資訊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資訊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資訊管理辦法,統一資訊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資訊資料庫,並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資訊收集、分析、處理,並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資訊。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裝置等)。依託現有資源,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鬥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群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瀋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資訊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援,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援,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後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治療。

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呼叫、採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呼叫,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裝置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援。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援。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資料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資訊。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資料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資訊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託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並於演習結束後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的事故(礦山開採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並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略)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6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於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排程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後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洩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後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汙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有關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裝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定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洩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採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範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瞭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並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後,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後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後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牌照、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後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後,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裝置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7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 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面板接觸時經面板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面板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8

1.應急指揮中心: 綜合管理部

2.應 急 電 話: xxxxxx

對外應急救援電話: xxx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和應急措施的落實及對外聯絡、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警戒,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1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洩漏、中毒事故,現場人員首先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和建立警戒區,並由武裝保衛部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武裝保衛部派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救援處理人員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當洩漏溢位的化學品為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和帶入任何易產生火花的通訊工具、金屬工具等。

2事故單位迅速組織,將警戒區及汙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人員安全撤離和疏散。如事故物質有毒時,需要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或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並由應急指揮中心派人進行現場監護。現場及汙染區內人員應向上風方向轉移,由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負責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且不得在低窪處滯留。

3在事故現場,化學品可能造成的傷害為:中毒、窒息、凍傷、化學灼傷、燒傷等,職工醫院進行現場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要進行適當防護,燒灼傷人員送市第三醫院急救。現場急救要選擇有利地形設定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並防止發生繼發性傷害。現場應至少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照應,所用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9

1目的

為有效控制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時做出響應,將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保護公司環境及內部生產穩定。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對公司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的控制。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應急預案》。

3.2各車間、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油品管理制度實施管理,防止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事故的發生。

3.3行政部負責對相關人員對本應急預案的培訓。

3.4公司“應急響應領導小組”負責指揮公司內部的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救援工作,公司“應急搶險小組”實施救災行動。

3.5行政部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協調各車間、部門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必要時請求專業部門支援。

4工作內容

4.1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的初期,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採取抹布、黃沙堵截及吸附等處理方法,阻止液態危險化學品、油品流入排水管道,盡最大努力減少汙染的擴散。處理後的吸附物質按危險廢棄物處理規定收集和處置。

4.2出現大量洩漏事件後,現場人員在處理洩漏的同時,立即通知公司“應急響應領導小組”。

4.3“應急響應領導小組”接到洩漏報警後,應立即調動“應急搶險小組” 組織處置。

4.4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導致人身傷害事故時,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等自救,將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式,然後根據情況到相關醫院進行醫療救治。

4.5發生洩漏後,非事故處理的工作人員在行政部、“應急搶險小組”工作人員的安排下有序地撤離現場,並有義務協助進行堵漏及維持現場秩序。

4.6行政部劃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洩漏區域禁止使用火源、禁止操縱現場電源控制開關(防爆開關除外)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4.7當由於液態危險化學品、油品洩漏遇明火造成火災時,應按《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執行。

4.8事故處理結束後,應立即組織對汙染現場進行清理,清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按《廢棄物管理辦法》處理,產生的汙水按《水汙染控制管理辦法》處理。

4.9事故發生後,行政部負責組織責任部門按“四不放過” 原則處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人不受教育不放過,事故隱患沒有得到整改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對事故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行政部負責將事故發生和處理的全過程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4.11 行政部事後根據《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式》要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並保持評審記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0

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的落實,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對防洪、防汛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鍛鍊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發事件時能快速反應,能正確、準確、迅速處理,控制和減少災害損失,特組織開展本次防洪、防汛應急演練,具體演練方案如下:

一、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練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惡劣天氣,汛情緊急的情況下,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離受災區域,展開緊急救援,及時轉運受災物資,做好防洪防汛和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通過這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應對汛情的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防災避災意識,一旦臨災能夠迅速有序的組織群眾安全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水災造成的'損失,維護車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演練規則:

防洪防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常備不懈、全力搶險。

2、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3、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佔、損毀防汛裝置以及防汛備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練方案:

(一)應急預案演練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級通知,強降雨天氣來臨,導致廠區內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電室,特組織本次應急演練。

(二)演練領導(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總指揮):張紀德副組長(副總指揮):劉廣生組員:公衍波、宋振東、劉洪海、戴渝、王守傑、徐方兵、王萍、張濱、王勇、楊樹行(三)演練救援分工:

1、預警通訊組:

由劉仕斌負責,做好汛前報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報告預警。

2、搶險組:由石立軍負責,成員:電儀當班人員、硝酸車間當班人員。負責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及時通報開展防汛資訊(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和有關搶險救災的協調工作。

3、疏散組:由張振元負責,成員:硝酸車間白班人員。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資裝置保護,協助組織危險地區職工安全撤離或轉移。

4、物資供應組:

由劉玉負責,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應急救援人員的飲食及疏散人員的安置工作。

5、評估組:由公丕國負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拍照、記錄、勘察、收集資訊工作。

(四)應急救援演練準備工作:

