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太湖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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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縣2016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已經出來了,下面是相關的公告資訊,想了解更多教師招聘資訊可以關注yjbys網,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安徽太湖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祕師〔2016〕39號)文件及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6】7號)文件有關精神,為培養一批適教樂教的本土化鄉村教師,形成“下得來、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格局,讓鄉村孩子能夠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我縣2016年計劃定向培養38名國小全科型鄉村教師,其中,國中起點專科層次(學制5年)國小教育專業32名、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學制4年)國小教育專業6名。具體名額及招生院校見附件。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考對象

報考對象應持有太湖縣户籍,報考國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為參加今年全省國中畢業學業考試考生,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為參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教育事業,熱愛鄉村教育,自願報考定向培養國小教育,且保證畢業後回太湖縣的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於6年。

(二)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標準要求。

(三)報考國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考生,會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五年一貫制高職高專師範類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截至2016年8月31日,報考國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18週歲,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考生年齡應不超過22週歲。

  二、招考錄取及程序

(一)資格初審。由縣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對太湖户籍有報考定向計劃意向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

大學聯考、會考考生分別在填報志願前向考試報名學校提交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申請,並持身份證(户口本)、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2寸近期彩色證件照2張和《太湖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資格初審表》、《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參加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方可填報定向計劃志願。

(二)志願填報。大學聯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6日8點到6月27日17點。填報地點設在各大學聯考報名點;會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待定。

(三)面試。

1、發佈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填報志願結束後2日內發佈。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要求在面試公告中另行通知,請關注太湖縣政府網、太湖縣人社局網站、太湖教育局網站有關信息。

2、面試組織。

面試內容為考生的語言表達、思維品質和職業認同等。根據考生面試表現,評定考生面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應持准考證參加面試。

3、公示面試結果。面試結果在面試結束5日內向社會公佈,接受公眾監督。

(四)簽訂協議。簽訂協議工作由縣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組織,培養院校協同參與。

1、確定建議名單。面試結果公示無疑異後,縣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在面試合格且持有本縣户籍的大學聯考(會考)考生中,根據本縣大學聯考(會考)招生來源計劃數,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願錄取規則,按照大學聯考(會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擬定本縣簽訂協議建議名單。如有確定為簽訂協議考生中因個人自動放棄等原因,其缺額按照上述辦法進行遞補。擬定建議名單報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

2、組織簽訂協議。經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太湖縣教育局公佈2016年已確定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和統一簽訂時間、地點,組織考生與太湖縣人民政府簽訂《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簡稱《協議書》,一式4份)。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週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

(五)招生錄取。2016年起,會考錄取增設提前批次。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大學聯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國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太湖縣教育局負責,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會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三、就業安排和履約管理

(一)通過定向培養的專科和本科畢業生,畢業後按照定向培養協議佔編分配到鄉村學校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於6年。

(二)對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除退還其所享受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費用及繳納50%違約金外,取消其公辦教師身份,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四、有關要求

1、考生及家長在申報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聘過程中,應實事求是提供所需證件及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2、各學校要做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宣傳工作,在醒目位置張貼有關宣傳材料;指導考生正確填報志願。

諮詢電話:0556-4168957(太湖縣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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