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考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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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基金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業素質,中國證券業協會定於從2008年9月開始舉行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2017年9月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考考試介紹,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9月基金從業資格全國統考考試介紹

201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平行的獨立法人社團。2013年6月1日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並授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為切實履行新《基金法》賦予的職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積極推動各項考試籌備工作,於2015年9月首次啟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具體情況如下:

一、考試概況

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為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於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税〔2015〕20號),明確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項目,自此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行業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借鑑境內外經驗,根據歷年各方反饋的意見,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考試側重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覽、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識。

隨着互聯網等銷售方式的變革,以及產品類型的豐富和複雜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針對宣傳推介基金的人員和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統運營維護人員的基金銷售資格考試,一併納入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截至報名日,年滿 18 週歲;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考試科目設置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協會將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時長、題型和分值

1。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2。單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五、考試教材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所用教材為《證券投資基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協會組編)。教材分為上下兩冊,注重實用性和時效性,增加案例分析,體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圍繞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和基金管理的所有業務環節,對相關知識做出系統的論述和介紹。教材已於6月18日正式出版,具體購買方法將於基金業協會網站“從業人員管理”欄目發佈公告。科目三考試的參考資料為中國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要點與法律法規彙編》(已於2016年9月1日出版)。

六、考試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通過協會官方的網站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報名。

報名時間:

第一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日期從2017年2月20日10:00開始,至2017年3月31日24:00結束。

第二次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日期從2017年7月10日10:00開始,至2017年8月25日24:00結束。

2。考試類型:考試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和預約式考試。

3。考試地點:全國統一考試在省會及重點城市同時舉行。預約考試根據市場需求在部分城市舉行。

4。考試方式: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七、考試科目與資格註冊

基金從業人員進行基金從業資格註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認可的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該三個科目已停止組織考試);以及符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

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

對於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註冊。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註冊為基金從業資格。未來隨着業務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逐步納入基金從業資格進行管理。

八、考試成績認可

(1)《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並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註冊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後續培訓30個學時。

(2)《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可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後續培訓30個學時。

(3)《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兩個科目考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2019年7月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7月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後續培訓30個學時。

(4)《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註冊。基金業協會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註冊為基金從業資格。未來隨着業務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逐步納入基金從業資格進行管理。

九、考試成績認可期銜接

根據《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有關規定,截至2017年7月1日,認可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成績。鑑於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從業人員管理平台有關功能尚在完善中,為確保基金從業人員註冊工作有序平穩,對《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考試成績的認可期延長至2019年7月1日。基金從業資格(含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註冊應統一由機構進行,已在基金行業機構任職的人員,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含基金銷售業務資格)。2019年7月1日之後,通過上述相關科目考試未註冊的,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含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註冊需補齊近兩年的後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後,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註冊的,需在註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後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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