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導遊證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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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證書簡稱“導遊證”,是持證人已依法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導遊註冊、能夠從事導遊活動的法定證件。以下是青島導遊證報考條件,歡迎閲讀

青島導遊證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三)旅遊中等職業學校導遊專業**後一學年在校生可以報考,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四)已經獲得中文導遊資格,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當年7月下旬8月下旬期間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有關資料。(凡在我校報名培訓班者,我校可代報名)

(二)現場資格審核

完成網上報名後,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到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資格審核時,考生應提交報名信息確認表、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和健康證明(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現場資格審核完成後,考生相關信息不能變更,時間截至到當年9月下旬。

(三)交費

現場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完成後,報名費不予退還。考生在考試前可下載打印准考證。資格審核未**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打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注:報名費收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主管部門、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三、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其中科目四佔比不少於50%),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五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試時間 筆試科目(科目一、二、三、四)於當年10月底或11月初實施。現場考試科目(科目五)考試時間和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主管部門安排確定,並提前向考生公佈。科目五考試應於筆試結束後一給月內完成。

五、試卷評閲、成績認定和成績複核、證書核發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網上報名系統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終結果。考試結果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向合格考生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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