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西交城縣幼兒教師招聘簡章

來源:文萃谷 2.65W

2016山西交城縣幼兒教師招聘3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8日8:00至2016年8月11日17:00,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山西交城縣幼兒教師招聘簡章

為加強我縣幼師隊伍師資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

2016年前(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專及以上學歷幼教(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取得幼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含考試成績合格)。

6.年齡在28週歲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後出生),連續有2年幼教工作經歷的持單位出具的證明年齡放寬至32歲(1983年7月31日後出生)。

7.只限交城縣户籍人員報考,户籍在冊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含畢業後未遷出學校轄區派出所的交城籍畢業生)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以上工作經歷、工作時間等有關資格條件中,截止時間均為2016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方式及資格初審

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8:00至2016年8月11日17:00。

2、報名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持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照4張(並現場照像)、身份證(二代)、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

3、報名地點:交城縣人社局(政府大院政府樓408室)

4、報考人數要求: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的,要減少聘用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到3:1。

5、報考注意事項: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閲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6、准考證發放

時間:2016年8月23日

地點:交城縣人社局(政府大院政府樓408室)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為一卷(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

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教學理論(分值為25分)、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25分)、幼教教學大綱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分值為5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複審

1、面試人選的確定。

縣招聘領導組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如最後一名出現並列,一併進入面試。

2、資格複審

面試前,縣招聘工作領導組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

參加資格複審人員攜本人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相應的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如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空缺,可以遞補達到擬聘人員的3倍進入面試(本環節只遞補一次)。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採取百分制(佔總成績的40%)當場評分,當場公佈成績。並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計劃聘用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3、成績查詢

見公告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60% + 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全部結束後,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如最後一名出現並列,以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分數一樣,則全部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後續審核全部合格,則一併聘用)。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由招聘領導組統一組織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須經領導組同意後組織複檢,確保體檢客觀、公正。複檢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工作結束後,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現實表現、自律意識、遵紀守法以及工作迴避等情況進行認真考核。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公示考核結束後,對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提出,經查實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1、縣招聘領導組會同主管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確定崗位。

具體辦法為: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現場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南街幼兒園2人、坡底幼兒園2人、久鑫幼兒園8人、樑家莊幼兒園10人、西營幼兒園2人、安定幼兒園2人、義望幼兒園2人、陽渠幼兒園2人),在規定時間不參加選擇聘用單位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主管部門及聘用單位和確定崗位的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聘用人員與所在幼兒園先簽訂1年試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同意,續簽3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幼兒園不再與其簽訂合同。在聘用手續辦理之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四、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我縣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不納入我縣事業編制。

  五、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本公告由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諮詢電話:0358-3522441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