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駕照自學直考試點:五大限制條件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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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今年4月1日起,將先期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等16個城市開展駕照自學直考試點。關於駕照自學直考試點有什麼限制條件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16年駕照自學直考試點:五大限制條件不容忽視

據公安部交管局稱,自主約考推進後,每年將惠及3000多萬新駕駛人。自主約考提供互聯網、電話、窗口等多種約考渠道,改變駕校集中包辦約考,取消考試名額分配製。其中,將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聯網約考平台,可實現網上報名、網上約考、網上繳費,開通車管服務“直通車”。

  第1道坎

  加副剎和後視鏡成本高

“自學直考,並非想象的那麼簡單,不是説給你輛車,讓你隨便找個地方集中練練,覺得上手了就可以去參加考試了,而是有很多限制條件的,比如培訓車輛、培訓人員、時限、場地、程序等,都有相應的約束。”青島海來福駕校的校長劉淑萍説,《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自學直考提出了明確的條件要求,首先是限定了訓練車輛,要求自學直考用車應為非營運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加裝供隨車指導人員使用的副制動裝置、輔助後視鏡,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按規定投保交強險。

這是第一個‘攔路虎’,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自學使用的必須是私家車,再就是必須加個副剎和輔助後視鏡,光加裝副剎就需要2000多元,還需要去檢驗,合格後才能作培訓使用,麻煩不説,這還是一個不小的成本,現在我們駕校的學車費僅3900元,相比較之後,學員心理會有個算盤。此外,為防止經營行為的發生,根據規定,一輛車在三個月內只能培訓一個學員,且終生只能培訓8人,以便於自學培訓僅限於沒有利益交換的親友間,這卻間接放大了自學直考的成本。

 第2道坎

  隨車指導人員需擔責

其次,限定隨車指導人員,《意見》要求隨車指導人員應當取得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五年以上,沒有吸食毒品記錄,未發生死亡交通責任事故或者重傷負主責的交通事故,沒有記滿12分或者駕駛證被吊銷記錄。

對於自學的培訓指導人員除了條框限制外,還有一個需要注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自學人員在隨車指導人員指導下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對隨車指導人員予以處罰,若在訓練中發生交通事故,隨車指導人員要承擔責任。這其中又出現了個無形的成本。這是自學直考的第二個“坎”,因為不少人可能為避免意外發生,而不願去做隨車指導。

 第3道坎

  限定訓練時間和路線

第三個“攔路虎”是限定訓練路線和時間。《意見》要求,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進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學校和醫院周邊道路不得作為學習駕駛路線,0時至5時、道路交通高峯時段不得作為學習駕駛時間。到哪去找這樣的場所?尤其是市區,已經沒有這種符合條件的空地了,可能需要到較偏遠的地方去練車,上了一天的'班,已經累得要命,再去陪親友練一晚上的車,這種可能性有多大?

 第4道坎

  來回跑腿“路不熟門不清”

第四個“攔路虎”是程序麻煩。自學直考要求建立學車專用標識管理制度,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自學直考人員和隨車指導人員共同向車管所免費領取學習駕駛證明和學車專用標識。自學人員按照隨車指導人員的指導,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在限定訓練車輛車身前後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建立車輛和人員一一對應制度,隨車指導人員不得利用自學用車從事經營性駕駛教學活動。“自考學員需要自己預約每一個科目的考試,並前往車管部門跑腿辦理相應的手續,這其中的時間成本會讓不少人最終放棄,將檔案轉至駕校,接受駕校的統一培訓。 ”劉淑萍説。

 第5道坎

  實地應考陌生缺技巧

第五個“攔路虎”是駕考過程本身。“訓練的差不多了,要去考場參加考試。別説學員了,就是我們這樣有30多年駕齡的人到了考場,面對偌大的考場及規則,也會眼花繚亂,心裏發矇,不知道該如何下手,何況是對考試場地一點也不熟悉的學員和其培訓人員? ”劉淑萍説,作為駕校的專業教練,其經常帶領學員前往參加考試,並能通過一波波學員的考試反饋情況來總結經驗和教訓,積累並形成一定的考試技巧,傳授給其所培訓的學員,學員掌握了這些技巧,熟悉考試環境,在考試時便能得心應手,充分發揮自己所掌握的技能。而對於自學直考的隨車指導人員,可能是首次來到新升級的考場,自己對考試路線及技巧都一無所知,又如何去指導自己的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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