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西平縣教師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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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西平縣教師招聘簡章已經公佈了,招聘教師203名,詳細的資訊請留意下文信息。

2016河南西平縣教師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經西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西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中、國小教師。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考試、考核等程序,招聘一批優秀人才充實到我縣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全縣共計劃招聘教師203名。其中城區國中教師46名,城區國小教師90名,鄉鎮中心校所屬國小教師67名(詳見附件1、2、3)。

  三、報考資格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城區國中(各學校招聘學科及名額見附件1)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奉獻精神;

3、具有國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5、年齡要求為18至30週歲(1986年5月30日至1998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6、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7、體、音、美學科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師範類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8、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城區國小(各學校招聘學科及名額見附件2)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奉獻精神;

3、具有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5、年齡要求為18至30週歲(1986年5月30日至1998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6、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7、非師範類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8、體、音、美學科具有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9、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鄉鎮中心校所屬國小(各中心校招聘學科及名額見附件3)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奉獻精神;

3、具有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年齡要求為18至30週歲(1986年5月30日至1998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5、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6、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以上三類學校,只能報考其中一類學校中的一個專業,一經報名,不得改報其它專業。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西平縣在編在崗人員(含在崗特崗教師);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佈。

本次招聘簡章及有關事項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西平縣人才信息網、西平縣電視台另行發佈。

(二)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按城區國中、城區國小、鄉鎮中心校所屬國小分學科進行報名。

1、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

報考者在規定時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逐項提交個人報名信息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均可,利用圖片軟件製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照片大小不超過30K,照片尺寸為長160px、寬130px,最終效果以打印輸出後的大小為準)。

2、報考資格審核。

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24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初查。報考者可於提交報名申請24小時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過審核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並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核。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考務費30元,按照報名系統提示步驟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後,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報名詳細信息》一式2份,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網上報名有關詳細事項和報名流程請查詢報名系統中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説明》。

具體報名時間、報名網站、報名事項和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和西平縣人才信息網站。

諮詢電話:0396-2756097 0396-2751618。

(三)各擬聘用崗位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不足3:1形不成競爭的,相應核減招聘職位數。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聘用資格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成單位共同審查,筆試結束後,擬聘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資格審查小組共同確定考生擬聘用資格。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三年內不準報考西平縣組織的各類考試。

  五、考試事宜

筆試委託第三方考試機構命題和評卷。筆試內容以師範類教材專業課為基礎,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滿分為100分。綜合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內容(佔40%),專業知識內容包括:考生選考相對應的專業(佔60%)。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各科考試有效成績,按城區國中、城區國小、鄉鎮中心校所屬國小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分數並列人員,另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制定),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領導小組組織考核。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名額的,可按有效成績的先後順序分學科依次等額遞補(如出現遞補人員分數並列,另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制定),遞補時間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無合格遞補對象的.,取消本招聘崗位。

  七、審核與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對招聘結果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審核後,由用人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有關部門辦理錄用及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按城區國中、城區國小、鄉鎮中心校所屬國小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任教學校。

新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用人單位要及時與新聘用人員辦理聘用合同簽訂手續。新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崗位等級,合同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五年內不準流動。

  八、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在2016年西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九、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人員,是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認真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嚴格條件、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規定組織實施,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報告,不得隨意擴大報考範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序、條件和標準。要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於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情況,也要採用適當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嚴格實行迴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凡與報考者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實行公務迴避;報考者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第6號令)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係的,應實行任職迴避。

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加強監督。對違犯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實施方案由2016年西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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