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複習《私募股權》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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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和募集機構的資質要求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帶着大家來看看相關的複習內容吧。

基金從業考試複習《私募股權》知識

  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係

  1.公司型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係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方式是成為公司的`股東,即投資人通過認繳出資或認購股份成為公司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作為股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對基金投資與運營管理的主要參與方式是:通過可能參與董事會以對基金的投資活動產生影響。

  2.合夥型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係

一般而言,在有限合夥框架下,合夥型基金參與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較符合股權投資業務“人合+資合”的特徵,普通合夥人對基金可能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投資人作為有限合夥人,僅以出資構成基金投資的資金規模,對外不可以代表合夥企業,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在實務中普通合夥人通常僅以一定比例的出資參與合夥企業並執行合夥事務,而將投資項目管理和行政事務委託給管理機構,並通過一系列協議的約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和分配業績報酬。需要強調的是,普通合夥人不因委託而免除對本合夥企業的責任和義務,本合夥企業投資資產處置的最終決策應由普通合夥人作出。

  3.契約型基金投資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礎法律關係

在信託契約形式下,信託公司可以直接作為基金的投資管理人,也可以與基金管理人合作作為融資渠道,扮演資金募集人的角色,由投資顧問進行基金的投資管理。

  募集機構的資質要求

我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開展基金募集行為,需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成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募集分為自行募集和委託募集,基金的募集機構也分為兩種:直接募集機構和受託募集機構。直接募集機構是指基金管理人,受託募集機構是指基金銷售機構。

如擬採用自行募集方式募集,基金管理人只可以募集其自己發起設立的基金,不可以銷售其他基金管理人的產品,即不允許基金管理人的代銷行為。

銷售機構參與股權投資基金募集活動,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在中國證監會註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2)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

(3)接受基金管理人委託(簽署銷售協議)。目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主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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