物資準備:

喊話器1個,潛水泵兩臺,電源線兩卷,水帶兩卷,警示帶2包,鐵鍬5把,洋鎬2把,水桶2個,柴油發電機一臺,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練地點:鍋爐東側配電室現場(六)演練程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點整,全體參加演練人員到鍋爐配電室東側集合待命。

2、10點10分,由演練總指揮宣佈防洪、防汛應急演練開始。

3、演練開始:

10點15分,預警組接到預警員(當班巡檢工)汛情報告,鍋爐東側配電室周圍因暴雨致使周圍積水,配電室現場周圍積水半米,存在積水倒灌配電室可能,同時,立即向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10點20分,防洪、防汛救災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各救援小組,鍋爐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請迅速集結救援人員,趕赴作業現場救援,通知電工對現場防止雨水觸電進行斷電。

10點30分,搶險組得到救援指令後,搶險小組根據現場作業情況,合理分佈通知作業人員到倉庫東側(緊急集合點)集結,通知物資保障人員輸送防汛物資到配鍋爐電室東側現場。

10點35分,救援結束後,搶險組組長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防汛情況。

10點40分,警戒維護組對防汛救援區域進行警戒防護,並安排專人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閒雜人影響應急救援工作。

11點00分,經過搶險組堵、截、疏等措施,周圍積水處理完畢,報告總指揮配電室周圍積水已處置完畢,無上漲現象。

報告總指揮突發汛情已處置救援完畢,請指示11點10分總指揮:防洪、防汛突發應急預案演練結束,集合隊伍演練總指揮宣佈演練結束,並對本次演練進行總結點評。

總指揮發出退場的指令後,所有參加人員有序退場。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1

《操作手冊》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文字的補充,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受委託對某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現代安全管理側重於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前提。在充分考慮我國化工園區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如何開展化工園區的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危險化學品物性、生產與使用、儲存與運輸等方面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並提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同時從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值的'角度描述風險程度,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析部分的內容。

二、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由於轄區內使用有毒物品的單位相對較多,特別是劇使用單位,為進一步強化《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貫徹與落實,充分結合當前職業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需要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特點,突出應急響應程式化,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後新增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流程。

考慮到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補充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處置措施、化學品燒傷現場搶救處置措施、氰化物洩漏事故處置措施,更能體現《操作手冊》的完整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更具有指導性,可以與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有很好的銜接作用。

最後還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及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XX〕142號)檔案精神,選取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列出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作為附件供參考。

三、圖表格式與文件結構

根據“文字統一、要素簡化、職責明確、程式有效”的指導原則,對《操作手冊》的文件做了重新調整。進一步補充二級目錄,使文件結構相對清晰。為了突出應急預案的簡單化、圖表化,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同時對部分圖表進行了重新設定,完善內容、統一格式,較此前相對更全面、更完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汙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洩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為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為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後,需要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2.2.5釋出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釋出資訊。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洩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和有關裝置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並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汙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負責排程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裝置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援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築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為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溼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引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後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資料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並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資訊。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資訊,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資訊,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並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經核實後,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釋出事故災難預警資訊。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時間等內容。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並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資訊。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資訊,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啟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啟動準備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資訊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資訊,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處理方法,統一資訊分析、處理技術標準,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資訊。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後,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汙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汙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範圍和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群眾的安全防護範圍,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群眾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式和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並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群眾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群眾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汙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資料。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資料,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援,並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資訊釋出方案確定釋出內容,並及時進行釋出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准,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後期處理

5.1善後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卹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卹。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並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資訊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後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排程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後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援。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資料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情況的資料資源,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資訊。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資訊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並做好後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願者參加,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附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範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裝置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區域性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汙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3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溼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並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於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並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獲得許可檔案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並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後,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後,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採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並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採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定監測的設施和裝置,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定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於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採取保安措施。

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並記錄,記錄至少儲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並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瞭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採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並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為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4

一、危險特徵:

1.因溶解劇烈產生大量熱量,使水四濺。

2.易濺到工作人員面板或眼睛裡。

二、目前控制情況:

1.火鹼、硝酸存放在危險品庫房內。

2.在使用過程中操作規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設:

1.在配製酸液時操作人員未戴膠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進行配製使酸液四濺。

四、應急:

1.現場人員發生應急呼救,並立即穿戴防護手套、防護鏡,從應急桶中取出回絲清理洩漏液體。

2.用乾淨水迅速沖洗濺到面板或眼睛部位的酸液,沖洗時間(10—15分鐘)。

3.送醫務室治療。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嚴禁水入酸。

5.與原料隔離,掛警示牌。

6.現場處理完畢後,應急人員要清洗雙手反覆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15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裡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防範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櫃(櫥)內,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晒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範、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並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並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後,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小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為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汙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汙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並公佈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潘南國小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並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並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准,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定醒目的.標誌;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國小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並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效能,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核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於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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