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濰坊昌邑市夏季教師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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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昌邑市2016年公開招聘夏季教師,各位有意向的朋友要注意報名時間哦,更多信息請繼續關注應屆畢業生培訓網哦。

2016年山東濰坊昌邑市夏季教師招聘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昌邑市教育局所屬中國小教師共61人。

各學科教師招聘計劃如下:語文16人、數學14人、英語14人、音樂3人、體育3人、美術3人、學前教師8人。(具體崗位設置計劃現場報名前發佈。)

如果2016年春季教師招聘結束後因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本次招聘相應增加招聘崗位,崗位順序為語文、英語、數學。

  二、招聘範圍和條件

招聘範圍:師範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報考學前教師崗位學歷可放寬至專科。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週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後出生),同時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要求。

4、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昌邑市2016年夏季教師招聘崗位彙總表》)。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昌邑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制人員及已經選崗的2016年春季招聘的教師不能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報名方式: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形式。報考人員微信掃描簡章後的二維碼,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7月21日至8月3日。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現場確認地點:山東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號,昌邑市外國語學校文體活動中心)。

現場確認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學歷證書(研究生須同時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⑵ 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⑶ 筆試費: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昌邑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准考證。提報虛假材料者,取消報名考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於報名考試整個過程。

2、筆試:

(1)領取筆試準證時間: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

領取准考證地點:山東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號,昌邑市外國語學校文體活動中心)。

(2)筆試時間: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內容:共兩科,1、教育理論(教育學、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30分);2、專業知識(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70分)。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3、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佈。面試人選按1:3的比例確定。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向應聘人員宣佈。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於或等於崗位招聘計劃數的`,以該考生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考生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範圍。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麪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面試採用結構化形式。進入面試範圍人員抽籤確定面試順序,在準備室準備4分鐘後,進入面試室進行面試,面試時間4分鐘,面試成績100分。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確定入圍人員: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同一學科考生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依次確定入圍人員。

5、考察體檢:

對確定入圍人員進行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進入體檢範圍。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6、公示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昌邑市教育信息網、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就業崗位。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空缺崗位依次遞補。選崗人員須具備與崗位相應的學歷及教師資格證。

7、聘用:

聘用人員報到後,與協議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列入正式事業編制,按國家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設立最低服務年限,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人社局共同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未盡事宜,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有關要求執行。

歡迎廣大畢業生積極參加我市招聘,並及時關注昌邑市教育局信息網() 、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的有關信息。

諮詢電話:昌邑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0536-7217052

監督電話:昌邑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36-7211558

昌邑市教育局

昌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1日


  附:昌邑市2016年夏季教師招聘崗位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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